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征收拆迁协议只有村委会的章,村民能签吗?

小欣讲解 2024-08-23 19:06:55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农村地区面临着征收拆迁的情况。在这个过程中,村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关于拆迁协议的问题。其中一个常见的问题就是:村里征收拆迁协议上只有村委会的章,这样的协议能签吗?下面由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律师解读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归被拆迁人所有的,即拆迁协议应该由被拆迁人自己签订,而不是由村委会代签。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因此,村委会无权代表被拆迁人与征收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既然村委会无权签订拆迁协议,那么只有村委会章的拆迁协议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呢?答案是: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是存在瑕疵的,甚至可能是无效的。因为拆迁协议的签订主体应该是被拆迁人(即村民)和征收方(通常是政府或开发商),而不是村委会。村委会的章只能代表其作为基层自治组织的身份,并不能代表被拆迁人的意愿和权益。

在面临拆迁时,村民们签订拆迁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审查签订协议的主体:确保与你签订协议的是合法的拆迁人,即具有法人资格的征收方,而不是村委会或其他非拆迁主体的单位。

明确协议内容:拆迁协议中应明确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支付期限、安置用房面积、地点等关键条款。务必确保这些条款清晰、具体,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谨慎签字:在签字之前,务必仔细阅读协议内容,如有疑问或不明白的地方,应及时向专业人士咨询或寻求法律援助。切勿在未经充分了解和考虑的情况下盲目签字。

保留证据:签订协议后,应妥善保管好相关证据材料,如协议原件、评估报告、支付凭证等。这些证据材料在后续维权过程中可能会起到关键作用。

综上所述,村里征收拆迁协议上只有村委会的章是不足以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的。村民们在签订拆迁协议时一定要保持警惕,确保签订协议的主体合法、协议内容明确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也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问题时及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和支持。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在拆迁过程中获得应有的补偿和安置。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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