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条股权“生死线”!不搞懂67%、51%、34%的区别,关键时刻很被动

景子量子 2024-10-20 03:17:24

许多创业老板问我,投资公司时,投资应该占67%, 51%还是34%?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一个概念——企业的核心是资本。资本必然派生一种东西,叫做权力。资本的权利在法律上称为“股东权”,它包括了选举权、被选举权、分红权、知情权等一系列的权利,这才是企业的核心权力。

众所周知,投资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而赚钱一个有效的保障就是控制这家公司,一旦公司出现重大问题,就是由它最高权力机构来进行决定,这个最高权力机构在有限公司中称为股东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称为股东大会。

我在之前说过“董事是高级打工仔”,是掌握经营权的一批经营管理者。而董事会开会就不是按照股份数,而是按照人头数来表决。举个例子,有一家公司在深圳上市,这家公司是中国第二家在深圳上市的公司,这家公司就是赫赫有名的“万科”。

万科从一家小型外贸企业起家,截止到今天万科已经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民用住宅开发企业。从一家小企业发展成为全球第一名的房地产企业,王石可谓功不可没。在上世纪80年代,为了上市而进行股改的时候,王石面临一个问题,就是控股万科还是放弃控股。按照王石现在的说法,如果他当初选择控股万科,很可能他现在就不会有今天的成就。在当初的历史背景下,如果个人将一家大型企业大部分的股份纳入自己名下,将给个人带来巨大的政治风险。

因此,王石决定放弃控股万科。王石仅占万科两百多亿股中的几百万股,也就是说王石几乎是一个可以忽略不计的小股东。万科的命运去向和董事长王石的性格、眼光和格局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万科最近十年的快速发展离不开王石的高瞻远瞩,离不开以郁亮为首的经营团队坚持不懈的努力。

实际上,王石和郁亮早在5年之前就意识到他们的股份在这家公众公司中所占的比例过于稀少。因此,他们采用了成立基金会、由职工合资购买自己公司股票的方式逐渐增加股份比例,最后职工持股的基金达到了4%以上,但仍然远远没有实现在股份上控制万科的境地。2015年年底,一件震惊中外的事情发生了。被称为“野蛮人”的宝能公司突然在二级市场上大肆扫货,抢购万科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

很快,宝能的持股比例达到了25%并成为了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这一举动在资本界和经济界掀起轩然大波,因为宝能公司通过二级市场收购了万科25%的股份,几乎已经实现了控制这家股权分散、极少有控股股东的公众公司的程度和效果。宝能公司甚至放出风来,由于王石游山玩水、不务正业,宝能公司意图罢免王石,所以这就是资本市场著名的“宝万之争”。

这一重大事件宣告着“资本为王”的时代已经到来,因此,我们非常有必要来学学67%、51%和34%意味着什么?

按照公司法规定,占股51%以上的股东能决定公司的绝大部分问题,包括改组董事会在内的大部分事项;但是如果遇到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以及决定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这四大重要问题时,51%的股东是无法作出决定,必须要2/3以上的股份同意方能作出决议,也就是说只有持股67%及以上才能够实现对公司的绝对控制。

说一个我本人亲身经历的案例。一家公司有三个股东,A股东持51%,B股东持40%,C股东持9%。这三个股东平时称兄道弟关系非常融洽。天有不测风云,持有51%的A股东因触犯法律而锒铛入狱。在A股东知道自己将要锒铛入狱的时候,写了一张授权委托书给B股东,将自己的股东表决权和他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所有权利授权给B股东。B股东作为小弟,向51%的大股东A股东发誓将完全保护A股东的利益、保住公司,等A股东平安回家。

但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而只有永远的利益。当控股股东A锒铛入狱之后,这家公司却蓬勃发展。B股东开始篡权,他利用授权书将公司搞得乌烟瘴气,将生意大量转给他的亲朋好友,正在迅速地掏空公司。这时,A股东亲属找到我,要我出手维护A股东的利益,保护公司的利益。那么,只有一个办法:收回授权,改选董事会,将B股东排除出董事会,将权力收回。但占有51%股份的股东能够实现这一目标吗?因此案例中,占股51%的第一大股东可以将第二股东赶出董事会。整个的过程本人亲自参与,最后以召开股东会的形式以51%票数决定产生新的董事会,将B股东排除出董事会之外,而将自己可信赖的人组成董事会,从而使这艘将要失控的小船又回到了正常的轨道。

