《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专家解读:李艺律师

电商中心曹叔 2025-04-11 10:10:37

3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如同一把精密的“手术刀”,切中了数字经济治理的两大命脉:数据透明化与风险可控化。这一政策的出台,究竟释放了哪些信号?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行为,发挥数据在平台经济治理中的关键要素作用。引导京东、拼多多、抖音、快手、唯品会、达达集团、得物、苏宁易购等数字零售类,美团、饿了么、鲁班到家、土巴兔、哈啰、滴滴等数字生活类,以及飞猪、携程、去哪儿、同程、曹操出行等在线旅游类企业合规经营,提升网络交易监管效能,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在此背景下,数字经济新媒体&智库网经社独家策划“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新动向专家解读”,邀请了包括泰杭律师事务所、正策律师事务所、申浩律师事务所、泽大律师事务所、中治律师事务所、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企赋未来科技、诺臣律师事务所等专业律师、专家,共同探讨平台、商家、卖家等合规经营新要求。

对此,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艺在接受网经社独家专访时表示,

一、网络交易出现的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印发的《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5年4月25日施行,标志着我国网络交易监管进入新阶段。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购成为我国的主要交易方式。我国网络交易市场规模已达15.4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约30%,但伴随快速发展也暴露出一系列社会问题:

一是部分平台利用"大数据杀熟"实施差异化定价,同时通过不透明的流量分配机制挤压中小商家生存空间。二是假冒伪劣与虚假交易泛滥。"刷单炒信"、"虚构原价"等技术化手段使传统监管难以有效识别。三是数据孤岛导致监管滞后。各平台数据标准不一,监管部门难以及时获取全面信息,形成被动"事后监管"局面。四是平台主体责任缺失。许多企业对合规管理认识不到位,审核监督流于形式。《办法》正是在此背景下出台,旨在通过建立标准化数据报送体系,推动行业从"自律合规"向"数据合规"转型。

二、《办法》产生的影响

《办法》对于日常的监督给与法律的依据,压实了责任主体,其中对于电商平台带来了极大的影响:1.明确了四类核心数据的报送要求:网络交易经营者身份信息(半年报)、违法行为线索数据(5个工作日内报)、行政执法协查数据和特定商品服务数据(按要求报)。这种差异化设计既满足监管需求,又避免给企业增加不必要负担。2.预防式监管模式:建立动态监测与智能分析机制,实现从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转变;探索穿透式监管,核查实际交易情况,建立政务数据双向流动,主旨是提升平台自治能力。3.平衡了监管强度与企业权益,规定数据报送范围、频次等与监管目标成比例,注重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办法》中的规定都影响着电商平台的日常运营,电商平台可从以下几点来加强日后的运营管理。如:1.平台需构建自有数据系统和合规人员配备;2.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合规,事前预防;3.挖掘数据价值与商业应用。

三、《办法》需解决的问题

《办法》在今年4月才实施,也将面临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1. 数据安全与企业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护。首先需进一步明确"必要数据"范围,建议制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护机制。

2.电商平台大小不一、参差不齐,导致合规落差,特别中小平台在技术和人才方面面临更大压力。建议实施阶梯式合规要求,组织专项培训指导。

3. 由于互联网区域概念模糊,存在管辖权界定模糊、数据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建议构建全国统一数据交换平台,明确跨区域案件管辖规则。

由于互联网交易繁杂、电商平台较多,监管机构及监管人员的压力大,建议构建多方共治机制,完善平台自治机制,培育专业第三方机构,建立消费者举报奖励制度,发挥行业协会引导作用。

总言而之,《办法》实施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随着数据报送体系完善和监管能力提升,我国网络交易市场有望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发展环境,实现"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的良性循环。电商平台应主动适应监管要求,将合规压力转化为治理升级动力,共同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专家介绍】

李艺律师,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监事会监事,一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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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中心曹叔

电商中心曹叔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电商行业意见领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