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马威国资速递】国资央企热点词(2024年7月)

毕马 2024-08-16 16:54:47

回顾2024年7月国资央企主要相关政策与企业动态,主要总结三个热点事件:

国资委:发展新质生产力要做到“三增”“三新投入”“三个边界”管控《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发布,主要对国资央企带来三方面影响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公布,“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引关注国资委:发展新质生产力要做到“三增”“三新投入”“三个边界”管控

事件:2024年7月26日,在国新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国资委提出下半年将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要着力点,通过“三增”“三新投入”“三个边界”管控,有力推动中央企业更好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2024年1月举办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国资委围绕价值提升、新质生产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一利五率”、科技创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等重点,明确了国资央企未来发展重点方向。

在7月的新闻发布会中,国资委明确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要着力点,提出了“三增”“三新投入”“三个边界”管控的要求,为推动中央企业更好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出具体部署。

虽然此次发布会是国资委针对央企高质量发展的情况汇总和未来方向指引,但是,央企是国资央企改革发展的先行样本,发布会上做出的具体部署对于地方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提供了具体指引。

“三增”——供应增、效益增、投资增

确保“供应增”针对国资央企带头做好煤电油运和重要基础产品的增产增供提出了具体要求。为确保“供应增”,国资央企需在维持现有产能的稳定运行基础上,积极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供应能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实现“效益增”,通过经营创效、管理优化等手段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为实现“效益增”的目标,国资央企需牢固树立价值创造理念,通过优化治理管控,提高运营效率,有效防范风险,推进企业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等举措,不断提高经营业绩的含金量。

推动“投资增”要求国资央企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共同发展。国资央企可充分利用自身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与协同,通过投资并购、联合研发、市场开拓等方式,共同推动产业链的升级和拓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三新投入”——加大科技创新、产业焕新、设备更新的投入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是企业突破关键技术瓶颈、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国资央企需建立更加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大研发投入,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关键技术研发;同时,积极引进和培养科技创新人才,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形成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生态。

加大产业焕新投入,加快新赛道、新产业布局,是企业实现转型升级、培育新的增长点、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途径。国资央企可深入研究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科学规划新产业布局,聚焦前沿科技和新兴产业领域进行投资。同时,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构建产业联盟,共同推动新产业的发展壮大。

加大设备更新投入,2024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强调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大力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国资央企应结合自身情况, “一企一策”制定详细的设备更新方案;在制定设备更新进度和预算时,要全面分析经济形势、竞争环境、市场需求、投资回报、税收优惠、金融机构贷款支持政策等因素,以确保设备更新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三个边界”管控——严守财务、业务、企业的边界

严守财务边界,严控债务规模过快增长,是确保企业财务稳健、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关键。国资央企可依托司库系统加强财务实时穿透和智慧监管,建立健全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化解潜在风险;同时,优化债务结构,合理控制融资成本,确保债务水平与企业经营能力相匹配。

严守业务边界,严控国资央企无关过度多元经营,有利于国资央企集中优势资源,聚焦主业,实现“三个集中”的目标;有利于国资央企优化资本布局,提升资本运作效率;有利于国资央企降低管理难度,提升管理效率和核心竞争力。

国资央企可明确公司的发展战略,聚焦主业,剥离非核心业务和资产;加强主业投资和管理,提升主业的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确保资源向主业倾斜,形成推动主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严守企业边界,要求国资央企严控多层架构无序扩张,大力压缩管理层级、压减股权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堵塞管理漏洞。

通过压缩管理层级和压减股权层级,能够有效减少管理链条和冗余的管理单元,避免多层架构带来的管理漏洞和效率低下问题,使管理更加规范和高效;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增强集团管控能力并显著降低运营成本;能够提升企业的市场响应速度和灵活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发布,主要对国资央企带来三方面影响

事件:2024年7月31日,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2023年统计数据显示,过去五年间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60.2%跃升至65.2%,提前完成“十四五”阶段性目标。

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这标志着未来中国城镇化将更加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为城镇化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清晰的方向。

2024年7月,国务院印发《行动计划》,设定了未来五年城镇化率接近70%的新目标,并提出一系列行动措施推动中国城镇化迈向更高水平。

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实施现代化都市圈培育行动;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等举措。

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

《行动计划》提出“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促进产业园区提级扩能”。

通过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和促进产业园区提级扩能,可以进一步推动产业升级,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在这个过程中,国资央企应着重考虑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首先,国资央企应充分利用自身产业链、人才、资金优势,发挥行业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国有资本的“三个集中”,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引领未来产业的前瞻性布局,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产业链领军企业。

其次,国资央企还应考虑如何在产业集群发展过程中,加强与民营企业的合作,促进中小企业融入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提高产业链整体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包括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这为国资央企与民营企业在多层次、多领域开展合作奠定了基础。

