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友,是许多大龄男女脱单的一种方式,可是网络交友,充满着未知的风险,由此引发的案件,更是层出不穷。
本案发生在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
单身男子林友(化名)通过于2019年11月通过网络认识了一名叫赵某的年轻女子,可没想到,截止到2020年2月,对方以各种名义骗走其财物共计人民币18949元。
林友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2020年5月12日,帮助他人实施诈骗的女犯于某落网,次日,虚构女子赵某与其聊天的男性嫌疑人仲某被高淳警方电话传唤后到案,两个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两个人,一个人负责和林友网聊,另一个则协助与林友语音聊天,见面,然后以购物,花销等理由实施诈骗。
案发后,二人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2021年4月29日,仲某犯诈骗罪,被高淳法院判刑8个月,缓刑1年,罚金15000元(已预缴);于某犯诈骗罪,被高淳法院判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已预缴)
网络交友,滋生的诈骗案件,屡见不鲜,借助本案,也提醒单身男女,择偶必须得擦亮眼睛。(本案除嫌疑人外,被害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