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写《》,下方评论中多提到作者修改的问题。的确,小红的身世是经过重大改动的。不过有评论说“就是作者还没来得及改,留下了前后矛盾。没什么好分析的”,我觉得太武断了。
我的观点恰恰相反:把普通的侍役之女,改成二总管的女儿,作者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这个改动,将影响八十回以后的重要情节。
“‘狱神庙’红玉、茜雪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且系本心本意,‘狱神庙’回内”。脂批中屡次提到“狱神庙”,又告诉我们,小红将会去安慰宝玉——本来还有一个茜雪,在这篇文章里先不谈她。这里只说小红。她怎么能去安慰宝玉,在全家落难、被监禁的时候?
张爱玲在《红楼梦魇》里这样推测:“这小妮子神通广大,查抄期间竟能外出活动——可能由于凤姐带病下狱,设法获准送药急救”,于是获得机会与宝玉见面,并且安慰他。
如果这个推测是真的,那么此时小红的身份,也还是囚徒。而且她的父母,作为荣国府的二管家,一定是案件的关键人物之一,也一定受到圈禁。父母、主子都系狱,小红却有闲心去安慰从前的旧主人宝玉?对宝玉倒是有情有意了,对王熙凤和林之孝夫妇,却未免无情冷漠。哪怕已经嫁给了贾芸、不再是王熙凤的丫鬟,也还有父母在贾府。而且贾芸是宝玉的堂侄,以侄媳的身份,瓜田李下,怎么能去“慰”宝玉这个叔公公?
“狱神庙”时,小红应该还没有嫁给贾芸,但已经离开了贾府。不光是她,连她的父母兄弟也离开了。只有站在局外人的角度,不受贾府牵连,自己又过得不错,才能回过头来探望安慰宝玉。
一说到离开贾府,我会联想到袭人母兄、茜雪,和林之孝。袭人家曾有赎身之议,被袭人自己否决了。茜雪在书中没明写,但肯定是想办法“出去”了。而林之孝,在七十二回,曾向贾琏提出重要建议:“人口太重了,不如拣个空日,回明老太太、老爷,把这些出过力的老家人,用不着的,开恩放几家出去。一则他们各有营运,二则家里一年也省些口粮月钱。”
出于经济的原因,林之孝提出了这建议。可这不是“断人财路”式的解雇,而是双赢:有些老家人“各有营运”,富裕不匮,儿孙也已经除去奴籍,只有自己还顶着“奴才”帽子,却又不好好干活。裁员之后,贾府更加精干,这些“老家人”虽然没了在贾府中饱私囊的这一份收入,但也摘掉了奴才帽子,仍是合算的。
不,不是双赢,而是三方有利。因为还有对林之孝自己的好处:他们夫妻是二管家,上面有赖大,怎么也越不过;自己的女儿又是小丫鬟,通过个人努力才获得了王熙凤的赏识。如果赖大这“有营运”的“老家人”被放出去了,自己可以递补,女儿也可以像周瑞女儿一样“往外聘作正头夫妻”,儿子也可能像赖尚荣一样“放出去”、捐官、选官,实现阶层跨越。
贾琏才干不足,又心不在焉,对这样好的建议置之不理。林之孝夫妻被王熙凤称为“天聋”、“地哑”——林之孝家的虽然不是绕舌多话,但该说就说,并非缄口不言,王熙凤这个评价主要是针对林之孝本人——可见林之孝平时并不爱多说话。对贾琏说这么一番,一定是深思熟虑、筹之极熟的。
深思熟虑的建议,被轻率驳回,难道林之孝就不想其他办法了吗?比如贾府的经济继续败坏下去,再遇到急着用钱的地方,也不能总是偷老太太的东西去当吧?林之孝就趁机建议,捐出一笔银子,替自己全家赎身。有前面建议的铺垫,这时不算唐突。
这样一来,林之孝全家,包括小红林红玉,都可以跳出贾府这个火坑了。
离开贾府,才能不受“抄家”的牵连。
不受牵连,才能有钱、有闲、有情、有意地“狱神庙慰宝玉”。
“可气晴雯、绮霰他们这几个,都算在上等里去,仗着老子娘的脸面,众人倒捧着他去。”佳蕙对小红说的这句话,应该就是修改过程中的漏网之鱼,它告诉我们两个重要信息:晴雯曾有地位较高的、可能是管家的“老子娘”,小红却是出身平凡,毫无倚仗。
把晴雯改成不知父母家乡的孤儿,可能是为了加重“宝玉探晴”时的悲剧感:“由母亲领回去。如果正病着,有母亲看护,即使致命,探晴也没有这么凄凉。”
而把小红改为管家之女,是不是为了将来全家赎身,然后才有余力来完成“狱神庙慰宝玉”的重要情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