第三,国资央企应审视园区定位、优化空间布局,制定提级扩能规划。

国资央企在产业园区开发和运营中占据重要地位。在产业园区提级扩能过程中,一方面,国资央企应结合区域发展方向、重点产业布局,找准产业园区定位、明确战略目标;在战略框架下,针对同质低效园区,制定重组整合和提级扩能规划。

另一方面,国资央企应针对产业园区定位、产业特性和发展需要,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与新质生产力、产业集群发展相匹配的产业空间载体,以吸引产业龙头企业和科技创新人才入驻。

健全产业跨区域新布局激励机制

《行动计划》提出“加强考核引导,支持国有企业向潜力地区倾斜布局”。

促进国有企业向潜力地区倾斜布局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行动计划》提出,省级政府要“一县一策”明确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和培育要求,引导重大产业项目在潜力地区集群布局。这体现出潜力地区发展的重要性,也基于考核引导,对国资央企在重大产业项目布局中展现国企担当提出了要求。

跨区域合作有助于平衡沿海和内陆的经济发展,国资央企应加强与地方的合作,通过优化区域布局和产业布局,为潜力地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

《行动计划》提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城市洪涝治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绿色智慧城市建设等重点任务。

在城市更新和城市转型方面,国资央企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资央企拥有大量的城市优质地段的存量土地、酒店、房产物业等不动产资源,在城市更新项目中,这些资源可以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资产盘活,使之焕发新的活力。

其次,在城市更新项目中,融资是核心难点问题之一。国资央企可以通过设立基金、委托经营、参股投资、PPP等市场化运作方式,联合社会资源共同推进城市更新项目;此外,一些地方政府设立的城市更新基金,也是可以争取的资源。

第三,城市更新项目大多以政府为主导,2024年7月,住房城乡建设部披露的数据显示,400多个城市成立了领导小组,300多个城市编制了专项规划。国资央企应紧紧把握《行动计划》带来的机遇,积极寻求机会与地方政府开展合作。

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公布,“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引关注

事件:2024年7月18日,党的第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对深化国资央企改革作出了详细部署,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编写的《决定》辅导读本中,收录了国资委主任署名文章《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其中明确了全面落实深化国资央企改革的四大重点任务:

深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进一步深化分类改革、分类考核、分类核算;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完善国资国企管理监督体制机制。

从三个方面着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根据《决定》要求,深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将是今后几年国资央企改革的首要任务,具体来说,国资央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优化国资布局结构,推动国有资本“三个集中”。当前国民经济布局结构与《决定》中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要求尚未完全匹配,需继续深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统筹推进更大范围、更高水平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加强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国家战略方向和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投入布局,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效率。

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目前,部分国资央企仍存在创新能力不足、价值创造能力不强、资产收益不高等问题,影响国企改革实施成效。因此不断推动国资央企做强做优做大,持续增强国企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是现阶段国有经济调整的总体目标和根本要求。

《决定》明确提出了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要任务,这将为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全面的法治保障,也将促进国有企业、民营经济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实现共同发展。

完善主责主业管理,制定完善国企主责主业动态管理制度。《决定》强调完善主责主业管理,明确国有资本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实现国有资本“三个集中”。

未来,国资管理部门将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制定完善国有企业主责主业动态管理办法。从目前一些实践经验看,管理办法将以“管资本”原则为基础,覆盖主业选择研究论证、提升主业集中度和发展质量、主业发展动态监测、主业经营考核、鼓励专业化整合等内容。

对国资央企的影响与建议:

做好顶层规划,确立能够体现国资央企功能定位的主责主业。

国资央企需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和自身产业基础等因素制定企业发展顶层规划设计,确立能够体现国资央企功能定位的主责主业布局并建立核心竞争力。围绕主责主业明确传统业务、战略性新兴业务和未来业务的定位和发展方向,构建体系化、梯次发展格局。

二十届三中全会权威辅导材料《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提到,“建立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制度,动态发布指引目录,明确国有资本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建议国资央企后续重点关注相关指引要求。

聚焦主责主业深化重组整合。

一方面,国资央企通过专业化整合集中企业内部相关产业,推动资源整合,避免重复投资和同质化竞争;另一方面,国资央企通过跨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尤其是央地、各地国企之间的广泛合作,有力推动区域协调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促进各方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完善主责主业动态管理制度。

国资央企应根据企业主责主业动态管理办法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完善企业内部主责主业管理制度,对所属企业实施全面有效的主责主业管理和监督评价,坚持突出主业、聚焦实业,严控非主业投资,提升主业集中度、增强核心功能与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

毕马威赋能与企业价值提升

赋能领域:

