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君谈艺录:传统精神与创新意识

篆刻艺术谈文化 2024-03-19 21:48:57

原文刊载于《书法报》06•5•31:

《传统精神与创新意识》

侯 勇

其实,只要我们检索一下书法艺术发展过程中的几个历史片段,就会清楚地看到,书法艺术的传统精神中始终张扬着创新的大旗。从均衡匀美的篆书到波磔起伏的隶书,再到龙飞凤舞的草书,直至方整严谨的楷书,其发展轨迹永远朝着创新的方向。但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无论哪一种书体的创新都是建立在前一种书体传统的基础之上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传统就是创新的过去式,创新也是传统的未来式,两者密不可分。抛开传统谈创新,是胡说八道;抛开创新谈传统,是痴人说梦。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传统与创新概念上的尖锐对立呢?这恐怕缘于一些论者对书法艺术传统精神实质认识上的偏差。在有些人看来,所谓传统就是指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颜真卿的《祭侄文稿》,而或是其他名家的法书碑帖,但凡是历史上流传下来的书法作品,一概就是传统,并根据此原理(基于某种创新的需要),又将传统的范围一直扩大到民间工匠的书写遗迹上(只要死了的)。——这其实是逻辑学上偷换概念的把戏。

“传统,指过去传下来的具有一定特点的某种思想、作风、信仰、风俗、习惯等”——这是《新华词典》对“传统”一词作出的最浅显的解释。可见,传统指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不是一个固定的痕迹。就书法艺术而言,任何一件传世作品,其物质属性只不过是一个历史遗存物罢了,而其承载的文化精神和美学信息才是传统之真义所在。所以说,中国书法艺术的传统从来就不是哪一门哪一派的哪一招哪一式,它是一个经过长期积淀而逐渐形成的、发展的、具有东方人文精神、符合中国人审美特性的、庞大而完整的美学体系。在这个美学体系中,任何书写技巧或书写内容都是浮在面上的表现形式的问题,惟有和谐的哲学观贯穿始终——这才是中国书法艺术传统精神的本质。

就艺术学的一般规律而言,社会、政治、经济、人文环境的变革或艺术家自身修养、心理素质的差异都会使艺术作品呈现出各自不同的风格特征,譬如:李阳冰的篆书呈纤细圆转的静态美,而张旭的狂草呈雄伟壮阔的动态美。但无论作品以怎样的风格面貌出现,其艺术价值的完整性始终围绕着一个主题——和谐,和谐是中庸之道的古代哲学思想在艺术作品中的反映,它是中国人千百年来一直恪守的世界观的表达,更是中国书法艺术的灵魂所在。

在遵从传统精神的前提下,任何艺术尝试都是有意义的创新。而背离传统精神的创新,则完全是徒劳的涂鸦。历史上曾经风光一时的“飞白书”“倒笔书”等所谓的创新,终是被历史尘封了的,我辈似当戒之。

(此文获《书法报》精短论文大赛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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