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东安县:一镇出现村干部贪污村集体土地款?官方回应!

风吟旅行者 2024-11-20 03:36:05

网友日前反映,位于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白牙市镇村干部贪污村集体土地款一事,并强烈请求当地有关方面严厉惩罚村干部蒋某某侵吞集体土地款及围攻,还袭击举报人。

这位网友认为,东安县白牙市镇都塘村支党支部书记蒋某某在2019年侵吞1、2、3、9组士地款20万元。

在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11月28月,两次向当地纪委监委会举报蒋某某,在2019年侵吞土地款20万元,于2023年8月30日至2024年2月20日,当地镇纪委两次在村会议室三楼,当着全村党员的面,以土地款20万元当村干部经费论处。然后,村党员陈某,蒋某等人,当着镇纪委及全村党员的面,提出了20万元诉求,诉求20万元款项落实到哪几个人私分了,私分了的数据是多少,诉求镇纪委当面公布此事。

2024年4月24日20时许,举报人就在一家超市大门口,被村霸蒋知祥等人有意围攻袭击打伤举报人,当晚送到永州市中心医院诊断。

2024年4月26日,镇政府书面回复称,该笔款项目,由负责该项目部征地拆迁工作人蒋某平,蒋某明等两人私垫付20万元金额款作拆迁工作人员经费支出。

为了证实2018年2月至2019年村两委领取土地款20万元,2024年5月15日再次相关职能有关部门领导,同时向职能相关部门提供人证、物证、书证、录音等证据材料。2024年5月28日。收到镇政府及镇纪委书面回复一、经调查20万元不是集体土地款,回复二:举报某某侵吞土地款20万元严重影响了蒋某某的名声和家庭名誉。

据了解,就此事当地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调查核实。2024年9月20日和2024年11月1日,该镇向举报人做出回复说明。该镇党委于2023年7月28日研究决定,对都塘村委工作人员蒋某平、蒋某明立案审查;2024年2月18日,该镇党委对蒋某平和蒋某明就查实的违纪事实给予蒋某平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辞去村民生员职务;给予蒋某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支书蒋某祥诫勉谈话处理,违纪资金已全额退还至东安县财政事务中心。2024年2月20日,该镇纪委在都塘村村委召开了党员、群众代表会,对相关问题和处理情况进行了解释说明,目前此案涉及到的违纪违规人员均已处分处理到位。

与此同时,2024年4月24日晚,都塘村蒋某秋夫妻因蒋某林拖欠其房租一事与蒋某林发生激烈争吵,当地警方已进行现场调解。其举报所述的有意打击报复进行围攻与事实不符。

稿件来源:车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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