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特长生的管理规定
苗苗看课程文化
2025-04-15 19:14:31
关于对特长生的管理规定
近年来,随着我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不断深入,我校体育、美术、音乐等特长生的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批批优秀的特长生被输送到各级各类高等院校,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为进一步规范对特长生的管理,提高特长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建立特长生思想品德档案。
二、特长生应与其他学生一样,必须无条件地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三、特长生必须做到:
1、参加每周一(或重大节日)举行的升国旗仪式。
2、按时参加校会
四、按时上好专业课和文化课,文化课时间一律不准旷课,必须到教室听讲。上课时严禁随便出入,否则以违纪处理。
五、严禁特长生特殊化。如留长发、剃光头、穿奇装异服、佩戴饰物、纹身、吸烟、喝酒、谈恋爱等。
六、体育生在训练时严禁光背。
七、专业课教师如需要临时变动或延长专业课学习、训练时间或停课等,需提前通知教务处、政教处,以便于对特长生的管理。
八、实行对特长生的周考评制度,班主任教师、专业课教师要加强特长生的管理,并认真填写每周一次的《特长生考评卡》,并于下周一交政教处存档。
九、对特长生的动态管理,实行谁的课谁负责的原则,即文化课由班主任按常规负责,专业课由专业课教师负责。专业课需到校外活动时,自学生出校门之后到返回学校之前的时间内,学生的学习、训练、遵规守纪、遵守社会公德、人身安全等,均由专业课教师负责监督管理。由于管理疏忽造成事故的,将追究该教师的责任。
十、专业课教师、班主任、文体办、政教处,要经常召开特长生座谈会或针对特长生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总结,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十一、特长生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有关教师要及时报告学校。对包庇甚至纵容特长生违纪的有关教师,学校将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以严肃处理,并于考评考核挂钩。
十二、对违纪特长生的处理规定比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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