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7日,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刘力村63岁的刘贞海,刚刚从同村的小媳妇小梅家回来,他一路哼着小曲非常自在,同时也对刚才对小梅动手动脚的行为回味不已。而小梅,此刻觉得非常委屈,坐在家门口等待哥哥的到来。
不一会儿,刘贞海刚刚走到村口的自家院子大门口,就被开来的一辆面包车叫住了。面包车咯吱咯吱停了下来,从上面跳下来三个年轻人。为首的男子质问刘贞海认不认识自己,刘贞海有些发懵,他没见过眼前的这名男子,不是他们村的。但他却隐约知道对方的身份。
就在刚刚刘贞海照常去骚扰小梅的时候,就听到小梅说自己已经跟哥哥打了电话,还奉劝自己识相的赶紧离开。刘贞海不是第一次骚扰小梅了,他仗着小梅的老公常年在外打工,而家里又只有年迈的公公和残疾的婆婆,所以经常去找小梅揩油。
此刻眼前怒气冲冲的男子,随便一想,也能知道他就是小梅的哥哥。还没等刘贞海开口,小梅哥哥赵立存身后的两名男子就已经上前对刘贞海推推搡搡,说些威胁的话。刘贞海不确定自己服软会不会被这三人饶过,索性就打算利用他对村里地形的熟悉程度,直接逃跑。
赵立存敏锐的看出刘贞海的动向,在刘贞海准备扭身逃跑的一瞬间,赵立存飞起就是一脚,直接踹在了刘贞海的胸口,把刘贞海踹的腾空后又倒地。刘贞海疼的在地上边打滚边呻吟。赵立存看在他年龄大的份上,没再继续,撂下几句狠话,狠狠的啐了口唾沫就上车离开。
赵立存离开后,刘贞海并没有起身,他感到胸口痛的厉害,肋骨仿佛断了几根,痛苦的他感觉意识越来越模糊了,最后渐渐闭上了眼睛。直到晚上,有村民从外面回家,大老远看到个身影躺在村口路中间,吓的两人战战赫赫的前进。
发现是刘贞海以后,还以为他喝醉了,都走到家门口了愣是没力气往里进,说着就想搀扶他。一碰他,发现他的身体有点冰凉又有点僵硬。两人有点慌,在他闭口一放,没有呼吸。两人吓的立马报警。
警方对尸体简单侦查后,发现除了衣服胸前一个脚印,身体不见任何外伤。经过法医鉴定,发现死者死于上腔静脉破裂积血致死,简单来说就是身体外部受到了猛烈冲击引发内出血致死。胸前的脚印已经证明着他的死因是有人殴打,而不是自己撞到。
因为刘贞海的随身钱财没丢,家里也没被入侵,所以警方排除了为钱杀人的嫌疑。那就是情杀和仇杀的嫌疑比较大了。刘贞海的妻子走了,女儿也远嫁了,他本人经常独来独往,没人见他有什么情人。
至于仇人,他经常调戏村里的多数妇女,严格意义上与他结仇的人也没有,但讨厌他的人倒是很多。警方便对刘贞海的身份进行更为深入的调查。发现刘贞海前几年犯过强奸罪,判处过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由于被害人居住在村里,所以监控并不发达,难以看到刘贞海究竟都经历了些什么。不过有热心村民举报,说是当日看到了有不属于自己村的车子进了村。警方火速调取村头各个路口监控,虽然看不清车牌,但至少确认了有辆面包车进村,并且短暂停留后又出村。
警方记下了车辆尾部的特征,经过好不容易的搜索,才在隔壁县找到了车辆的车主,为了不打草惊蛇,警方先生调查了车主的背景,结果发现车主跟刘贞海完全没有交集。在警方一筹莫展的时候,又有人透露,车主手下员工,有叫赵立存的,是刘贞海村里小梅的哥哥。
警方先去找了村里的留守少妇小梅,对她进行询问。只见小梅一直在哭诉刘贞海对她的骚然与伤害,最终才缓缓说道,他的哥哥的确来过,只是帮她教训刘贞海。有了这条信息,警方迅速抓捕了小梅的哥哥赵立存。
面对警方的询问,赵立存感到不可思议,他走的时候,并不知道刘贞海会死,他表示自己明明只是打了刘贞海一下。而警方明确的表示,正是他踹的那一脚,导致了刘贞海死亡。赵立存显得极为后悔,他的两个同伴知道刘贞海死亡后,也主动投案自首,请求宽大处理。
【以案释法】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本案中的赵立存,并没有预谋要杀害刘贞海,因此未触犯故意杀人罪。不过他殴打刘贞海本身就是不对的行为,如果没有构成轻伤,可能会被警方带走行政拘留,目前刘贞海被赵立存殴打致死,因此触犯了法律中的故意伤害罪,属于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其他手段强迫妇女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的刘贞海,本身也曾经触犯过强奸罪,只是可能罪行较轻,最终只被判处了一年多的有期徒刑。不过处于后的刘贞海确实不敢再触犯到强奸罪,可他竟开始骚扰其同村的妇女来,并且仗着对方怕被人知道的软肋,屡次进行骚扰。
如果大家能够放下所谓的脸面,果断联系警方进行报警,那么违反了《社会治安法》的刘贞海便会再次被警方逮捕。正是大家对他行为的放纵,才让他又变得肆无忌惮的去骚然同村的妇女。
而赵立存对于妹妹的保护,也是选错了方法,刘贞海虽然无赖,但他已经那么大的年纪了,哪里顶得住年轻人狠狠的一击,如果他能带头报警,将刘贞海捉走警告,他也不用好心干坏事,使自己面临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