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本第二十六届国会参议院选举结束,以自民党为主的执政联盟一共获得了166个席位(超过参院总席位的半数)。伴随着自民党的胜利,日本政府右倾化以及修改宪法又成了个热议话题。
现在日本执行的宪法也被称为《和平宪法》,它是一部非常独特的宪法 – 不是日本自行起草,而是别国“强加”的。
1946年2月,驻日盟军司令部(GHQ)最高司令长官麦克阿斯命令惠特尼少将以“保留天皇但仅作为国家象征;放弃战争和战争准备;废除日本现存封建制度”三原则为日本起草一部新宪法。
3月6日麦克阿瑟开心地宣布他为日本批准了一部新宪法:
今天,我能够很满意地宣布,天皇陛下和日本政府能够给日本人民一部经过我批准了的全新和开明的宪法。
注:《和平宪法》于1947年5月3日正式施行。
不用去看内容,光从《和平宪法》的诞生就能知道日本不缺意图修改甚至是废除《和平宪法》的人。因为对他们而言这部宪法意味着羞辱,满含着恶意。事实也正是如此,《和平宪法》一诞生,修改宪法就成了日本政坛一个不灭的声音。
那么占领并实际控制着日本的美国允许日本人无视自己的权威去修宪么?答案是在修宪这个问题上美国人无所谓。战后日本新成立的党派中,有很多就将修改宪法作为自己政党的宗旨之一。
现在日本政坛的第一大党“自民党”,也是自由党和民主党为集中力量修改宪法,在1955年合并组建的。这也是自民党始终活跃在修改宪法第一线的原因。
美国人为什么不在乎日本人折腾修改宪法呢?因为他们知道正常流程修改宪法是个非常艰难的事情,而且他们也在《和平宪法》里给日本挖了个坑。根据《和平宪法》的规定成功修宪需要走三步:
1. 国会的参议院和众议院均需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通过修宪法案
2. 需要全民公决投票半数以上通过
3. 天皇同意并向全国公布
这三步对于日本到底有多难,我们可以对照着来看看。战后到现在,帮日本制定宪法的美国自己就改了六次宪法。但是日本别说一次也没改成,七十多年来他们还在修宪第一步上打转。原因其实不复杂,日本在修改宪法这个问题上就是无法获取绝大多数人的认同。
上世纪五十年代GHQ结束“占领统治”并将权力移交给日本政府后,日本就掀起来了第一次修宪浪潮。主要理由就是针对《和平宪法》诞生过程的“屈辱论”。
在修宪派看来,宪法内容不是重点, “宪法是美国强加的”才是重点,这是如同不平等条约一般的屈辱。为了破除屈辱,日本有理由修改或制定新的宪法。
这个理由看上去“高大上”,但是实际上没有用。原因很简单,日本人不傻。
二战的苦难让绝大部分日本人真正看清了军国主义。上下一心、霸气威武的皇国带给他们的是什么呢?除了可以喊口号提提神外,就只剩下成为军国主义的奴仆和承受伤害了。所以他们并不认为击溃了军国主义的美国是敌人,美国人制定的宪法非但不是屈辱了,还是遏制军国主义再次荼毒他们的有效手段。
相对于道貌岸然的同胞,当时的日本人更愿意相信金发碧眼的“鬼畜”。
正是这个原因,日本初期的修宪运动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成果。不用去操心军事和战争的日本,在全身心投入经济建设后,也取得了惊人的成果。普通日本人的生活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对比之下,日本人自然更清楚宪法对他们的意义,修改宪法才是真正的自取其辱,日本的修宪运动也转入了低谷。
上世纪九十年代,小泽一郎为了扩充党派的影响力和实力,再次炒作修宪这个话题。“屈辱论”是没法再用了,小泽一郎就针对《和平宪法》第九条,提出了“正常国家论”。
