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农业部驳回监察员对大蒜RIPH(农产品进口建议)管理不善的指控!
农业部证实,在发放RIPH大蒜进口方面没有管理不善。该部还声称,在受到谴责之前,它已经评估了RIPH的申请。雅加达 - 农业部(Kemenan)公共关系和公共信息局局长Kuntoro Boga Andri拒绝了监察员的声明,即农业部园艺总局的园艺产品进口建议(RIPH)大蒜服务存在管理不善的指控。
“农业部从未希望通过RIPH使进口许可证复杂化,”昆托罗在周六(6/4)的一份书面声明中说。
根据Kuntoro的说法,该部保证2024年RIPH的供应将仅符合通过有限协调会议(rakortas)设定的配额,即65万吨大蒜。同时,2023 年发布的 RIPH 他承认它确实超出了协议,因此进行了评估。2023 年,农业部发布的 RIPH 是 120 万吨大蒜,尽管进口协议仅为 55 万吨。
昆托罗说,RIPH的提供是在考虑国内供应条件的情况下进行的,特别是在收获期间。据他介绍,如果收获正在进行中,进口许可将受到限制,以免干扰国内农民商品的购买价格。
“种植 RIPH 总配额的 5% 的义务是农业部长 2019 年第 46 号条例关于战略园艺商品开发的授权。强制性种植规定是增加国内大蒜产量的良好意图,如果实施没有最大化,则必须共同监测,包括与监察员和执法官员(APH)的协调,“Kuntoro解释说。
关于强制种植的规定,昆托罗说,这项规定不需要废除,只需要加强监督。
“到目前为止,农业部已经记录到,在获得RIPH的大约400家公司中,多达50%的公司没有履行大量种植的义务,”他说。
他还强调,该部通过优先考虑透明度和问责制原则,改进了RIPH在线系统服务。至于今天存在的在线服务,它们是由具有开放和封闭系统的官员执行的。目标是优先考虑最先进入的注册人,以便完成该过程。
不仅如此,昆托罗还声称,园艺总局将减少处理RIPH申请的长期延误,这些申请的义务已经完成,服务没有超过时间和条件的质量标准。
此前,印度尼西亚监察员Yeka Hendra Fatika表示,大蒜RIPH存在管理不善。管理不善是对法律义务的忽视、无能和越权。这在申诉专员自行发起的调查(IAPS)的最终审查结果(LAHP)中有所说明。
Yeka解释说,被举报方在执行2019年第39号农业部长条例和2020年农业部长第2号条例时忽视了法律义务,关于园艺产品进口的建议。
“这导致了长期的拖延、歧视、程序违规和实施RIPH Bawang Putih服务的能力不足,”Yeka在他的官方声明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