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中国共产党的辉煌历史中,涌现出无数英勇无畏、无私奉献的革命先烈。他们为了民族的独立和人民的幸福,抛头颅、洒热血,谱写了一曲曲壮丽的革命史诗。然而,在这光辉的历程中,也不乏一些因个人私欲膨胀而迷失方向的同志。下面小编将以建国前后两个时间维度来梳理一下曾在我党历史上出现过的那些忘记本心的“党员”和在他们身上发生过的故事。
革命战争年代因贪腐问题被驱逐出党的第一人:王复元
王复元,作为中共青岛早期组织的重要成员,192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革命初期积极参与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他凭借自己的能力和贡献,在党内逐渐崭露头角,并担任了中共青岛市委书记的重要职务。
然而,随着职务的升迁和权力的增大,王复元的个人私欲开始膨胀。他逐渐背离了党的宗旨和纪律,将贪婪之手伸向了党组织的公款。据历史记载,王复元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了大量公款,用于个人享乐和挥霍。他的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利益,也引起了党内同志的强烈不满。
1927年4月27日,在党中央召开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将一千元山东党组织活动的革命经费带回去,然而,王复元私自将经费占为己有,并谎称经费在返回途中被窃取。1928年4月,王复元以向上海党组织汇报工作为借口,向山东省委机关印刷部的集成石印局拿走两千元资金,后导致石印局被迫停业。
然而,俗话常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王复元贪污腐化的行为后被中共山东省委书记邓恩铭发现,将其贪污行为揭露了出来,随后党中央做出了批示:“开除王复元的党籍,永不复用!”王复元也由此成为了自我党建党以来因贪污问题被驱逐出党的第一人。
然而,被开除党籍后,王复元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对党组织产生了深深的怨恨。他觉得自己为党做出了那么多贡献,却遭到了如此不公的待遇。为了报复党组织和满足自己的私欲,他选择了叛变投敌。
他秘密与国民党反动派勾结,出卖党的组织和同志,为国民党提供了大量关于共产党活动的情报。例如党的早期创始人之一的邓恩铭以及数十名在内的地下党员同志悉数被捕,最终惨遭杀害。这种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党的组织安全和革命事业的发展,也给党和人民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周总理在当时得知此事后,即刻在上海成立了“红色锄奸队”,派中央特科成员赴山东锄奸。1929年,我党锄奸队成员张英接到通知后,在一天夜里连开三枪将我党的最大“叛徒”王复元暗杀身死。
王复元事件可以说是革命战争时期我党遭遇最大的一场贪腐案,震惊了当时的党中央和毛主席,再此之后,我们会时不时发现,毛主席会时不时的举行思想工作会议,来整治全党全军的思想纪律。比如1949年的七届二中全会。
思想教育工作的开展:七届二中全会的召开
在1949年解放战争胜利前夕举行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主席用他那震耳欲聋的发言声说到:“因为胜利,党内的骄傲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可能生长。”毛主席在会上清醒地指出了胜利后党内可能出现的骄傲情绪等问题,并提醒全党要警惕这些情绪的生长,继续保持革命精神和奋斗姿态。
“我们进北平,可不是李自成进北平,他们进了北平就变了,我们共产党人进北平,是要继续革命,建设社会主义,直到实现共产主义。”毛主席在进京前夕的叮嘱中,用李自成进北平的历史教训来警示全党,要求党员干部在胜利后继续保持革命精神,为建设社会主义和实现共产主义而努力奋斗。
最后,毛主席更是提出了在我党历史上留名的金句,即“两个务必”,我们从《毛泽东选集》中《关于党中央在全党的第七届二次会议上的讲话》一文中能够清晰的找到:“中国的革命是伟大的,但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所以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以此来警惕全军预防在资本主义的‘糖衣炮弹’面前败下阵来。
然而,虽然毛主席在会上对党员干部做出了一定程度的警惕,也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但总是有些人不信这个邪,偏要试验一下,没成想竟赌上了自己的后半生。戴季英,便是这样一位从革命功臣沦为反面教材的典型人物。
建国后敢于向毛主席要官的第一人:戴季英
戴季英,1906年出生于湖北省红安县七里坪镇的一个开明知识分子家庭。自幼接受进步思想熏陶的他,于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7年正式成为一名中共党员。在大革命失败后,戴季英在黄安县七里坪地区重新组建了中共黄安县委,并领导农民自卫队和革命群众坚持斗争。
同年11月,他作为黄麻暴动的总指挥成员之一,成功领导了这场规模宏大的农民起义,一举占领了黄安县城,活捉了县长等反动官员,为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建立奠定了坚实基础。抗日战争爆发后,戴季英被中央调往大别山地区,担任新四军第4支队的副司令员。
