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老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
过去一年,各地以有温度、见实效的民生举措,积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大下功夫。
3月5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今年政府工作任务时提出,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稳步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人民群众最在意的“身边事”,如何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回应民生关切,传递出浓浓的民生温情,也是相关代表委员们一直以来的关注重点及努力方向。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春秋航空董事长王煜:
治管并举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新时代以来,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亮眼成绩,但食品安全基础还比较薄弱,食品安全的标准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差距,部分领域和地区的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要让人民群众吃得饱、吃得好、吃得放心,树立消费信心,放心大胆地消费,就应该严厉惩治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并加强标准化建设及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此,我建议:首先,提高处罚上限,加大打击力度,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严惩不贷。食品安全类事件往往违法成本低、调查难度大、维权成本高,法律震慑力略显不足。应当对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零容忍”,用好刑法,强化“处罚到人”,建立巨额赔偿制度,加大对消费者的直接赔偿,压实违法者的经济责任;惩罚措施要让违法企业和个人不敢再犯,无力再犯。
其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紧跟时代步伐,确保安全标准不缺位、不落后。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主动适应行业发展要求和消费者多样化需求,在持续严格食品安全标准上不遗余力,不断填补如预制菜等新业态的行业标准空白,严格监管食品的“科技与狠活”。
再次,加强执法力度和监管措施。应当强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对高风险食品和重点领域加强抽检频次,加强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建立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从而使食品在源头上得到安全保证。
最后,建立信用监管和社会共治机制。构建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将食品安全信用状况与市场准入、融资信贷等挂钩,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举报奖励的“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并保护举报人权益。(中国城市报记者张亚欣采访整理)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原始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行政专员黄美媚:
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家庭过期药品回收
药品安全与人民群众健康生活息息相关,是我长期关注的民生话题。
在调研走访过程中,我注意到过期药品处理难的问题已成为用药过程中的民生痛点。尤其对于家庭过期药品处置而言,极易产生认知误区,且面临着无人回收、无处回收等堵点难点,形成了一定的健康安全风险。
对此,我建议,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人们对过期药品回收的知晓度。在药品销售端,通过法律法规讲座、座谈会等形式,针对医疗卫生机构、零售药店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主体责任意识,规范药店诱导性促销行为。在药品消费端,筛选部分医疗卫生机构、零售药店设立回收点、合理用药咨询点、投诉举报点,提高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科普率,引导人们避免盲目囤药。在药品回收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回收点公示及知识科普,常态化开展主题活动进社区、进校园等,有效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家庭过期药品,提高移交家庭过期药品的积极性。
从宏观来看,则应完善配套举措,提升过期药品回收覆盖率;强化资金保障,提升工作可持续性;加强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部门协同,并广泛联动志愿者协会、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构建过期药品“定点回收、集中处置”的无缝衔接处置模式。(中国城市报记者胡安华采访整理)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外国语大学校长秦和:
引导和支持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
民办高校在满足学生多样化教育需求、促进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缓解高等教育财政投入压力、推动高等教育改革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虽然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离达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民办高校办学经费紧缺,目前,民办高校的办学经费主要依赖向学生收取的学杂费,这部分收入仅仅能维持基本运转,较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发展动力不足,不少民办高校内涵式发展滞后,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学科布局优化、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国际化等方面的工作相对不足,且各高校之间竞争激烈,社会资源对民办高校的投入力度趋弱。
因此,我提出以下建议:出台推进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系统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引领新时代新征程民办高校发展方向;大力支持高水平民办高校建设,进一步畅通财政资金支持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的通道,对高水平民办高校在学位点布局、招生计划分配、重大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与公办学校同等的地位;着力打造高水平民办高校教师队伍,加大各类人才项目的支持力度,引导督促民办高校将更多的经费投向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公办高校的高水平退休教师到民办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等;及早谋划并积极探索建立退出机制,促进高等教育资源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中国城市报记者刁静严采访整理)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副所长杨蓉:
深入打击电诈犯罪 守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依然严峻,我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深入打击治理,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一是构建“四维一体”综合治理体系。在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层面,建立国家反诈联席指挥中心,整合公安、金融、通信等部门数据资源,实现“资金流—信息流—人员流”全链条穿透式监管;完善法律体系,增设“组织跨境电诈罪”,提高“帮信罪”量刑标准,明确虚拟货币、数字藏品等新型资产追缴规则。在提升技术反制能力方面,搭建全国统一预警平台,运用AI算法实时分析通话特征码、IP跳转规律;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建立“风险账户熔断机制”。在创新全民宣防机制层面,针对不同人群实施“精准滴灌”宣传行动;推行“无诈社区”创建活动,将发案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在突破跨境打击瓶颈层面,设立中缅泰老“四国联合执法区”;构建国际司法协作云平台,实现电子证据跨境核验、涉案资金快速冻结。
二是推进三大重点攻坚行动。开展“断链”专项行动,进行物联网卡专项整治;建立“涉诈APP溯源机制”,对未履行审核义务的应用商店实施“一票否决”式处罚。开展“破冰”追赃行动,创建“涉案资金智能返还系统”;探索“犯罪嫌疑人财产申报令”制度,将退赃退赔情况作为量刑重要依据。开展“清源”生态行动,建立“反诈信用惩戒库”;推行“区块链+反诈”模式,利用智能合约技术自动拦截涉诈转账。
三是建设长效治理机制。推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细则出台,明确互联网平台内容审核责任;组建国家反诈技术实验室,研发深度伪造识别、暗网追踪等技术;实施“反诈合伙人”计划,对提供重大线索的群众给予一定奖励。(中国城市报记者叶中华采访整理)
■来源:中国城市报记者张亚欣、胡安华、刁静严、叶中华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