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显达
1948年6月的一天,一声清脆的枪声,一个人应声倒下。
此人就是冀中军区参谋长黄寿发。黄寿发是一名老红军,资历深,善于带兵打仗,受到聂帅的欣赏。
没想到,正当冀中军区准备打大仗的节骨眼上,黄寿发却因为婚姻感情问题铤而走险,杀人灭口。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杀的人是自己怀了孕的妻子,这可是一尸两命的惨案。
为了保黄寿发一命,有人以大战在即,枪毙他对冀中军区是个损失为由,向主席求情,希望主席枪下留人,让他戴罪立功。然而,主席听了华北军区关于黄寿发问题的汇报后,鉴于他手段残忍、灭绝人性,当即指示,对这种行为必须严惩,要处以极刑,并且告诫全党,无论资历多老,贡献多大,触犯党纪国法,绝不姑息迁就。
1948年6月2日的《晋察冀日报》一版刊登了华北军区军法处的判决书。判决书指出,黄寿发作为革命军人,亲手杀害自己的妻子亦即自己的同志,卑劣残忍,绝灭人性,实为革命军纪军法所不容……为了严饬法纪,教育全军,决定处该犯以死刑,执行枪决。
那么,一个军区的参谋长为何泯灭人性地杀害自己的妻子呢?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
1947年大年初二,几声刺耳的枪声从黄寿发的住处传出。听到枪声,警卫员立马冲进他的住所,见一个女子倒在血泊中,身上的几个枪洞汩汩地冒着血,已经没了气息。
“快去找黄参谋长!何指导员遇害了!”警卫员见此情形,大喊起来。
一尸两命!倒在地上的是黄寿发的妻子何茵,军区电台的指导员,她怀着与丈夫的第二个孩子。
很快,何茵遇害一事报给了司令员孙毅。
孙毅找黄寿发了解情况,黄寿发称,自己当天与妻子吵了一架,就从家里出来了,之后发生的事他不知道。
那么,是谁杀害了黄寿发的妻子?这与两夫妻吵架有没有关系?
左起:郭天民、聂荣臻、孙毅、许建国(沙飞摄于1938年秋季反围攻作战)
这还得从黄寿发与妻子的婚姻感情说起。
1938年,面容姣好、受到良好教育的何茵投身革命,一开始在冀中军区担任电报员。何茵活泼开朗,工作上进,后来在中间人的牵线下,与黄寿发结为夫妻。
婚后,黄寿发大男子主义比较重,觉得自己的另一半就应该好好打理家务,让自己有一个温暖的家。然而,何茵一心想在工作事业上干出一番成绩,不愿在家当家庭妇女。
为了这事,二人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妥协。他们的女儿出生后,情况也没有改变。一心想干革命的何茵,不想因为孩子耽误工作,便找了一个保姆,帮她照顾孩子,打理家务。
没了后顾之忧,何茵工作更加投入,经常因为忙于工作,几天都不回家,吃住在自己工作的地方。
由于何茵长期不在家,黄寿发和保姆相处的时间反而比妻子更多。日子久了,黄寿发对这个性格温柔、体贴入微的保姆有了好感,之后你情我愿,发生了男女关系。
黄寿发也知道,自己作为领导干部,这样的事一旦传出去,肯定会败坏自己的名声,便想着找一个合适的理由,与何茵离婚,然后与保姆一块过日子。
有一天,怀了黄寿发第二个孩子的何茵,为了缓和与丈夫的紧张关系,决定忙里偷闲回家一趟,看看自己的女儿,与丈夫团聚。
为了给父女一个惊喜,何茵没有提前告诉黄寿发自己要回家的事。
没想到,何茵推开自己的家门时,撞见了黄寿发和保姆正在亲热。她十分愤怒,冲上前去打了黄寿发耳光,哭着喊着要到军区告发。
何茵这么一说,把黄寿发震住了,他不想把事情闹大,求她为了家庭、为了孩子,不要把这件事泄露出去。
何茵心软,忍下了满肚子的委屈,勉强答应黄寿发不去告发。
然而,纸里包不住火,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个把柄落在妻子手里,终究是一个定时炸弹。如两人吵起架来,何茵把这件事翻出来算旧账,自己的前程就必然毁于一旦。每每想到这一后果,黄寿发就坐立难安。
为了保住自己的职位,不提心吊胆地过日子,黄寿发产生了杀人灭口、永绝后患的念头。
为此,黄寿发想了两套方案,第一是借刀杀人,指使警卫员杀掉自己的妻子,第二个是自己亲自动手,制造妻子自尽的假象。
得知黄寿发的想法,警卫员坚决不同意。见自己信任的警卫员也指望不上,黄寿发决定自己动手,杀妻灭口。
大年初二晚,何茵要值夜班,黄寿发在她去上夜班之前,故意和她吵了一架,何茵哭着说,宁可死了,也不想和他再过这种日子。
眼看时机已到,黄寿发掏出手枪,对准妻子连开三枪。
见何茵死了,黄寿发立马将手枪塞到她的手里,自己跑了出去。
之后,警卫员赶到了凶杀现场,黄寿发听了报告,装作不知情,急匆匆地赶回家。看到司令员孙毅在查看妻子的情况,他一把抱起妻子的头,哭得撕心裂肺,看起来和妻子感情很深的样子。当时谁也没想到,黄寿发正是杀害妻子的凶手。
查看何茵身上的枪伤后,司令员孙毅起了疑心。他发现,何茵的枪伤不像是自尽造成的。他安排军区保卫科人员调查此事,要求一定要查出真凶。
【1939年在晋察冀高级军事干部会议期间合影。前排左起:聂鹤亭、陈伯钧、舒同、孙毅;后排左起:杨成武、王平、程子华】
保卫人员调查询问时,黄寿发一口咬定,自己只是跟妻子吵了一架,回来就看到妻子倒在血泊中,至于他从家里出去后发生了什么事,他一概不知。
保卫人员一筹莫展的时候,警卫员站了出来,他将黄寿发曾经找他密谋杀妻一事说了出来。
然而,虽然有警卫员的口供,但黄寿发拒不认罪,一口咬定妻子是自杀。
直到1948年,冀中军区保卫科经过反复调查取证,查实了黄寿发的罪行。面对罪证,黄寿发终于承认了自己杀妻灭口的罪行。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更何况是革命军队。然而,关于如何处置黄寿发,在晋察冀军区产生了分歧。
有人认为,黄寿发“杀妻灭口”与当年在延安的“黄克功”事件一样,触犯刑纪,影响恶劣,应该按照黄克功案严肃办理。
但也有人认为,东北战场正处于战略决战,急需华北部队以及冀中、晋察等军区予以配合。千军易得,良将难求,正值用人之时,处决黄寿发实在可惜,不如让他戴罪立功,将功补过。
两种意见一时争论不下,最后聂帅将此事报告了主席。
如开头所述,主席给出了鲜明的态度。
1948年6月,黄寿发被枪决,年仅37岁。
值得一提的是,杨成武与黄寿发都是闽西人,他对黄寿发一案十分痛心。黄寿发被处决后,杨成武将其女儿接到家中,后来又送到学校上学。他说:“黄寿发犯了法,被枪毙那是罪有应得。但他的女儿是无辜的,应该享受革命干部子女的待遇。”
杨成武将军
参考资料:
1.《孙毅将军自述》
2.央视《大决战前夕伟人突然下令处决聂荣臻一爱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