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宝玉神游太虚境后,秦可卿便基本完成“使命”,很快去世。只是曹雪芹并没有让她作为“工具人”草草退场,而是以她的死,揭开贾府的丑恶和败亡真相。
如今已经很难知晓秦可卿在死的当晚究竟经历了什么。她如何上到天香楼,又是如何上吊自尽………但吊死在天香楼上,既契合她自尊自强的性格,也证明她的死并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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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说贾宝玉对秦可卿的“不肖”,涉嫌了“爬灰之诮”。贾宝玉步步为营睡到秦可卿的床上,在梦中得偿所愿,秦可卿对此并不知情。
以“贾宝玉神游太虚境”影射“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可知贾珍爬灰,秦可卿也并不知情。她在天香楼上,遭遇贾珍的皮肤滥淫,真相就藏在“造衅开端实在宁”中。
“造衅”二字,意指故意制造事端,引发冲突。其典故出自苏轼在《代张方平谏用兵书》中的二句:“於是王韶搆祸於熙河,章惇造衅於梅山 。”
苏轼认为熙河之战与梅山蛮之祸,源于王韶与章惇故意制造事端挑起冲突,“造衅”即指这种导致不可收拾结局的行为 。
“造衅开端实在宁”,以贾宝玉神游太虚境的前后行为作比对,揭示出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真相,是受贾珍侵犯后无颜苟活,愤而于天香楼上吊自尽。就如判词图画所示:“后面又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
秦可卿上吊自尽给贾珍出了一个大难题。上吊的死状无法掩饰,死因就不好解释。怎么向亲朋老友、尤其是亲家秦业父子交代秦可卿吊死在天香楼上的原因?最终应该是焦大醉骂的“爬灰”给了贾珍启示。
爬灰是指公公对儿媳妇的不伦行为。但与通奸需双方协同为事实不同,爬灰其实只需要男方单方面行为,无论是自愿还是胁迫,甚至只要男方产生想法或导致流言蜚语,都能被叫作爬灰。贾珍侵犯秦可卿构成爬灰事实,焦大却是一语成谶。不同的是秦可卿并没有与贾珍通奸,而是清白之身受侵犯而死,实乃冤枉。但别人并不知道真相,就给了贾珍可操作空间。
所以,贾珍故意在人前如丧考妣,不惜一切大肆操办葬礼,表现出恨不得替秦可卿死的丑态,不断自污以引导舆论坐实他与秦可卿有爬灰丑事,秦可卿上吊实为通奸丑事败露。为此,尤氏突然犯“胃疾”老病躺在后宅不出,贾蓉在葬礼期间一言不发,都是方便贾珍在人前表演,给秦可卿泼脏水。反正秦可卿也死无对证。
俗话说两害相权取其轻。相较于侵犯儿媳妇致死的人命大罪,有被朝廷言官和贾府仇家放大,上本参劾丢爵偿命的风险,借爬灰做实通奸污名化秦可卿,既可解释她的死因,堵住悠悠众口,能让贾珍顺利脱罪。
当爬灰成为贾府主动提供给京城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时,人们在以讹传讹、津津乐道之际,谁又在意一个失节女人的死活和清白呢?
如果真像脂批所言,是其建议曹雪芹删除“淫丧天香楼”一段文字,本意是感服秦可卿死后托梦两件事的德行,想保全她的清白遮掩脏污死因而“赦之”,却不想正因缺少“淫丧天香楼”那段情节文字证明,反让秦可卿死后承受300年的污名化,被不明真相的人众口铄金成与公公“通奸”的无耻女人。
其实,抛开秦可卿判词作为她死于贾珍“造衅”侵犯的证据,秦业来后,秦可卿的丫头瑞珠突然触柱而亡,也透露出秦可卿死的冤枉这个事实。
丫头瑞珠作为最可能知道秦可卿死亡真相的证人,在秦可卿死后并没有立即殉主,却在间隔了几个时辰后,等秦业父子到了宁国府才触柱而亡。她到底是被灭口,还是借死传递真相,已经不得而知。但触柱而亡与其他死法的不同之处,是常被用作含冤之下的愤而自尽。所以,瑞珠的触柱而亡,更像是在为秦可卿之死鸣冤,为清白作证,揭露贾珍的无耻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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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观点根据《红楼梦》80回前故事线索整理、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