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购买615条香烟送往岳父母家,却在高速路口被烟草局执法人员拦停,现场所有香烟被没收并受到处罚。
男子认为自己太冤了:我又不是拿去卖,我拿去给小舅子办婚宴还不行?
他将烟草局告上法庭,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事情回顾
对于在外经商的李某来说,小舅子的婚事是个表达孝心、展示自己实力的大好机会。
岳父母多年帮他带孩子很辛苦,得知小舅子快要结婚了,需要大量香烟摆酒席,李某二话没说就揽下了这个活儿。
"小舅子结婚,香烟酒水这块儿我包了,你们就甭操心了!"电话里,李某豪气地对岳父母说。
虽然老人家再三推辞,但拗不过女婿的一片好心也只能答应了。
听到电话里岳父岳母爽朗的笑声,李某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个事儿办好。
为了办好这个喜事,李某和家人仔细计算了所需香烟的数量。
考虑到乡下办喜事讲排场,帮忙的、闹喜的都要分烟,李某特意多备了几十条,一共购置了615条名贵香烟,价值26万余元。
就在李某开车运送香烟去岳父母家的路上,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刚下高速路口,几个自称是烟草局的执法人员将他拦下,要求检查车上的货物。
李某自觉问心无愧,就任凭他们上车查看。
然而,当615条香烟从后备箱被翻出来时,执法人员要求李某拿出运输许可证,李某当然拿不出来。
于是执法人员以涉嫌违法运输香烟为由,当场没收了全部香烟。
李某急忙解释,说这是送给小舅子结婚用的,可执法人员根本不听:“这些烟你用来干什么和我没关系,你非法运输就和我有关系了。”
并坚持要按程序处理。
眼看着价值几十万的香烟就这样被没收,李某欲哭无泪,赠送小舅子结婚的心意竟成了违法行为。
事后,烟草局对李某立案调查,并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愤怒之下的李某,决定不申请行政复议,直接把烟草局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撤销对他的处罚决定。
法律分析
李某认为这615条香烟是为小舅子婚宴购买,并不是拿到市面上销售,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应给予行政处罚。
同时他认为作为消费者,免费赠送亲友香烟并无不妥,执法人员没收全部香烟,属于处罚过当。
《烟草专卖法》规定:跨县(区)以上托运或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必须先取得烟草专卖品运输许可证。
烟草局认为,李某在没有办理烟草专卖品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跨区运输大量香烟,数量超过100件(每1万支为1件),已构成无证运输。
执法人员依法没收涉案香烟也是在依法办事,与其是否用于婚宴无关。
《烟草专卖法》规定:无证运输涉案香烟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数量超过100件(每1万支为1件)的,可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最终,法院认为烟草局的处罚有法可依,合法合规,驳回了李某的全部诉求,并判其承担案件受理费。
李某最终难逃法网,代价是26万元的香烟和一场官司。
写在最后
至于李某的这些香烟是不是全部用于婚宴?烟草局又是如何在茫茫车流中精准把李某的车拦下的?
这些我们都不要去深究了,但是有一点是需要明确的:
无论出于何种目的,跨区运输大量香烟都须提前办妥相关手续,否则没收你的香烟你也毫无办法。
烟草这个全民口粮,地位仅次于吃饭,这里面涉及了太多的利益纠葛。
十几年前靠着李某类似的操作发家致富、财富自由的大有人在,但是都被严厉打击了。
大家一定要遵纪守法。
呵呵600多条,一个宾客送一条烟吗?
信你个歪歪
多数人不信
烟草那是动了人家的奶酪了
建议大家都戒烟吧,抽烟真的又费钱又伤身体,特别是家里没人抽烟的看到烟民的嘴巴就想吐
我叫纪云浩,不要跟我讲法,我不懂法[得瑟][得瑟][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