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亲兄弟明算账,自古以来兄弟之间为了利益反目成仇的事情并不少见。
江苏有有一位男子,因为村里的老房子拆迁,分得了6套房产。
这时他的哥哥找到他,说自己也想分一套,却遭到了这名男子的拒绝。
男子的理由是哥哥当了别人的上门女婿,家里的房产跟他没关系。
难道上门女婿就没有继承权吗?
案例回顾
老王家是村里最大的贫困户,偏他家里还有两个儿子,分别叫王老大和王老二。(化名)
以老王家的条件,那是一个儿子的彩礼都付不起,就不要说两个了。
为了防止兄弟两个都打光棍,王老大主动提出自己要当倒插门。
在某些农村地区,传统思想还是根深蒂固,谁要是当了上门女婿以后都抬不起头来。
可为了弟弟的幸福,王老大还是毅然决然地入赘到了隔壁村的瘸子姑娘家里。
瘸子姑娘家倒给了老王家不少彩礼,靠着这笔钱,王老二也娶到了媳妇。
后来,老王病倒了,已经倒插门出去的王老大又是送钱又是回来照顾,帮了家里不少忙。
老王去世以后,村里的老房子自然归属了王老二。
这套房子经王老二翻建之后成了他的婚房,王老大对此并没有提出过什么意见。
可王家所在的村子不久后居然拆迁了,王老二分得了6套房子。
王老大听说这件事后,觉得自己对这个家有这么大的功劳,理应分一套房子。
没想到一向对他十分尊重的弟弟却拒绝他,还对他出言不逊。
“你是倒插门,已经是别人家的人了,有什么资格分我家的房子?”
听到这话,王老大非常伤心,但他没有发作,再次降低了自己的要求。
王老大和弟弟商量,说自己可以出几万块钱买他一套房,没想到弟弟还是不同意,只答应补贴他五万块钱。
这下王老大彻底忍无可忍了。
“你这个白眼狼,我倒插门还不是为了你?现在你翻脸不认人了!”
就这样,老大说老二忘恩负义,老二说老大见钱眼开,兄弟两人为了一套房子吵得不可开交。
那么法院会怎么处理这件事呢?
案情分析
上门女婿还有继承权吗?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首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虽然入赘到了媳妇家里,王老大仍是老王的儿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所以即便当了上门女婿,王老大依旧享有继承权。
那么王老大有资格分房产吗?
《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老王去世时,王老二直接拿到了房子的物权,王老大并没有对此提出异议。
且王老二还对房子进行了重建和装修,根据物权法,老房子应是他的个人财产。
但法院考虑到王老大对整个家庭有较大贡献,对兄弟俩进行了调解。
经法院调解,王老二同意支付给王老大10万元,并把一套房产以五万元的价格卖给王老大。
案后反思
面对这起纠纷案件,法院没有遵循教条主义,而是耐心地进行了调解。
最终,法院综合各种因素,给出了一种合理的解决方案,使得兄弟俩重归于好。
这起案件也是一个平衡法律和感情的典型案例。
法律不是冰冷的,法院在判决时该严格就严格,该有人请味就得有人情味。
大家怎么看呢?
前几年因为家里急用钱。我媳妇跟我姐第一次开口借钱,借一万块钱。我在上班我姐整天打电话给我各种诉苦。我直接说你想借就借,不想就直接告诉她。因为我媳妇第一次张嘴跟我姐借钱,我感觉能借。她也有。后来告诉我媳妇没有不借。然后把我媳妇的微信删除,还说是我让删除的。我知道了以后直接不来往了。你可以看不起我,但我不会让你一世看不起。亲姐又能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