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遇到驳回,不要慌,因为大部分商标是通过驳回复审才能够获得注册取得商标权。本期我们将分享一个驳回复审成功案例,为大家讲讲,面对驳回复审,只要积极应对,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也有很大概率能取得商标权。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的第76340482号“新陆泰”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商标是申请人企业专属logo,与各引证商标在显著识别主体、外观、呼叫及含义上区分明显,不会造成公众的混淆或误认,而申请商标图形部分的元素,亦是建筑行业常用的标识,各商标并不构成近似商标。故,申请商标的注册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准予注册。
二、申请人“新陆泰(北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耕行业多年,多年来一直从事建筑工程设计等服务,已经获得了一定影响力,企业发展未来可期。
三、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使用过程中,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与误认,应当作为商标被核准注册。
四、立足于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申请商标的注册并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并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76340482号“新陆泰”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新陆泰”商标被驳回案例。我方律师从含义、外观处着手,区分了双方显著性不同,申请商标顺利通过复审必将没有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