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购买、代购药物要谨慎,可能构成涉毒违法行为

湖南康达精神卫生中心 2024-06-16 14:05:15

随着时代的发展,跨国购物已经越来越常见,无论是旅游、留学时实地购买、通过网络渠道购买,还是委托他人代购都是很平常的一件事。

若是购买一些普通的东西,只要不是走私都不会出什么问题,但如果购买的是药物那就要提前了解清楚,毕竟这里面可能牵涉到违禁药品。

2019年5月,某罕见癫痫病患儿的母亲胡某(网名“铁马冰河”),为了给孩子治病,也为了帮助也患有此病的其他患儿,她找人从海外代购了一款名为氯巴占的特效药。

因为案发时氯巴占在我国并未上市,且被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管制,因此被以“走私贩卖毒品”提起公诉。

当然,由于购买此药是为治病救人,药物也没有流向吸毒人员,出于各方面的考虑,胡某最终被免于刑事处罚。

作为普通人,我们在这件事中除了感叹法外也可容情之外,还应该给认识到一点:境外的一些药物可能在我国并未获批,甚至里面的某些成分可能是我国列管的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自行购买的话,可能染上涉毒风险!

比如以前产自泰国的网红减肥药DC(dermcare)就曾风靡一时,但其中含有的芬特明和地西泮都属于我国二类精神药品,因此,不论是自行购买还是代购DC,都有可能涉嫌走私、贩卖毒品。

还有一款名为“蓝精灵”的日本安眠药也曾流行过一段时间,2019年某女主播张某从日本代购“蓝精灵”,并通过网络专卖给他人,后被依法抓获审判。

“蓝精灵”的主要成分为氟硝西泮,是一种医用精神镇定药物,在我国已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进行管制,未经批准从境外购买“蓝精灵”并邮递至国内出售的行为涉嫌走私、贩卖毒品犯罪。

从以上的两个例子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许多所谓的“网红药”,虽然在网络上风靡一时,但却不意味着在我国也是合法的,也不意味着里面的成分就是很安全的。如果要购买,请一定查阅相关资料,以免造成严重的后果。

康达君要着重提醒在海外的留学生和去国外旅游的人,不要轻易地答应别人代购药品的要求。如果选择帮忙,也需要在查清楚所需药品在我国法律法规的限制,确实发现没有问题,才可以帮忙购买。否则,你本来是本着帮忙的心做的事,最后却让自己惹上一身麻烦。

更有甚者,有些找你代购的人可能本来就不安好心。由于国内对毒品的打击越来越严,许多吸食者买不到毒品,在毒瘾的折磨下,他们会想尽办法找代替品。有些药物中含有麻精药品的成分,服用以后人体会产生吸毒类似的快感,他们找你代购药物可能并不是为了治病,而是为了吸毒!

综上所述,国外购买、代购药品是有一定风险的,如果需要,在购买前一定要查清相关信息,如果因此触犯法律那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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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康达精神卫生中心

简介:为百万吸毒成瘾和药物成瘾患者提供戒断康复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