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观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辽阳#
2024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在其官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公布栏”公布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其中,辽阳市有4家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4家公司的违法失信信息如下:
1.辽阳新某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在2017年05月至2017年12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70份,金额1600.07万元,税额270.37万元;二、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8份,金额1757.72万元,税额291.76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辽阳同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在2016年01月至2019年07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71份,金额1542.66元,税额256.44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3.辽阳三某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在2018年01月至2019年07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68份,金额1355.58元,税额222.22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4.辽阳物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在2017年0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2份,金额947.50元, 税额161.08元;二、为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8组,金额221.71元,税额37.69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税与罚短评: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税额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上述公司中,虚开的税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其责任人员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如果具有从轻、减轻处罚,可以争取判处三年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缓刑条件的,依法可以适用缓刑。例如:
1.1.案例一:王某、郭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2.审理法院: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1.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郭某某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税额785938.97元)。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王某、郭某某经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从轻处罚;二被告人系初犯,积极补缴税款、缴纳罚金,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与郭某某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郭某某作用相对较小,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被告人郭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2.1.案例二:张某某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2.审理法院:辽宁省灯塔市人民法院
2.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单位辽阳县A矿业有限公司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税额1921761.6元),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赵某、周某某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张某某明知他人之间没有实际货物交易情况下,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张某某、赵某、周某某经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均可认定为自首且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各辩护人所提对被告人自首且认罪认罚的辩护意见属实,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张某某、赵某、周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及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经考察,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以适用缓刑。......判决如下:被告单位辽阳县A矿业有限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张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被告人赵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被告人周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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