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安全部公布了个人自愿为外国间谍机构谋利的案例

千田十三 2024-12-19 02:01:07

中国国家安全部

中国国家安全部(MSS)周一披露了三起涉及个人自愿宣誓效忠外国间谍机构以牟利并危及国家安全的案件。该部揭露了这些案件,并减轻了信息泄露的风险,为类似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威慑力。

其中一个案件涉及钟某,他是一家机密单位子公司的前员工,后来他开始了自己的生意。

在涉及他公司的商业纠纷中,钟某被法院列为违约者,他的银行账户被冻结。

为了缓解财务压力,钟某登录了一家外国情报机构的官方网站,谎称自己是一个机密单位的领导人,并提出合作。

外国机构立即与钟联系,收集了他的个人信息,并要求提供有关秘密单位的详细信息。钟某提供了他以前参与的一个秘密相关项目的信息。

经过彻底调查,国家安全机关获得了钟某非法活动的证据,并在他与外国情报机构人员会面之前依法逮捕了他,及时消除了潜在风险。

在另一起案件中,一名来自秘密相关单位的姓齐的员工利用他访问机密项目,通过复制和拍摄材料来秘密保留机密信息。

后来,由于投资失败后遭受重大财务损失,齐某提出了从出售情报中获利的想法。

齐某登录了一家外国间谍和情报机构的官方网站,寻求效忠,甚至将机密材料的原件带回家拍照并发送给外国机构。

经过彻底调查,国家安全当局发现了齐的非法活动,对材料的评估显示,齐所持有的材料包括多个被列为机密的国家机密。

最终,齐某因为外国实体窃取国家机密罪被判处两年零三个月的监禁和一年剥夺政治权利。

在第三起案件中,MSS透露,一名姓宋的失业者面临经济困难,在努力找到工作后,试图用机密信息换取钱。

为了提高他的“价值”,宋某从一家科学研究机构搜索并下载了公开信息,将其分类和整理,为叛逃后使用做准备。

在那之后,宋某登录了一家外国间谍和情报机构的官方网站,谎称自己是一名拥有重要科技材料的研究人员,并表示希望与该机构合作。

国家安全部门发现了宋的企图,并迅速阻止他投奔外国情报机构。

虽然宋某准备的材料不涉及国家机密,但他自愿向外国间谍机构宣誓效忠违反了中国的反间谍法。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宋朝实施行政处罚。

根据中国刑法,任何加入间谍组织或接受该组织或其代理人指定的任务,从而危及国家安全的,应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任何为海外组织、机构或个人窃取、监视或非法购买或提供国家机密或情报的,应处五年以下但不超过10年的有期徒刑。在情况特别严重的情况下,罪犯应被判处不少于10年无期徒刑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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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田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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