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冲与鲁智深,一个是中立善良者,一个则是最典型的混乱善良。
两者的对比,特别的有趣。
先来说林冲的中立善良。
中立善良者的一大特征,就是:
他们会做力所能及的善事。面对法律道德规则,不特别抵触,也不特别维护,而是区间的求平衡者。
最能反映林冲中立善良特征的,是他曾经帮助李小二这个小人物,摆脱了官司,因为看这人不坏,还有得救,同情心之下,便一力维持救下:
当初东京时,多得林冲看顾。这李小二先前在东京时,不合偷了店主人家财,被捉住了,要送官司问罪。却得林冲主张陪话,救了他免送官司。又与他陪了些钱财,方得脱免。京中安不得身,又亏林冲赍发他盘缠,于路投奔人。李小二偷了主人家的钱,按法律规则,就应该送官,这是对法律的维护,但林冲在不正面对抗法律的前提,通过做一番人情,避免了法律的执行。
如果不是种种巧合,他和李小二,永远不会再见面了,这确实也是出自于林冲本真的善良。
关于中立善良和守序善良的区别,就在于中立善良者,他们守不守法律道德,主要看当时所面临的具体状况,与自身的处境。
当林冲身处于大宋体制内,过得安乐自在,他便是人畜无害的那一个,偶尔还会做些好事。
中立善良者另一个特征,就是他们的善良,是很柔和的,在高压之下,善良禁不起考验的让步于中立。
当上了梁山,王伦要他去纳投名状(下山杀个平民),他也答应了。因为不同地方,有不同的秩序,他只不过是接纳了,这是林冲的中立性——有点偏绝对中立,但是一般时候,他们是向善的。
接着再来聊聊鲁智深的混乱善良。
混乱善良者对法律规则的态度是:
法律有漏洞,应以人为本。
相对于守序善良者维护道德规则,以及中立善良的平庸折中,混乱善良者,他们抵触法律规则。
从这角度看,鲁智深,可以被理解为:
堵法律漏洞之人。
郑屠敢扣押金翠莲,是在有法律文书的状况下,这恰恰证明法律有漏洞。
那好,我鲁智深,便把郑屠,给塞进洞里面。
周通可以霸占民女,这恰恰说明法律,有死角。
那好,我鲁智深,便在死角里面,痛打周通一顿。
你说他算不算维护律法的尊严?是,也不是,看你怎么看。
他们跟守序善良的最大区别就是,假如当时打死郑屠之后,守序善良者,会选择留下来,接受法律判决,可是老鲁跑了——去他的法律。
一般这一阵营的人,他们不像个标准的正义者,而更像是一个任性的侠客。
有时他们很感人,有时他们很气人,但是混乱善良者,终究还是迷人的。
至于中立善良者,他们像中产阶级——普遍是柔软的,柔软,意味着面对压力之下,他们随时变换形态的寻求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