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当你不得不“拖拽”另一个人——尤其在对方和你性别不同的时候,请一定要掌握好分寸、提高技战术水平,千万不要拽脱别人的衣服!这不是在搞笑!如果你无法想象对于上述问题的忽视可能造成多么严重的后果,请看古代生活史上一则活生生的教训。
明宪宗成化年间(公元1465-1487年),云南某卫所内部出现一起因斗殴事件引发的强奸(未遂)疑案。事起军户徐恭一家与李泰一家因故发生口角,进而升格为肢体冲突。双方产生矛盾的具体原因不详,由史料来看似乎不是微小的过节,战况相当激烈,以至于徐恭的亲友陈瓒也跑来助阵,跟李泰过了几招,致使李泰负伤。
卫所镇抚牟融率领“军牢”(卫兵)严海等人赶来制止,陈瓒害怕因李泰的伤势受到追究,火速落荒而逃。李泰一方却在气头上,眼珠子都红了,哪里听得进局外人的劝告?兀自不依不饶,缠着徐恭一方詈骂扭打。
飞沙走石间,本文女主角、徐恭的亲属(不确定是否为夫妻关系)王氏强势登场。如同本系列前期文章不时披露的一样,诗书仕宦之家那些深居简出、规行矩步的夫人、小姐不能代表明代女性的整体形象,广大基层女子扮演较为活跃的社会角色,诸如走街串巷做小商贩、去手工业作坊做女工、保媒拉纤做红娘、参加农业生产……林林总总,不乏其人,乃至在明代的民间械斗中也能看到女性的身影。
成化年间的这位王氏既然是军户家的女子,自幼耳濡目染军旅豪气,更是敢于抛头露面、冲锋陷阵,当下拍马冲进战场,将李泰的家人又拉又骂,替徐恭解围。在此期间,拳来脚往不可避免,王氏见招拆招、毫不示弱。卫所镇抚牟融看不惯她的作为,连喊几声:“王氏,你给我住手!妇道人家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因口头喝阻无效,牟融命令负责安全保卫的严海等部下把王氏等人带进监房,让他们清醒清醒。其中,制服王氏的任务交给了严海本人。严海伸手“拖拽”王氏。王氏不服,虽然体力不敌严海,也竭力抗拒,挣扎着往地上赖。但严海毕竟是壮男,一发狠使劲“拖拽”,到底把王氏拖进了一间单独的监房,从事看守工作的李安前来接应。请注意这个李安,他大概率是李泰的兄弟。严海、王氏两个人在这段拉扯推搡的路程中出了哪些状况,只有当事双方最清楚,不过最后阶段的情形同时落入了李安的视线。王氏的亲友徐恭等人则没有听见或目击到什么有价值的讯息。
王氏被锁进监房,由李安看管。此事本来不算严重,没过太久,王氏的家人就到场解决问题,接王氏回家。不料这件小事像失控的气球似地越胀越大,终于“嘭”一声炸响。
家人看到的王氏竟变成这副模样:她外穿的蓝绵布裙、内搭的白梭布裤不见踪影,下半截身体只剩一条贴身底裤遮羞;披头散发,原先插戴在头上的金簪两支、“掠头”(梳子)一个、手帕包头等饰品全部不翼而飞,简直是满身狼藉。王氏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诉说,【她险些遭到李安强暴,幸好她拼命抵抗、惊动旁人,李安方才收手,可是她的饰品、裙裤都被李安夺走,李安拒不归还。】
古人所谓“失节事大”,王氏的家人岂肯善罢甘休?立刻找到李安的上司牟融吵闹,要求他必须给个说法。牟融一听,脑袋“嗡”地一阵眩晕,再想不到自己摊上这么大一个“管理责任”。他暂且拿些义正辞严的场面话稳住王氏及其家人,转身就召见李安、严海,严加问询。李安矢口否认王氏的指控,说出自己所见的事实:“王氏的裙、裤和首饰是在严海拖拽她的时候扯脱的。当时我跟严海忙着控制她、带她进监房,哪顾得上帮她捡拾物品?”严海对李安的说法没有表达异议。
古人没有皮带、拉链,衣裙、裤子主要靠系带合拢固定,在激烈的“拖拽”中的确有可能脱落,簪子、包头之类更不必说。可最大的问题是,物品可以被严海“扯脱”,却不可能无缘无故地消失,王氏的衣物、首饰去哪里了呢?李安、严海异口同声地答道:“不知道呀!总有人在那周边走来走去,随手拿走是有的。恳请大人救我二人一命!那个、这个……嗯嗯嗯……”
“唉呀!烦!这么说吧,”牟融拍拍前额,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就说不知被哪个见财眼开的【路人】捡去了。你两个以后少给我惹事!此番若不念及你们素日在我手下干活尚属卖力,一直以来也愿意孝敬我,事情又关乎本卫的内部团结和外部声誉,我是不会管你们的!”
