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的一个夏天,中纪委突然接到一份特殊的告状信。写信的是“渤海2号”翻沉事故遇难者的家属。信中所述的事实,让人十分震惊。中纪委常务书记黄克诚差点被气晕过去。
真是岂有此理!
1979年的11月25日凌晨3点30分左右,石油部海洋石油勘探局的一艘钻井船,突然翻沉,造成7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3700多万元。
3700万元啊,即便是在今天,也是一笔巨款,更何况是在40多年前,那就是一笔超级巨款。搁现在值几个亿。损失了那么多钱,死了那么多人,这就是特大事故。
这是建国以来,石油系统出现的最重大的一起人员死亡事故,在世界海洋石油勘探历史上都很少见。事故是如何造成的呢?据调查,主要是工作人员违章不当操作。
血淋淋的教训啊。死了那么多人,损失了那么多钱,石油部居然很长时间都没有向上级报告。妄图隐瞒不报,真是岂有此理。事故发生8个月后,是死难者家属忍无可忍,把事情捅了出来。
告状信直接递到了黄克诚大将那里。管,还是不管?管了肯定要得罪人,而且还要得罪大人物。黄克诚没有坐视不管,更没有官官相护,他勃然大怒,这事必须要管,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中纪委就是干这个的,出了那么大的事故,石油部的党委干什么去了?为什么一直拖着不报?如何对得起人民群众?经过一番调查,中纪委立即对石油部进行了通报批评。
“渤海2号”翻沉事故,是石油部的领导不按客观规律办事、不尊重科学,不听取职工意见,不吸取历史经验教训所致。石油部的主要领导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
国务院领导没有及时通报处置这一严重事故,是重大失职,必须向全国人民承认错误。查明了事实真相,国务院很快做出了处理,石油部长宋振明主动提出引咎辞职,予以批准。
同时对事故中死难的同志表示沉重的哀悼,对死难者家属予以深切的慰问。死难的都是家中的顶梁柱,一个人遭遇了不幸,意味着一个家庭可能要塌掉。必须照顾到家属的情绪。
石油部的部长辞职,这个处分已经很重了,但是黄克诚认为还不够,还必须处分分管石油部的国务院副总理,他叫康世恩,河北怀安人,清华大学地质系的高材生。
(康世恩在工地)
建国后,石油紧缺,毛主席让独臂将军余秋里担任石油工业部部长,去为祖国挖石油。康世恩是余秋里的重要助手,他在余秋里中将的领导下,直接指挥了大庆石油会战,为我国石油工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1978年,康世恩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
到底要不要给康世恩处分呢?政治局开了好几次会议进行讨论,黄克诚却坚持认为,功是功,过是过,赏罚必须分明,人命关天,必须给康世恩记大过处分,否则无法向全国人民交代。
在黄克诚的坚持下,康世恩最终被记大过处分。国务院副总理被记大过,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这还是第一次。黄克诚不愧是刚直不阿刚猛无畏的大将。
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呢?黄克诚就是要在全社会造成巨大反响,让老百姓知道党中央和中纪委抓党风反腐败不是一句空话,是要动真格的。
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挨了处分的康世恩并没有消沉,他坦然面对,勇敢地站了起来,继续奋战在石油工业。1982年,他兼任了石油部长,为石油工业再立新功。
康世恩请求撤销对他的处分,得到中纪委的批准。黄克诚是好样的,康世恩也是好样的。他们都是国家的功臣,人民的功臣。
(参考书籍:《黄克诚在中央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