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实施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提出:根据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和环境风险等因素对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实行分类管理,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到底是怎么分类的?
根据《导则》将产废单位的管理类别分为三类:分别是,重点监管单位、简化管理单位和登记管理单位。纳入重点监管单位的条件有三个:1.同一生产经营场所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t及以上的单位;2.具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单位;3.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纳入简化管理单位的条件是:同一生产经营场所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t及以上且未纳入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的单位。纳入登记管理单位的条件是:同一生产经营场所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t以下且未纳入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的单位。
来源:环保微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