注:日本《和平宪法》第九条主要是“放弃日本的战争权力;放弃国家拥有军队的权力;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此论点的意思是《和平宪法》限制了日本的部分国家权力,让日本无法成为一个正常国家。而日本不能成为一个正常国家,会阻碍日本为国际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例如,参与联合国维和军事行动。
目前国际社会要求日本以联合国为中心做出贡献,必须把宪法同联合国宪章统一起来。社会的进步是如此之快,因此,在50年当中必须对宪法进行一次修改。
《日本改造计划》小泽一郎
这个论点比当年的“屈辱论”要聪明很多,而且它提出的也挺适时。因为日本战后的经济腾飞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达到了顶点,当时号称是“卖掉东京可以买下整个美国”。经济实力的强盛,自然让不少日本人又开始痴迷于虚无缥缈的国家荣耀了。
让日本能在国际社会上做出与自身实力相匹配的行为,以及获取与自身实力相匹配的待遇及地位,就成了不少日本人的意愿之一。“正常国家化”也慢慢成为了日本国民的整体价值取向之一。
但是历史证明了,即便如此也仍然不足以修改宪法。因为一个不被强行控制的社会,不太可能实现大多数人一个声音。
例如对于军队的看法。一些日本人认为,组建军队外出维和是为国际社会做贡献,有利于日本国家地位的维护和长远发展;但这并不妨碍另一部分日本人认为粮食、经济、技术援助对国际社会的贡献远强于军事输出;也不能妨碍一部分日本人坚持无战争权、无军队更有利于日本的发展。
解决分歧无外乎两种方法,一是妥协,但是有时候并不是想妥协就能妥协的。日本修宪派的核心目的是修改宪法第九条,而反修宪派坚决反对的就是修改第九条,没有妥协的基础。不能妥协就只能强行压制了,对于修宪派来说这更不可能,他们没有这个权力。
因此日本的第二轮修宪运动仍然无法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小泽一郎之后强势推动修宪运动的代表性人物是安倍晋三。安培在修宪上采用了更为圆滑的办法。在政府、政党方面,他不断地联合、合并各修宪派系,以形成一个修宪的统一力量。
在舆论宣传上他针对日本周边国家反对日本修宪的声音,提出了一个颇具煽动性的观点 -- “修宪是日本自己的事情”。这一论调既不会得罪原本同意修宪的人群,也巧妙地利用了民族情绪,让一些原本对修宪没有兴趣的日本人站到支持修宪的行列。
虽然有效果,但是效果并不足以实现修宪这个目的。
首先,安培虽然通过联合、合并多个修宪党派壮大了力量,但是他无法让修宪派内部实现一个声音。有不同意任何妥协的强硬派;有认为应该妥协并分多步走的“务实派”;有纯粹是利用修宪扩大影响给自己拉票的“骑墙派”......
例如安倍主张“曲线”修宪,他希望先修改宪法第96条“宪法的修订必须经参众两院全体议员2/3以上的赞成,并获得半数以上国民投票”。安培的目的是先降低修宪的难度,再着手修改争议很大的第九条。不过这个策略在修宪派内部就有很大的争议。
有可能出现这么一个尴尬局面,修宪派控制了参众两院三分之二的席位,但是在具体的修宪内容上可能吵到议会改选也没有定案。
其次,舆论上虽然支持修宪的声音增多,但是并不能达到超过半数的支持。也就是说即便是自民党实现了修宪的第一步,公决也有可能让它们几十年的努力付诸东流,一次性将它们打回原点。这也是安倍晋三希望“曲线”修宪的重要原因。
最后“天皇同意并向全国公布”也有可能成为修宪的拦路虎。虽然天皇没有实权,只是作为名义上的国家首脑来公布法律。但是不能拒绝不代表不能反对,象征性的权力实际上也是权力。
作为传承了两千多年并发动了二战的皇道家族,修改宪法第九条意味着什么,天皇不会不清楚。如果不给予权力补偿,天皇愿意站出来跟修宪派一起背锅么?
不能不说宪法是美国人给日本人挖的一个坑。美国人什么都没做,甚至都不用发表看法,日本人就已经折腾自己几十年了,而且很有可能还要再折腾几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