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9月29日早晨,新疆石河子144团部医院传来了几声沉闷的枪响,一位来自浙江绍兴的22岁女青年蒋爱珍,使用53式步骑枪连续枪杀三人。
蒋爱珍被捕后,经当地法院一审判决,蒋爱珍被定为“反革命杀人罪”,判处死刑。
可在1979年10月20日,《人民日报》第三版几乎以整个版面的篇幅,刊登出一篇名为《蒋爱珍为什么杀人》的文章。
这篇长达7000余字的文章虽没有明确为蒋爱珍求情,却也拯救了她,更推动了中国民主法制的建设……
1956年,蒋爱珍出生于浙江绍兴,从小聪慧勤劳,个性十分要强,干起活来既麻利又勤快。
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全国范围内正进行一场轰轰烈烈的“上山下乡”运动。
1972年,16岁的蒋爱珍初中毕业后,跟随大哥蒋根土来到新疆石河子,在144团场一营一连落户成为一名光荣的军垦战士。
144团位于茫茫无际的准噶尔盆地,日常生活条件根本比不上江浙富裕之地。哥哥起初很担心妹妹,刚从绍兴故乡来到石河子,是否适应这里的气候条件?
但是,蒋爱珍从不喊苦,劳动时,她一连工作几个小时,从不停歇。因为当地土质较硬,干活十分劳累,许多男工都很吃力,蒋爱珍却巾帼不让须眉,顽强地坚持了下来。
休息日,蒋爱珍还主动去伙房帮忙,给其他战士缝缝补补,周围人对这位漂亮的南方姑娘赞誉有加。
1973年5月,因表现出色,蒋爱珍加入共青团,随即出席了农八师青年积极分子代表大会。
翌年,144团农场医院需要招收一批护理员,蒋爱珍被推荐到短训班学习,结业后就被留在医院担任护理员。
1976年,蒋爱珍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后被推选为医院的党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民兵排长。
这时的她才刚满20岁,已经成为团里的生产骨干与劳动模范。如果不发生意外,蒋爱珍的未来之路是一片光明的。
但坏就坏在,这个意外却突然降临到她的头上……
众所周知,1976年10月6日,华国锋、叶剑英、汪东兴三位中央领导一举抓获“四人帮”及其余党,“十年动乱”结束。
然而,地处我国边陲的石河子地区即使是在动乱结束后,却遗留了许多错误作风。
蒋爱珍所在的144团医院,以李佩华、谢世平为首的一帮捣乱分子,和与张国政为首的院领导互相谁都看不顺眼。
谢世平早年只是一名小小的药剂员,通过阶级斗争,最后爬上了团部运动办主任的职务。
张国政来自苏南某个城市,当时是144团医院党支部副书记和医务助理,具体负责行政业务工作。
因为党政觉悟高,加上为人正派,很受医护工作者的尊敬。可谢世平想要夺权,进一步控制医院行政业务,张国政就是他的“拦路虎”。
不过,张国政私生活没有任何污点,工作能力也高出谢世平一大截。
思来想去,谢世平、李佩华就把目光对准了蒋爱珍。
原来,蒋爱珍的哥哥蒋根土与张国政原先是一个部队的战友。蒋爱珍调入团部医院后,蒋根土嘱咐过老战友张国政帮忙照顾一下妹妹。
这其实是个再正常不过的人际交往,医院里面都知蒋爱珍和张国政关系很正常。
但是,这种同志间的关系,却被思想龌龊、心思歹毒的谢世平、李佩华给盯上了,他们想出了一场“抓奸”的毒计。
在那个年代,一个领导凡是被人说私生活不检点,作风有问题,基本上从政生涯就到头了。
在1978年3月17日晚上,谢世平等人“突袭”了蒋爱珍的宿舍,硬说她刚刚与张国政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他们是来“捉奸”的。
接着,谢世平、李佩华把捏造的事实向工作组进行汇报,张国政、蒋爱珍都被抓了起来,在职工大会遭到批判。
张国政先后说了十三次他与蒋爱珍没有任何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蒋爱珍同样说得很清楚,她与张国政之间清清白白,就只是上下级的工作关系。
可是,这些发自肺腑的辩解,却让那些跳梁小丑看了笑话。工作组早就与谢世平、李佩华里应外合,他们把故事编得有板有眼,四处散播,毁坏蒋爱珍的清白。
蒋爱珍就这样被剥夺了人身自由,且长期受到侮辱和诽谤。
此种恶毒的指责,对于一个刚刚20岁出头的姑娘来说,无异于灭顶之灾!