国资央企战略布局调整、业务发展规划;国企改革重组规划;重组后业务梳理与发展规划。

企业价值提升:

通过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增强国资央企核心功能,助力企业在未来实施的履行战略使命评价中取得优异成绩;强化国资央企主责主业的核心竞争力、提升经营绩效和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

进一步深化分类改革、分类考核、分类核算

《决定》首次提出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这体现了国家对国资央企战略功能定位的重视,将促使国资央企在新时代背景下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征程中发挥核心作用。

建立科学客观、可量化的国企功能价值评价体系并开展定期评价,将与经营业绩考核等一起构成国资央企的综合评价体系,使考评维度将更加立体、全面。

《决定》提出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国资央企不同核心功能、股权结构和组织形态,设置更有针对性、个性化的考核体系,探索“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制定考核指标和管理体系,避免“一刀切”的管理模式,能够激发国资央企内在动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决定》提出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EVA)核算。下文将对此进行深入分析。

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促使国资国企向“做强、做优”转变。

2024年1月国资委提出国资央企价值创造行动要从五方面“下狠功夫”,其中包括提升经济增加值,旨在敦促国资央企优化资本投向和布局,遏制盲目投资冲动,减少低效无效资本的占用,形成更多有利润的收入、有经营现金流的利润。

2024年7月,《决定》再次强调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这有利于促进国资央企转变增长方式、提升长期价值创造能力,推动企业向“做强、做优”转变。

下表总结了2009年以来,国资委针对央企经营业绩考核与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指标的相关规定和说明。

表:央企经营业绩考核与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指标

国有经济增加值指标的计算

2014年国资委在《指导意见》中提出, “经济增加值(EVA)是指企业可持续的投资收益超过资本成本的盈利能力,即税后净营业利润大于资本成本的净值”。

根据《暂行办法》(2012),经济增加值计算公式为:经济增加值=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成本=税后净营业利润-调整后资本×平均资本成本率

其中:

税后净营业利润=净利润+(利息支出+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通过变卖主业优质资产等取得的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100%)×(1-25%)调整后资本=平均所有者权益+平均负债合计-平均无息流动负债-平均在建工程资本成本率:根据企业性质(如央企)、所属行业(如军工)、负债率水平等的不同,采用不同的资本成本率

根据《暂行办法》(2009、2012),对于调整项的具体说明:

在经济增加值的测算中,对变卖主业优质资产收益、主业优质资产以外的非流动资产转让收益以及与主业发展无关的资产置换收益、与经常活动无关的补贴收入等非经常性收益,在计算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时减半计入或完全不计入;研究开发费用作为净营业利润的调整项予以加回;在计算调整后资本时,对与主业有关的“在建工程”予以扣除。

总体来看,国有经济增加值考核指标计算一方面引导央企做强主业,比如计算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的诸多调整项,使得国资央企对非主营或与主业无关的资产进行严格控制,确保资源更多地集中于核心业务领域。

另一方面,国有经济增加值考核引导国资央企关注资本成本,提升资本回报水平和资本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股东价值最大化。

地方国资委参照《暂行办法》(2009、2012),以地方国资国企为考核对象,结合区域情况与监管企业实际,对国民经济增加值的具体计算细则进行适当调整,以契合地方经济与企业发展需要。

根据公开信息,毕马威团队总结了国务院国资委和地方国资委关于税后净营业利润中的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资本成本率及其他调整项的具体规定存在的差异,主要体现为:

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具体类别不同和扣减比例不同;平均资本成本率确定标准不同;根据资产负债率水平确定的平均资本成本率浮动比例不同;其他调整项的类别、各类别下的细项规定不同等。

对国资央企的影响与建议:

开展国民经济增加值核算对国资央企的影响可以从投资、预算和考核三方面来看。

投资:开展国民经济增加值核算将引导国资央企投资进一步向“三个集中”聚焦,优化投资的产业结构、资本结构;促进国资央企强化资本成本和价值创造理念,有效遏制盲目扩张、低效投资和非主业投资;在创新领域,由于多地国民经济增加值核算设置了“研究开发费用”加回的处理方式,将促进国资央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快在重要领域和节点实现技术突破和自主可控。

预算:国民经济增加值的核算是国资央企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有助于国资央企将发展战略目标、年度经营管理关键性指标、价值管理体系及评价体系相结合,在预算编制和调整过程中做出更科学合理的决策,符合以目标导向的考核要求,促进国资央企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与效果。

考核:国民经济增加值的核算可以通过剔除非经营性因素的影响,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国资央企经营活动的真实效益,引导企业突出发展质量效率效益,聚焦“一利五率”目标,重视经济增加值管理,突出价值创造功能。

