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李沧一耄耋老翁因家庭琐事手刃妻子!一审被判刑13年!

逍遥牧羊 2022-07-23 00:22:15

夫妻矛盾,家庭纠纷,历来是引发悲剧的导火索,由此引发的案件比比皆是,每一起案件的背后,都是一个令人唏嘘的故事。

本案发生在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

罪犯汪某,男,1940年出生,山东泰安人,他和张兰(化名)系夫妻关系,二人感情一般,2021年4月29日晚饭后,二人因琐事在李沧区的家中发生争执,81岁的汪某持南卧室内用于掩门的半截砖头,击打在张兰头部,致张兰倒地,汪某又使用布条勒,双手按压张兰颈部等方式致张兰死亡,案发后,汪某拨打120急救电话,谎称被害人摔倒,急救医生赶至现场发现异常后报警,汪某知道医生报警后,留在现场,民警接报后,赶至现场将王某抓获,经法医鉴定,死者张兰符合机械性窒息死亡。

2021年4月30日,汪某因此案被逮捕,同年5月1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青岛市第一看守所。

2021年8月6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故意杀人罪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1年9月26日,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13年。法院认为,被告人汪某与被害人关系长期不睦,系因生活观念、家庭琐事等原因所致,双方均不能理性沟通、克制,导致引发本案。无证据证实被害人对引发本案有单方面过错,该辩解理由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关于辩护人所提被告人系自首,并认罪认罚,初犯,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小,犯罪时年满七十五周岁,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请求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经查,本案虽系婚姻家庭矛盾引发,但汪某对相伴数十年的妻子痛下杀手,主观恶性大。鉴于被告人汪某在明知他人报警后在现场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视为自首,并认罪认罚,系初犯,犯罪时年满七十五周岁,获得近亲属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本案被害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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