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公司的员工都是在外地,很多人离职都写的个人原因,再问就问不出了,很多人都不愿意说。领导让分析过往离职员工的真实离职原因,如何让他们说出真实想法?
问离职员工只是一个方面,还可以咨询别的员工(特别是与离职员工关系不错的)。其它办法:平时让员工提合理化建议、团建、满意度调查等等,全方位了解。
2、核心员工离职后想回原单位,单位要同意吗?
不是单位主动辞退的,都可以考虑。但员工自己主动走的,有价值但可能无职业忠诚,要慎重。
3、企业员工旷工多少天算自动离职?
企业可以参考下面的相关规定:
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中的工作人员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3、中小学教师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擅自离岗,在离岗后一个月内,本人承认错误并返岗的,可继续安排其工作,但应予批评教育直至给予适当处分;超过一个月的,即按自动离职处理;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手续而无故超假的,在组织上敦促仍坚持不返岗,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的,即按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交完离职报告后,第二天就不来,公司该如何处理?以及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呢?
如果做好移交手续,可以结算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应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劳动者拒不配合用人单位进行工作交接的,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4、包装车间主管与劳务公司存在利益往来。目前包装车间人员留不住,而公司又希望人事能通过外部招聘将这些劳务工替换掉,怎么办?
既然都知道包装车间主管与劳务公司存在利益往来,为什么为采取措施?如果没有把留不住的原因解决掉,那么招来也会出现问题。
5、核心员工离职,风险怎么管控?
某公司是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在通信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公司在某些技术领域有自己的技术优势。最近,技术部门的张经理提出离职,老板何先生多次慰留,始终没有成功。后来,市面出现了同质的产品。老板非常生气,但是也没有办法。于是,他要求人力资源部给出整改计划,进行风险的预防和管控。如果你是人力资源部主管,你会怎么做?
一方面签订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必要时,给予虚拟股份或是分红。另一方面进行知识管理,不能让所有技术集中在同一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