面对铺天盖地的谩骂、质疑,一向坚毅果断的蒋爱珍郁闷了,甚至有过轻生的打算,并付诸行动,后来被好心人救回。
在鬼门关走了一圈后,蒋爱珍或许是想通了什么,她不甘心自己就这样被小人陷害,就算是要死也得死得光明正大,让那些造谣生事的恶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1978年9月29日早晨,一切平静如往常,身为民兵排长的蒋爱珍知道今天团里面要到戈壁滩进行一次射击比赛,民兵连的枪库应该打开着。
早间9:00,蒋爱珍从枪库里拿到了一支53式骑步枪,仓库的工作人员询问她拿枪干什么,蒋爱珍推脱道:给打靶的战士送去。
联想到蒋爱珍只拿了枪,没有拿子弹,工作人员就没有多问什么了。
其实他哪里知道,蒋爱珍口袋里装着过去打靶时留下的八发子弹。有了枪,还有了子弹,蒋爱珍接下来要做什么已经明了……
连杀三人的蒋爱珍被捕后,144团立即拘留了张国政,说他是蒋爱珍杀人的指使者。团党委立即决定把蒋爱珍定为“反革命杀人罪”,对被杀的三个人决定追认为“烈士”。
时任石河子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心如,和地区公安局局长李宗儒来到144团进行深入调查。
这两位正义者先是提审了蒋爱珍,而后掌握大量材料之后,决定对此案重新审理。
在石河子地区某些领导的干预下,蒋爱珍仍然被定为“反革命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979年10月20日,《人民日报》第三版以整个版面的篇幅,刊登出了一篇7000余字的《蒋爱珍为什么杀人》的文章。
文章全面介绍了蒋爱珍在一个月前杀人案的前因后果。结尾有这么一段话:蒋爱珍采取杀人手段,应受法律制裁,但仅仅制裁蒋爱珍够不够?对酿成这一惨案的有关人员不应该追究责任吗?我们应该从这件事吸取什么教训?这件事牵扯面广,应该由公检法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同处理,不能片面做决定。
这篇文章一经发出,立即引发全国民众的热议,新疆人民广播电台一连三天在新闻节目中播送《人民日报》的这篇调查文章。
蒋爱珍在狱中听到了广播,不由自主地流下了热泪。
如雪片般的信件从全国各地寄到了石河子地区中级法院,数万民众纷纷为蒋爱珍求情,希望法院重新审理此案。
彼时被关押在石河子看守所的蒋爱珍却两耳不闻窗外事,每天学习、劳动、改造。
一直到了1984年,石河子中级人民法院对蒋爱珍杀人案进行一次审理,蒋爱珍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蒋爱珍上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四个月后,自治区高级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对蒋爱珍判处有期徒刑15年,参与诽谤诬陷她的有关人员分别受到了法律追究。
1990年6月28日,坐了12年牢之后,蒋爱珍重获自由(之前曾三次减刑)。
出狱后,蒋爱珍经过权衡,前往湖南省株洲市武术学校担任保健医生。
到了地方工作后,蒋爱珍这才得知原先身板硬朗的父亲以及正处中年的二哥、三哥由于经受不住突然的打击,先后过早地离开了人世。
家人之所以一直瞒着蒋爱珍,也是怕她在监狱里面想不开。
连番的打击让蒋爱珍灰心丧气,她不愿意继续留在湖南株洲,向上级提出申请后,登上了开往故乡的列车,终于回到了阔别18年的浙江老家。
回到故乡后,蒋爱珍重新穿起了白大褂,在绍兴某医院工作。1991年,她与一位从事业务工作的大龄青年小高(化名)结为连理。
1992年9月,二人举办了婚礼,蒋爱珍的老领导张国政也从苏南某城市赶到绍兴。
五十出头的张国政经受了那场磨难后,头发已经全白,说起那段往事时,这位刚强的退伍老兵不禁热泪盈眶。
谈话中,蒋爱珍得知张国政在一家国有农林企业任党委副书记,日常生活工作一切平顺。
1993年7月中旬,蒋爱珍顺利产下一名男婴,她与丈夫也搬到了绍兴市区一幢3室1厅的新房居住,生活美满幸福。
一切众生于无声中,一切高楼于平地起!
谣言看不见摸不着,其杀伤力却远比尖刀、子弹更为犀利。
在特殊年代,司法公正、公民权利等法律概念较为薄弱,蒋爱珍案件就是因为这些不可抗力的因素,才导致最后悲剧的发生。
好在社会舆论最终影响蒋爱珍案的终审判决,人民群众建议受到了尊重。
可对于当事者而言,他(她)们受到的苦楚该由谁来弥补?又该如何补偿?
“谣言止于智者”不能仅停留于口头上,更要落实到方方面面才行。
参考文献:
[1]童志洪.蒋爱珍的今天[J].电影创作,1994(01):47-49.
[2]凌愉.他曾为蒋爱珍辩护──发生在二十年前的杀人案[J].中国律师,1997(04):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