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宪法人人平等的逻辑上看,老人去女婿家养老,与去儿子家养老的情况是一样的。相关法律也是遵循男女同等的法理逻辑的。
但是,在中国广大农村,还是以传统习俗在流行,以养儿防老在主导,老人去女婿家养老的事罕见。这如同让子女随母姓一样,除非倒插门,子女随母姓是常态。
本人所在的街上,就有一名武汉下放女知青,在武汉还有3个哥,老母退休后就来了女儿家,一直由她照顾,老母90岁才去世,这事没有人非议。但这事如果在农村,可能就没有这么太平了!
几千年的中国封建传统社会,是在遵循三纲五常,即指父为子纲、君为臣纲、夫为妻纲,赤裸裸的男权社会,决定了嫁出的女人没有社会地位,嫁鸡随鸡,遇上家庭大事没有话语权,没有支配权。
正因为女儿出嫁是泼出去的水,没有了对娘家父母的义务,于是有了老人去女婿家养老,会让周围人觉得不合常理。这就有了法理的认同与习俗的认同是相互矛盾的,冲突的,法理上子女可以随母姓,但习俗不认同,广大农村还是按习俗模式办事,在法理与习俗的对抗中,习俗占了上风。这也决定了老人去女婿家养老,有背习俗常理,能不通过在于女婿答不答应。
因为女婿不答应,迎合习俗摸式。虽然法理不认同,但女婿有了私心,就可以凭“习俗不认同”之借口去拒绝。
去女婿家养老,遇上了善良的女婿,就不会找“有背习俗”的借口,养老纠结也不是事!
三个儿子不管,让女婿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