最后,当A股东有惊无险地回到公司时,看到欣欣向荣的公司,欣喜不已。这一案例告诉我们,平时你看不到股份比例的重要性,但一旦发生危机或者股东之间发生巨大争议的时候,股份比例将成为制胜的砝码。刚才说的案例证明了这一点,“宝万之争”也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当你持股67%时就进入了如入无人之地的境界,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务都由你说了算,这就叫做绝对控股。

就好比一个国家要讲民主,因为国家是人民组成的。而一个企业就不一定要讲民主,适当时候还要讲专断。因为企业是由资本构成,当资本达到专断程度的时候,那么你就可以专断。

总之,你与他人进行合资或股市的底线就在34%,你拥有了34%的股份,你至少可以让大股东失去控股股东的地位,从而在四个重大问题上仍然享有重要的一票否决权。当然,我们要说明的是这个知识仅限于有限公司,当一家公司慢慢壮大发展到股份有限公司,最后成为上市公司的时候,这个知识就不管用了。

那么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当一个企业持续亏损时,我们应该怎么办?在这里,我要告诉各位企业家一个悲哀的规律:如果发现企业盈利能力远远小于亏损的速度,而所在行业又不景气,那么企业几乎没有咸鱼翻身的机会。

此时,我通常都建议企业家、老板抛弃该企业以便及时止损。你必须知道,止损也是一种盈利方式。因为止住了亏损,你接下来就有可能盈利,而你不止住亏损,一直亏损的情况将使你血本无归。

不幸的是,自我从业以来“止损”建议几乎没有被一个老板听取过。而他们也毫无例外的在若干年之后,企业因亏损累累而倒闭。企业家、老板再遇见我就会非常感慨地说,“可惜当初没有听你的忠告,如果早听你的忠告,我至少可以少亏3000万。

为什么大量企业家无法“止损”?‍

有的老板为了面子而活,把企业错当成自己的孩子。无数企业家、老板对我说,企业相当于我的儿子,我怎么能亲手杀死它呢?各位请谨记,该止损的时候就要止损。因为你要知道金钱不带有感情色彩,亏损也不因为你的意志所转移。学会止损,这是个成熟的企业家所应当有的基本素质。

为什么企业家需要 “止盈”?‍

更多企业家的词汇库里也没有止盈的概念。当一个企业连续不断盈利时,企业家喜笑颜开,一直认为舒心舒畅的日子将永远持续。可是,请你仔细思考,世界上真的有长盛不衰的企业吗?真的有万寿无疆的人吗?实际上,企业和人是有生命,它有出生必然有死亡,有高潮必然有低谷,一个企业不可能永远盈利。

这个案例说明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藏着两头一直在搏斗的野兽——贪婪和恐惧。巴菲特的名言可以印证这一点:别人贪婪我恐惧,别人恐惧我贪婪。问题是,当一家企业持续不断的亏损时,老板的心中是恐惧大于贪婪,还是贪婪大于恐惧?就如同案例所讲:股票价格下跌时,投资人、股民心中充满恐惧;而当股票价格上升时,投资人、股民心中充满贪婪,而不再是恐惧。

巴菲特作为杰出投资家,他一生的成就基本就在于他脱离了常人思维方式,因此被称之为“股神”。当别人在股票大跌、整个市场充满着一片恐慌时,他却毅然购买股票把便宜的筹码进入自己的口袋;当股市一路高歌上升、全民狂欢时,巴菲特战胜了自己心中的贪婪,而将股票抛售以保存胜利果实。

一个成熟的投资者应该准确地把握恐惧和贪婪之间的转换标准和时机,及时地获利了结。就像当前企业界、经济界和政府间津津乐道于“工匠精神”和“百年老店”。但现在大部分的企业都是缺乏工匠精神,大部分企业是做不到永久盈利,因此我的观点是要把企业当养猪。所有养猪人都知道一头猪应该在最肥、最壮的时候出手,实现利益最大化。当一个企业持续不断地盈利时,你应当判断它是否达到盈利高点,如果是,你就应该将企业出售。而出售的方法一种是上市,一种是协议股权转让获得最大额的金钱,然后你可以进行家族信托,保存胜利果实,也可以拿出其中一部分再去进行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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