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的发展:律师和官吏的进步
在主讲政教之争的章节讨论教育的进步,看起来有些奇怪。而且,教育的进步有许多方面确实和政治没有什么关系,比如神学和哲学系统性论著的创作,以及将长年口耳相授的文学作品笔录下来这些事。关于学术和文学等方面,我们将放到第十二章讨论。然而,在其他方面,中世纪中期教育的迅速发展与文字的使用对国王、皇帝和教皇们施展自己的权力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简单地说,在这几个世纪里,政府档案的数量有了大量的增长,包括笔头指令、财产契约、经济档案和司法记录等;个人业务的记录也同样有了增长,比如遗嘱、商业记录、财产转让等。权力不再依靠个人的忠诚度来定义,而是由政治理论和硬性的档案来定义,例如教会法学者为保障教皇权力而发布的教会法案。权力的实施也越来越少依靠身体力量,而是通过记载着各种声明、税务记录和皇家法令的羊皮纸来实施。就这样,长久以来基于地方上的历史传统和法律,开始变得依赖于记载着世俗及宗教法律的有序而系统的文字系统。从整体看,用历史学家麦克尔·克兰契(Michael Clanchy)的话来说,这种“从记忆到文字记录”的变化导致行政和其他社会组织产生根本上的变化,同时也使得人类对待自己的经验方式开始走向更有逻辑性和系统性的方向。
这些变化也给有志青年带来更多的机会。现在,知识和武力一样,也能给人带来权力;论辩、读写和计算的能力更是通向政府机构和教会的一条康庄大道。于是,学校也在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擅长教学的老师也变得很紧俏。挪根的修道院院长吉培尔(Guibert of Nogent,1053—1125)回想起自己的年轻时代,还记得有一段时间,“小镇里几乎找不到老师,城市里也很少;碰巧找到几个老师,学识也不丰富”。当他写下以上回忆的时候,这样的日子已经不复存在了。1100年时,欧洲已经有非常多的学生和教师。
最好的几所新学校都位于大城市。商业的兴盛加速了城市的发展,也导致在查理曼和奥托大帝时代为保存、丰富人类文化做出汗马功劳的修院学校不再引人注目。在阿尔卑斯山北侧,修院学校被城市教堂——通常是总教堂(cathedral)——里的学校给代替;在伦巴底则被半世俗化的市立学校(municipal school)给代替。教堂学校和市立学校此后一直存在,但只有在11、12世纪时才占到主要地位。这些学校招生人数和教学队伍都日渐扩大;其中一部分在12世纪晚期及之后便发展成大学(university)。
大学从一开始就只为很小一部分人服务。第一,大学只对男性开放;直到19、20世纪,欧洲和北美的大学才开始招收女性学生。与此同时,修院学校仍在培养着少数女性。但尽管如此,12世纪教育大发展超过修院学校所能承受的范围时,只有一个性别享受到这个机会。第二,这些新的教育机构只对教士开放,至少在中世纪中期是这样。教堂学校及大学几乎所有的学生和老师都是教会人士,通常是助祭(deacon)、副助祭[插图]、牧师和托钵僧。第三,大学只对富人开放。许多学生都依靠微薄的生活费过活,住在破旧的房屋里;毫无疑问,他们会自称为“穷人”。然而,大多数学生都是富裕的地主、商人和工匠的孩子;也只有这样的家庭才有条件、有意识要把儿子送到学校去。对农民和劳工来说,教育是不可能的事;对更高层的贵族来说,他们生儿子就是要培养成武士和统治者的,这种类型的教育完全是多余的。

地图10.1 一部分中世纪大学
在欧洲,没有哪个地区能被称为大学教育的发源地。1200年,第一批大学已经开始在欧洲各地发展起来——从英国的牛津到意大利南部的萨勒诺,还包括中间的巴黎、蒙彼利埃和博洛尼亚等地。在接下去的几个世纪里,大学在很多地方如雨后春笋般被建立起来,到15世纪时,欧洲几乎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大学。
在中世纪,“大学”一词的含义十分模糊。一小群人以任何目的聚在一起就可以叫作“大学”。例如,城镇里的商人行会和技工行会也会被称作“大学”。其实,中世纪的大学基本上都没有校园和复杂的建筑群,只是一个享有特权的组织,人员包括了教师,有时候也包括学生。大学和其他较低程度的学校的区别在于学生从很远的地方赶来,集中到一起,从学者那里接受关于医学、哲学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学生的课程基本上以波伊提乌在6世纪提出的“三学”、“四艺”这七门自由技艺(liberal arts)为基础,包括语法、修辞学、逻辑学、天文、几何、数学和音乐。在修完了这七门课程之后,学生可以申请教学资格证,也可以继续学习医药、哲学(在当时就是神学)或法律。大学里更侧重于教授这三门更“高级”的学科,这就是大学最重要的特征。
13世纪时,大学在几个大城市特别繁荣,比如巴黎、博洛尼亚、那不勒斯、蒙彼利埃(Montpellier)、牛津和剑桥。学生只能在租来的房间里上课,因此这些大学具有相当的流动性。如果一个大学对当地的条件不够满意,那它只要威胁其所在城市说要搬到别的城市去,就会赢得对方的让步。这样的事情发生了不止一次。因为,如果学生搬走了,那他们也就随身带走了未来的房租、伙食费和酒水钱。巴黎、伦敦等北方地区的大学都由讲师团体主持,这和大多数现在的美国大学实行的制度差不多,由院系来设置课程,安排学位和讲师。博洛尼亚的大学则由一群学生来管理,南方的其他大学也都采用类似的制度。博洛尼亚的学生们成功地让当地过于高昂的食物价格和住宿价格降了下来,其手段就是威胁当地人说他们要全体搬走。他们也建起一套严厉的规矩来规范讲师的操行。例如,教授按时上下课、按预定内容讲课,就成了基本义务之一。博洛尼亚大学的专长是法律这个学科,因此它的学生也多是年龄较大的专业人士——他们都完成了自由技艺课程的学习,并决定还要继续深造以保证事业的成功。
虽然中世纪的大学和现在的大学有非常多的不同之处,但是现代大学就是直接从它们发展而来的。有不少中世纪大学的传统一直延续至今:正式的教学资格证、古代所没有的集体授课方式(见图10.1)、学位授予制度、人文学科概念以及毕业时身穿教士服(帽子和长袍)的传统。
我们今天对中世纪大学称道有加,中世纪的国王和教皇们也是如此。对他们来说,大学里培养出来的官吏和法学家们与其他人比起来,办事更有效率,素养也更高;而且,其中大多数人都是通过自己的价值而不是出身才获得了社会地位,因此也更忠实。例如,皇帝腓特烈·巴巴罗萨(Frederick Barbarossa,1152—1190在位)认识到受过教育的人对神圣罗马帝国有着极大的好处,因此在1158年,他赐予所有的学生特别的保护,从此他们就可以自由地四处行走、学习。[插图] 巴巴罗萨通过鼓励教育的发展,就保证了常年能有贤能之人对国家进行有效且有利的治理。对巴巴罗萨和英诺森三世来说,教育的发展也促进了他们的政治权力的扩展。

图10.1 大学讲座
这幅14世纪的插图画的是一位教师正在评论一段文本,而台下学生专心致志的程度各不一致。彼得·隆巴多的《神学论集》是当时神学课的标准教材,格拉提安的《教令集》是教会法学研究的主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