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男子抓贼时将贼砍伤,家属起诉索赔130万,娄底法院判了

壮志凌云侠客 2024-12-18 10:57:49

胡克锋是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大埠桥办事处某村人,如同大多数人一样,父母从小教育他要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在父母以身作则的引导下,胡克峰耳濡目染,也成为了一个热心、嫉恶如仇、敢于见义勇为的人。从1999

胡克锋是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大埠桥办事处某村人,如同大多数人一样,父母从小教育他要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

在父母以身作则的引导下,胡克峰耳濡目染,也成为了一个热心、嫉恶如仇、敢于见义勇为的人。

从1999年以来,胡克峰在村里、市里等地抓获并移交给公安机关的盗窃人员、抢劫人员多达十余人。

他这是自发地为社会做贡献,自发地维护社会治安,不求回报。

也因此,他在那一带很有名,不管派出所民警还是村民都知道有这么一个“好人”。

可让胡克峰没想到的是,做好事,有一天也会惹来祸患。

案件:男子抓贼时将贼砍伤,家属起诉索赔130万,娄底法院判了

那是2012年3月7日凌晨4时30分左右,寂静的深夜,突然传来一阵叫嚷声。

仔细倾听,似乎是在说:“抓小偷啊!快来抓小偷啊!”

胡克峰从睡梦中惊醒,望向一旁更早醒来的父亲:“爸,怎么了?”

“哦,隔壁的建筑工地有人偷钢管,工人就说今天晚上要蹲那个贼。听这动静,应该是哪个贼出现了......”

父亲的话还没说完,胡克峰便一骨碌的翻身起来,冲进厨房拿上菜刀后跑了出去。

如上文所说,他热心、嫉恶如仇,碰上小偷怎么能不帮忙呢?

至于菜刀,是怕遇到危险,也可以用来吓唬。

好巧不巧,小偷逃跑的方向,正是他住的这个方向。

胡克峰一出门,便看见小偷跑了过去,他二话不说跟上去。

贼本以为甩掉了,又跟上来一个,顿时有些急了。

她手里拎着的钢管也不要了,直接丢向胡克峰,这要是被砸中可了不得。

好在胡克峰身手敏捷,往右边一躲,躲过了钢管的袭击。

钢管落地,传来“哐当”的声音,胡克峰这时就有些怒了。

“她个贼,偷东西还敢伤人,于是我就朝她砍了一刀。”

那一刀,正中小偷的头部,她中刀后倒地不起。

随后,胡克峰拨打了报警电话,此时的他也有些后悔。

“没想到这一下这么重,要是她死了,我不是也就背上条人命了。”

不过,他不认为自己有错,他觉得自己的行为是见义勇为。

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出乎他的预料,小偷名叫曾红,说起来也是个可怜女人。

年幼时父母双双离世,从小跟着姐姐生活,后来经人介绍嫁到了邻村。

与丈夫生育了一儿一女,儿女双全,一家四口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但这幸福并未能持续多久,她的丈夫因病离世,曾红一个弱女子不得不承担起照顾、抚养、赡养一家老小的责任。

更不幸的是,曾红的大女儿先天小脑发育不全,女儿的病给这个家庭雪上加霜。

为了养活一家人,曾红抛弃了道德底线,时不时去建筑工地偷钢筋废料来卖。

因而有了上述事件的发生,谁也没有想到,曾红会在一次盗窃中被砍成重伤。

医生鉴定,曾红被砍中了脑干,活下来已是万幸。

只是受伤严重,左侧身体瘫痪,今后的生活可能无法自理。

毫无疑问,曾红的受伤对家庭来说是天大的打击,光是巨额医药费就付不起。

保住了性命之后,曾红就被接回了家疗养,她与她的两个孩子该怎么办?

娄星分局提出,胡克峰的出发点、行为是好的,但在处理过程中过于冲动,以致曾红重伤。

虽然五天之后就改为监视居住,也没有承担刑事责任,然而民事责任少不了。

在胡克峰改为监视居住后,曾红的姐夫以代理人身份,将他告上法庭索赔1339276.3元。

胡克峰怎么也没想到,一次热心的见义勇为,换来的竟然是这样一个结果。

为洗脱罪名,他每天都在家里拜包公,因为包青天是公平和正义的化身。

他希望能得到包青天的庇佑,得到一个公正、合理的判决。

同时,胡克峰冒雨跪在街上,不讨钱财不要饭。

他只想问路过的市民一句公道话:“我真的错吗?”

很快,他带去的100张选票,全数进入了“见义勇为”箱中。

眼看舆论一面倒,群众都支持胡克峰,曾红家人坐不住了。

最终法院的判决是,驳回判刑的上诉,支持索赔的诉求。

诚然,法律有一个度量,超过了度量就应该承担责任。

可胡克峰的本意是见义勇为,就如同他所说:“见义勇为都要付出这样大的代价,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

考虑到胡克峰这样的情况,为了让“好人”们没有后顾之忧,新出的《民法典》中增设了“好人条款”。

即: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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