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性”行为是指损坏财物的行为,如有的孩子把玩具故意扔到地上、或用石子把教室的玻璃打破、或砸坏汽车、或撕破书刊、或折断树枝花草......产生“破坏性”行为是有原因的:有的是恶作剧,有的是发泄不满情绪,有的是漫不经心,随意损坏,有的是偶尔不慎造成的破坏,有的是好奇,要探索个究竟而造成的毁坏。这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假如为了好奇和探索,这就值得关注。
譬如说,孩子想弄清楚玩具汽车为什么会动啊?汽车里面究竟有些什么零件啊?玩具为什么会变换形态啊?因而促使他把玩具拆开。孩子的这种好奇心实际上是可贵的,这种行为对智力的开发也是有益的,不但应予鼓励,而且应帮其寻找答案,最好还能帮助他修复。有的是因为不满、怨恨、发泄而报复性的故意破坏行为,这就不好。
譬如说,有的孩子在受到别人欺负时,就把欺负他的同学心爱的东西悄悄地扔到另一个地方,以示报复。对此必须严肃指出,这样做是不道德的,损人而不利己,也违背了《小学生守则》的有关规定,应予纠正。有个孩子学魔术,要求父母关注他是怎么变的,父母未予理睬,他就恶作剧起来,把拿在手上的碗盘摔成碎片,想以此引起父母的关注。也有的孩子从小娇生惯养,缺乏自我控制能力,一旦达不到目的便产生“破坏性”行为。也还有这样的孩子,为了显示自己与众不同,故意逞强,一不小心,造成损坏。这些都应有针对性地给予教育。
作为老师和家长,当孩子发生“破坏性”行为时,干万要沉住气,不要随便给他戴上“破坏”的帽子。你可以问问孩子这样做是为什么?要理解孩子的心情,了解孩子在淘气后所隐藏的精神因素;要告诉孩子任何东西都来之不易,要尊重别人的辛勤劳动成果。还要向孩子灌输财产的所有权观念,不但要爱护自己的东西,还要爱护别人的东西,爱护公家的东西,要有社会公德,要做一个有道德的小主人,并讲明破坏别人的财物是要赔偿的。
还要特别注意,这种损失如果是孩子自己能够弥补的,那就让孩子靠自己的能力去加以弥补更好。对于发泄性的孩子,我们可以教育他用符合社会规范的方式来表达情感。如可以采取申辩、解释等合理的方法,而绝不能以破坏财物的方式来表达。对精力过剩、逞强型的孩子,可以采取转移注意力的方法,建议孩子从事如拔河、赛跑、踢球等有意义的活动。总之,孩子的宣泄也要加以正确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