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建铨:能让你亏100万也能让你赚100万的“图片”

霍建铨 2018-05-15 22:38:12

你好,我是霍建铨,每天写一篇文章,分享我的经验和观察。

一天,海哥的公司收到一份《XX版权沟通函》。这下子海哥蒙了,老老实实做生意,好好宣传公司,居然还收到罚款。苍天啊,好人难做......

不知道你有无曾经遇到过这样倒霉的事情?是不是为自己的不幸感到沮丧?

但是,我却不会同情你的,为什么?

图片是有版权的,在做推广之前你应该咨询我呀?!

据统计,2015年,北京西城区法院收案161件,2016年收案508年,2017年收案1149件,三年间受理的涉网络图片侵权案件增长了六倍。可想而知,全国涉及图片侵权的是多少?

2015年9月,阿迪达斯公司委托代理人在“xxx旗舰店”分别以79元、79元、59元价格买了三双鞋子。整个过程由公证人员拍照封存取证。之后,阿迪达斯公司状告xx公司侵权,索赔经济损失300万元。

最后,法院一审判决,xx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并赔偿阿迪达斯公司经济损失120万元。

如此案例举不胜数......

能让你亏100万也能让你赚100万的“图片”,大家要注意了!好的营销型的图片能够抓取客户心理,触发订购等相关行动。

同时,对于以上案例一样,也能够让你的企业彻底的倒闭。可以,图片版权不能忽视。

那么,怎么避免这样的不幸降临在自己的身上呢?应该注意些什么?

下面我通过整理归纳给大家专业解释。

一、使用网络图片,应该注意哪些雷区?

1、网上图片不可随意使用。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必须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除了因个人学习、时事报道、科学研究等十二种情形下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2、加工改造后也是侵权。“一些人可能觉得对原作品进行局部修改,就不算是侵权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鄞州法院法官解释道。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的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改编权、发行权等多项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改造和使用著作权人的图片,同样构成侵权。

3、“非盈利目的”不是挡箭牌。《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12种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情形。合理范围内,其他的即使是“非盈利目的”也应该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二、如何避免图片侵权?

1、首先,图片上有明显的图片库水印,创作者个人水印,就已经声明图片作者,双方协商,授权才能使用。

2、注意搜索引擎搜出来的图片不要随意使用。因为搜索引擎会自动抓取图片,来源较广泛,极有可能出现版权纠纷。

3、即使交了一定的费用并不能说明一切,必须要有授权协议。这样才真正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除此之外,涉及版权的还有音乐,文字,游戏等等。

今天讨论:

你的网站上有多少图片不是你们自己版权的?这些图片打算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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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建铨

简介:你的资深网络营销推广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