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自古以来便是为人所不齿的行为。
当权力被滥用,当贪婪占据心灵,那些本应为人民服务的公职人员,却走上了不归路。
潍坊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刘建成,就是这样一位令人痛心的反面典型。
他到底贪了多少?他的堕落之路又是如何一步步铺就的?让我们一起揭开这起案件背后的真相。

刘建成的受贿数额令人咋舌,涉案金额高达1360万余元,其中679万余元尚未实际取得。
从2014年1月至2024年2月,刘建成利用其担任高密市委常委、副市长,潍坊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以及潍坊职业学院党委书记等职务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
他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2025年3月25日,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建成受贿案。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大量证据,刘建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
最终,刘建成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认罪悔罪。
此前,刘建成已被“双开”,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一过程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无论职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严惩。

刘建成的堕落,源于理想信念的丧失。
他背弃了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
他不仅弃守廉洁底线,还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公职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和廉洁纪律,最终导致了他的身败名裂。

刘建成的案件再次证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腐败必受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受贿罪的处罚极为严厉。
刘建成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更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他的落网,彰显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坚定决心,也体现了国家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警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与警钟长鸣刘建成的案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
要以刘建成的案例为警示,深刻反思其堕落的根源,从中吸取教训。
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重蹈覆辙,才能在新时代的征程中,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刘建成的案例再次警示我们,腐败的代价是极其惨痛的。
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只有这样,才能在新时代的征程中,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让我们以刘建成的案例为鉴,时刻警醒自己,廉洁自律,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