不成想,牟融此次兜底实在是“兜”大了。他交出的答卷令王氏一家惊怒不已。从王氏的首饰来看,她的家庭有一定的实力,至少在所属卫所的范围内,她家不是需要在大事上忍气吞声的弱者。在王氏家人的奔走下,李安被裁定“强奸未遂”成立,处以“杖一百,徒三年”;牟融徇私包庇,处以杖九十;严海等人依照“不应得为而为之事理重者”条处以杖七十。至于陈瓒打伤李泰一节,鉴于陈瓒出逃未归,姑且略过不提。李泰、李安等不肯接受上述结果,纠纷闹到了大理寺。
大理寺卿王槩指出(大意):“根据你们的描述,一致认定整件事情从头到尾都发生在卫所营区大门之内,哪来的【路人】捡走王氏的财物?”
王槩的质疑是有道理的。自严海动手拖拽王氏伊始,到王氏丢失裙、裤和首饰为止,经过的时间并不长,在附近出没的闲杂人等不会很多,而且均系卫所内部人员,没有陌生面孔。假设王氏的物品果真遗落在监房外、被别人顺手牵羊地拿走,也不难追查。牟融、李安、严海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将责任推卸给子虚乌有的“路人”,确实难以取信于人。那么,事情的真相是什么呢?
笔者认为,李安企图强奸王氏的可能性极低。王氏于他而言是熟人,他和李泰等家人对王氏的泼辣性格领教得并不少,清楚王氏绝不会吃哑巴亏。李安身为李泰的弟弟,借机做点小动作如拿走王氏的首饰、补偿李泰负伤所受的损失倒是有可能,大动作应该是不敢做的;即便做了,李安也要极力掩饰,起码得把王氏的裙、裤套回去,让她无话可说。事实却是李安对王氏的狼狈模样听之任之,这只能说明一点:王氏的衣物、饰品是真的找不到了,而李安,不愿意帮她。王氏颜面尽失,索性将计就计,诬陷李安,报家族私仇。
另外,王氏的物品为什么找不到了呢?因为在她的物品被严海“扯脱”之后,严海、李安贪小便宜,把她的财物据为己有——或许后来还分了一点“孝敬”给牟融,酬谢牟融的袒护。只是他们有些轻敌,低估了王氏及其家人的能量,弄巧成拙,自食其果。
回到开篇的话题,各位明白了吧?当你不得不“拖拽”另一个人——尤其在你和对方性别不同的时候,请千万不要拽脱别人的衣服!不然,少说也该“杖七十”啊!万一沾惹上“非礼”异性的嫌疑,就更不好收拾了……
作者简介:细雨丝竹,又名浅樽酌海,文史控、推理迷、言情痴、考据癖。主要作品有唐代历史背景小说《神探王妃》、《鱼玄机》等,均已出版或签约出版。
本文参考资料:明代王槩《王恭毅公驳稿》(请注意,本文系在参考该史料记载的基础上,对细节空白进行艺术加工而成,敬请读者惠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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