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步兵战士携带自有武器,但是在战斗中的胜利,经常来自于他们的重型武器设备。甚至每场胜利都完全依赖于机关枪和迫击炮。
在步兵部队之中使用的主要支援武器,是机关枪和迫击炮。这两者都包括了更加轻型的武器,其在设计上就便于在两个不同地点之间的快速机动,而更加重型的类型则用于更远距离的阵地,不论进攻与防守都可以。
轻型机关枪在所有军队之中,步兵的方队大约都是十个人左右,外加一架以上的轻型机枪,从而为其进攻和防守提供方队的主要火力支持。这种类型的武器,包括苏联7.62毫米勃朗宁自动步枪(BAR)等,这些通常都是由两脚架支撑的说,并且配有弹夹装置。具有较高精确度和可靠性的布伦机枪以及捷加廖夫机枪,配有一个非常管用的47发弹夹。显得十分笨重,并只有更少的20发弹夹。更小型的武器还包括法国的75毫米夏特罗式。
重型机关枪多数军队都有大队的支援连队,并配有机关枪,从而在持续性的火力任务中发挥作用,这是为了不使地面地区在进攻或防守中落入敌人之手。这些武器通常都是三脚架支撑的,并且在重量上要比小分队的轻型机枪更重一些,但并不一定是以大口径规格出现的。
实际上,德国陆军使用的MG34和MG42,有双脚架的,也有三脚架的,其都可以完成连续开火的任务。美国陆军将后者装配上了7.62毫米的布郎宁M1917式(也被用做轻型机关枪);英国的是7.7毫米的威格斯款式;而苏联使用的是7.62毫米的PM1910式和郭留诺夫SG43式。所有这些都是有背带的,不过PM1910式重量上稍重一些。
其他国家的设计,如意大利的布雷达6.5毫米MODELLO 1930轻机枪和重型的菲亚特-列维里MODELLO 1935(同样口径)都容易发生堵塞。许多军队也会使用大口径的机关枪,经常在地面和对抗作战任务中投入使用,也经常在装甲战车上装配着。其中较出名的类型是苏联12.7毫米DShK1938式和美国的12.5毫米勃朗宁M2HB式。
迫击炮步兵迫击炮有两种主要的口径规格:50毫米的和80毫米的。日本的50毫米89型是小型武器之中的典型模式,其可以将0.8千克的炸弹射击到650米远的地方,盟军部队将其称为“膝盖迫击炮”,并错误地以为其可以平衡地放置在战士的腿上进行安全的火力射击。
另一个简单的设计就是英国的50毫米迫击炮,其可以将1.1千克的炸弹发射到500米远的地方。在更大口径的设计中,几个国家则使用一种法国勃兰特的不同版本设计,其包括美国的81毫米M1式,其可以将4.8千克的炸弹发射到2250米远的地方。苏联82毫米的PM37式和日本的81毫米99型都有着类似的性能表现。在这一级别之中的多数迫击炮,主要由三个个人携带型的部分组成(但是依然非常笨重):炮筒、底盘和双脚架。
火焰喷射器每一支主要的军队,都会使用个人携带型的火焰喷射器,并将其当作攻克碉堡任务的专家级武器。这些武器都有着类似的性能和差不多的不足之处。所有这些武器都比较笨重(大约有40千克重),并在射程上十分有限(40~50米),最后在燃料储备上也一般(持续10秒甚至不到10秒的时间)。
对这些武器的操作,具有极高的危险性,而且火焰喷射器士兵在被敌人擒获时还会遭到敌方极其残忍的对待。而对这种火焰喷射器武器使用最广泛的,当属美国的海军陆战队,他们在太平洋群岛的战斗中大量使用过这类武器。
什么乱七八糟的?这水平堪称惨不忍睹
我们一定要支持横扫北美一统天下解放日本解放日本解放越南解放澳大利亚
什么方队,大队的?乱七八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