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疑似陈志朋公司前员工爆料陈志朋在2019年—2021年疑似偷税漏税,补缴税款1000多万,今年又被税务机关稽查。同时其公司存在未签劳动合同,违规解散公司,拖欠员工赔偿金等问题,引起了广大吃瓜群众的热议。
12月2日,陈志朋发文回应前员工爆料,称在2022年9月收到税务检查通知书,并于2023年9月6日支付所有款项,具体金额并不如该前工作人员爆料的这么多;补缴税款的原因完全是对于法律的无知,疏忽核查,因未查看合作方代为缴纳税款的完税证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了税款。陈志朋还表示该员工是因自身过失引咎退出合作,除税务问题外,他提到的关于职场冷暴力、PUA、无视商家利益等内容是断章取义,也将对他的侵权行为发起诉讼。
虽然从陈志朋的回应来看,言辞颇为恳切,除了没有曝出具体补税金额之外,其他有争议地方的回应都较为官方。但从补缴税款的结果来看,无论出于各种原因,他确实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这不禁让我们想到之前娱乐圈那些偷税漏税明星的下场。
2018年,范冰冰被群众举报“阴阳合同”涉税问题,经税务总局调查核实,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自此,范冰冰不再活跃于荧屏,而其主演的《巴清传》等作品也迟迟未能上映,虽然补缴税款后一直谋求复出,但一落千丈的事业早已不复当初辉煌。冰冰也成为了内娱遭到严厉惩罚的第一位明星。
2021年,郑爽前男友张恒在微博上实名举报郑爽偷税漏税,提供了郑爽一家人避税的聊天记录,并艾特了“国家税务局”。举报资料显示,郑爽在拍摄电视剧《倩女幽魂》时获得了1.6亿元人民币的高额片酬,以及对某公司增资的1.12亿元“阴合同”。同年8月,郑爽在微博发布致歉信,对偷税漏税的行为道歉,接受行政处罚。从顶流明星到被全网封杀,本该璀璨的前途,自此黯淡无光。
2022年3月,邓伦在屡次被提醒税务问题后仍整改不彻底,存在侥幸心理。最终上海国税务局曝光了邓伦偷逃税案件,对其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从《香蜜沉沉烬如霜》原地起飞的流量小生到跌落神坛的无人问津,也只是在一刹之间。
娱乐圈成为偷税漏税的重灾区不是一时之风,而是长久积累的弊病,娱乐圈明星们利用各种手段来规避缴纳税款,从而获取更多利益。究其原因,我认为有以下几点:一是明星收入构成复杂,他们不仅有拍戏、演出、代言、综艺等各种主要收入方式,还有私下商业活动、公司分红等隐形或者灰色收入等等,这些收入没有记录,更难被监管;二是明星法律意识淡薄。虽然作为公众人物,明星们应该时刻牢记自己的社会责任和职业操守,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但大部分明星缺乏相应的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唯利是图,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不被查出来就不会被惩罚,甚至于利用如“阴阳合同”等违法手段,钻法律漏洞,获得不当利益;三是娱乐圈风气不争。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娱乐圈是一个灯红酒绿,光鲜亮丽的世界,也是一个充满诱惑,遍地陷阱的地方。正是因为偷税漏税在娱乐圈已经是一种正常现象,明星们才能肆无忌惮的去跟风、去盲从、去效仿,恶性循环,再加上难以有效的自我监察机制,导致积重难返。
最后,我想说,我们应该相信法律程序和司法权威,同时,我们也应该保持理性和客观的态度。明星们应该时刻牢记自己的社会责任和职业操守,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广大观众的信任和支持,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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