1937年,中央拍戴季英到大别山新四军第四支队任副司令员,在此期间,他多次向新四军总部打小报告,诬陷司令员高敬亭。在高敬亭被错误处决后,他升任司令员,带领部队与日军进行了数百次大小战斗,重创日军,为抗日战争的胜利立下了汗马功劳。
然而,随着职务的升迁和权力的增大,戴季英的个人私欲也逐渐膨胀起来。他开始追求个人的名利和地位,忘记了革命的初心和使命。
在新中国成立后,戴季英被任命为中共河南省委常委兼开封市委书记。这本是一个可以为国家和人民做出更大贡献的职位,但他却对此并不满足。他认为自己凭借资历和功绩,应该担任更高的职务,如河南省委书记等。于是,他开始四处活动,向上级要官,甚至直接向毛主席写信索要官职。
1951年,戴季英时任河南省开封市市委书记。他在这封信中表达了对当前工作的不满,并对与他共事的河南省委领导进行了指责。更重要的是,他向中央提出了自己希望担任河南省委书记的意愿。戴季英在信中可能强调了自己的革命资历和过去的贡献,认为自己目前的职位与其所做出的贡献不相符,因此希望得到更高的职位以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
毛主席在看完这封信后非常生气。他认为戴季英作为地方官员不干实事,一味地想着谋权利、捞地位,这种行为是不可接受的。于是,毛主席在信中批示:“戴季英已经不可救药,应当开除公职,永不录用!”
这一批示迅速传达到中央办公厅和各级党组织,戴季英也因此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成为了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因个人私欲膨胀而受到严厉处罚的高级干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后,戴季英的政治生涯彻底结束。他被迫离开工作岗位,过上了平淡无奇的生活。
在晚年的岁月里,他开始反思自己的过去,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和错误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希望能够得到党和人民的原谅。然而,历史的车轮已经滚滚向前,他再也无法回到过去的辉煌岁月。
当然,除了专门搞私心膨胀的个人之外,在党内还存在着一批小团体,而在这之中最为出名的当属高岗和饶漱石为首的分裂事件。
建国后敢于分裂党组织的第一团体:高饶事件
高饶事件发生在1953年至1955年期间,当时,我党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政权,并开始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全面的社会主义改造。为了加强党的领导,党中央抽调了一批中央局书记到北京加强中央工作。高岗和饶漱石就是在这一背景下被调往中央的。
1953年6月,在全国财经工作会议上,高岗利用中央对财经工作的批评,将矛头指向刘少奇、周恩来等领导人。同时,饶漱石也在中组部内打击副部长安子文,意在攻击中央政治局分管组织工作的刘少奇。
全国财经会议结束后,高岗以“休假”为名到华东、中南地区,在一些高级干部中进行挑拨活动,并制造所谓“军党论”,试图拉拢军队干部。到1953年下半年,毛主席提出中央领导班子分一线、二线的设想,并考虑增设副主席或总书记。高岗更加紧其非组织活动,试图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
然而,高岗和饶漱石所表现出的分裂活动中央领导都看在眼里,也知晓他们的一举一动,但鉴于他们二人在革命年代为国家和人民所作出的贡献,起初对两人仅作了批评教育,希望二人能够迷途知返。
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对高岗、饶漱石采取“治病救人、等待觉悟”的方针,一致通过了《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会后,中共中央书记处委托周恩来主持召开关于高岗问题座谈会,邓小平、陈毅、谭震林主持召开关于饶漱石问题座谈会,对他们进行教育挽救。
但高、饶在事实面前拒不认错。在经过再三劝阻无效后,党中央做出了最终决议,把高岗、饶漱石开除出党,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至此,两人的此前的革命政治生涯化为乌有。
结语:
我们通过以上的案例可以得出,我党干革命是为了国家和民族的伟大事业,绝不是为了个人的私欲得到满足。这些同志的迷失方向不仅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了严重损害,也给自己的人生留下了深刻的教训。他们的事例警示我们,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和纪律,坚决抵制个人私欲的膨胀和腐败的侵蚀。只有这样,才能在新时代的征程中不断前行、不断进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叛徒王复元:因贪腐被开除的党内第一人》
——《毛泽东永不启用的人》
——《未雨绸缪:七届二中全会决策中的警省意识—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党中央处理高饶事件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