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下室被淹,物业经理不露面,保安坐地上耍无赖:你打我啊

十九妹 2020-09-11 17: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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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了解《物权法》的读者应该都清楚,物业并不是小区的主人。虽然物业会对小区进行一些维护管理工作,但他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管理者。小区的所有权是归属于业主的,物业只是一个为业主提供管理服务的公司,是一个服务者。

通常情况下,服务型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就在于服务水准和服务态度上。他们很注重客户的体验和反馈,所以会提出“顾客就是上帝”的服务宗旨。然而,现实中在不少物业身上,却丝毫找不到服务型公司的这一特点,他们不仅没有服务态度,甚至反把自己当成小区的主人,小区内的事务想怎么办就怎么办,业主们反而成了“外人”。

坐标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东航小区,几天前的一场雨过后,不少业主都慌了神。他们发现自己家的地下室被淹了,于是大家纷纷带着水桶盆子来淘水。即便如此,存放在地下室的物品还是被浸泡得一塌糊涂。按说当时雨下得并不大,完全没有大到能把地库淹掉的程度,那地下室里这些水是怎么来的呢?

有业主把记者带到了10号楼的东侧,地上有一个很大的裂缝。该业主表示,这是物业实施小区改造工程以后留下的,“这么大的裂缝,地下室能不漏水吗?”事实上,出问题的不单单是10号楼,小区内12栋居民楼几乎无一幸免。在其它地方,记者也看到了挖掘过的痕迹,也有不少泥土直接外露的状况。业主认为,物业挖过之后没有做防水措施,一旦下雨,雨水会顺着砖缝渗漏回灌下去,这是地下室被淹的主要原因。

最让大家气愤的,还并不是施工质量的问题,而是这个所谓的“小区改造工程”本身就有问题。有居民抱怨,自从这个物业公司进来以后,小区里的绿色草坪就越来越少,现在都找不到草坪了,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多少职工多少业主提意见,物业根本不听。”据了解,小区的多数绿地被物业做了硬化处理,然后还在上面盖车棚,盖房子。

“这儿他们打了地基,说是要盖一个更衣室,以前这一大片全是绿地。而且他们还振振有词地跟我们说,他们盖个更衣室有错没有?”

由于物业根本不把业主的意见当回事儿,再加上此次地下室漏水严重,业主们这才联系了媒体。奇怪的是,当一行人来到物业时,门开着,桌上摊开的文件也显示是办公状态,但屋里却空无一人。而大门口原本答应帮他们联系物业经理的保安,态度突然来了个180度大转弯。

业主:“人家记者要了解咱们物业的情况,你应该把物业经理叫来。”

保安:“我不联系。”

记者:“您刚才不是还说帮忙给联系吗?”

保安:“我不联系,我有我的自由。”

此时,业主们又跟保安掰扯盖更衣室的事,问为什么没有经过业主们同意?保安回怼:“你干什么事儿经过我同意了吗?我们为什么要经过你的同意?”争执几句之后,该保安索性坐在地上,声称自己有精神病,还要业主打自己:“我躺这,你打我,你怎么不打我啊?你太厉害了你!”

由于物业负责人始终不肯露面,业主和记者只好向街道办寻求帮助。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物业公司的一个经理终于来到现场沟通。对于地下室漏水的问题,物业经理坦言施工的过程有失误,现在已经调集了很多维修工帮业主抽水,尽量挽回损失。

对于物业在公共用地上盖车棚、盖更衣室的事儿,物业经理表示这个已经进行过民意调查,大部分业主都同意,反对的是少数。业主代表很诧异,因为业主群里没有一个人说过同意。至此,物业经理又说当时只是口头问询,接下来可以再做个签字的调查,如果业主们不同意不签字,那也可以把已经建造的设施拆掉。

不难看出,这个物业经理并非不懂法,他很清楚,如果业主不同意把绿地改为停车棚或更衣室,他就必须得拆掉。《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三条有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别说是绿地,就连物业办公的房子,也是全体业主公摊的。

明确了所有权的归属,撒泼的保安大哥那个问题就有答案了。“我们为什么要经过你的同意?”事实上物业想要对公共区域进行改造,还确实要经过业主们的同意,不是你想盖车棚就能盖,也不是你想画停车位就能画的,因为这些区域的主人是全体业主。按照一般流程,物业要先进行民意投票调查,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才可以。

每个小区都是一个大家庭,从实际来看,物业的管理和服务也必不可少。但只有物业公司摆正自己服务者的姿态,真正为社区多做改善居民生活的实事,才会赢得业主的尊重与配合,您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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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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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世事用眼,看懂要用心。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