在实际操作层面,国资央企需在深入分析并系统解构国民经济增加值、“一利五率”等指标关键影响因素的基础上,聚焦主责主业设计企业内部各单元、各层级的绩效指标,形成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和激励企业内部从上至下围绕考核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毕马威赋能与企业价值提升

赋能领域:

国民经济增加值、“一利五率”等考核指标解构,基于企业产业布局与能力短板,制定国企改革综合规划、国资央企战略布局调整、业务发展规划;完善国资央企集团、各业务单元、各层级部门的绩效考核与激励体系。

企业价值提升:

促进国资央企按照新的考核指导方向,调整产业布局和生产经营重点,提质增效,在国资央企考核评价中取得优异成绩;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减少员工流失率,增强国资央企经营的稳定性、提高生产效率。

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

在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方面,重点强调三个方面。

健全科技创新制度,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国资央企应加快健全有利于原始创新的制度安排,加大原创性引领性科技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不断提高国资央企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位阶。

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鼓励开展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吸引不同主体共同参与科技创新的资金投入,包括政府财政补助和政府引导基金、股权债权融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保险、科技融资担保等。

创投是多元化资金投入方式之一,在6月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资委表示央企应聚焦主责主业,利用创业投资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此外,国资委还将给予央企创投基金更大支持。

灵活开展股权分红等多种形式中长期激励,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国资央企应以更大力度集聚和培育高层次科技人才,针对科研人员特点优化“引用育留”管理体系,构建符合市场导向的科技创新激励体系,加强股权激励、项目跟投等多种激励方式促进成果转化,充分激发高端科技人才创新动力。

对国资央企的影响与建议:

明确创新战略与定位。科学决策创新方向和目标,识别并聚焦核心技术和业务领域,形成研发“关键技术树”;规划短中长期技术储备、实现路径及所需的关键资源,制定分阶段的创新投入计划。

强化科技创新组织管理能力。建立高效的项目筛选、评估、立项和退出机制;结合科技创新项目特点优化组织模式,进一步明确各组织层级分工定位;完善研发项目管理体系,构建标准化研发管理流程和完善的市场化运作机制。

创新项目回顾与评价。阶段性审视创新项目实施过程和成果,评估创新效能以及是否实现既定创新目标;对于前瞻性科技创新项目,充分考量投入试错成本高的特点,探索建立尽职合规责任豁免机制。

开展产业链创新生态建设。发挥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和战略资本的作用,带动社会各方力量投入,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紧密结合,形成有利于关键技术突破的良好生态。

毕马威赋能与企业价值提升

赋能领域:

制定企业科技创新战略;完善创新体系(内外部)和制度安排;搭建创新评价指标体系;科技创新人才管理体系与激励体系建设。

企业价值提升:

提升国资央企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整体创新效能,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创造新的收入增长极;发挥创新引领作用,提升企业经营活动的附加值,通过布局新赛道、新模式、新业态,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完善国资央企管理监督体制机制

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当前国资监管在一些领域存在一定程度的“多龙治水”的情况,导致决策效率有待提升、责任不清、权责失衡等问题。国资监管部门需加强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最大程度减少行政干预,形成工作合力。

深化两类公司改革。目前很多两类公司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授权不充分,缺乏足够的自主性和灵活性等问题,法人治理结构需要进一步规范化,市场化运营、资本运作和风险防范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决定》提出深化两类公司改革的要求,有助于推动改革进程加速。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资央企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董事会建设质量,完善外部董事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深化落实三项制度改革,深入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对国资央企的影响与建议:

加强党对国资央企的全面领导。国资央企应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三重一大等关键问题上体现党的意志,把党的领导融入国有企业治理各环节,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治理机制。

从“三个集中”和构建新质生产力要求出发深化两类公司改革。建议两类公司明晰自身功能定位,成为优化国资监管体制的重要“帮手”、提升国资运营效率的重要“推手”、优化国资布局结构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

具体来说,未来两类公司深化改革工作主要包括以“三个集中”和构建新质生产力的体系化、梯次产业发展格局要求为出发点,以国民经济增加值、“一利五率”等考核指标为指引,优化管控与授放权体系,调整业务结构,积极开展市场化改革、战略性重组与专业化整合,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提升企业运营水平和资本运作能力,强化风险管控等。

毕马威赋能与企业价值提升

赋能领域:

国企改革综合发展规划;国企改革重组规划,重组后业务梳理与发展规划;国有资本运作顶层设计与资本运作规划;治理体系完善、管控与组织提升。

企业价值提升:

通过调整和优化国有经济结构布局,开展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优化产业布局,助力国资央企更好地发挥行业“领头羊”的作用,使其在国家经济中的发挥更重要的作用;通过健全治理结构、提升市场化运作能力,激发国资央企活力,促进各项经营绩效指标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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