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批电动车马上就不能用了,发现就罚!车主注意了!

新能源出行官 2025-01-10 14:24:08

第一类:过渡期结束的超标电动车

不少城市为超标电动车设置了过渡期,截止日期都在2024年下半年,从7月份开始陆续有城市过渡期结束。此前新疆就已发布通告,从2024年7月15日起,所有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超标电动二轮、三轮车禁止上路。

除此之外还有江苏扬州、盐城等地,也都明确超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将于2024年12月底完成,也就是说相关车辆最多只能使用至12月底,车主还是要早做打算的。

第二类:违规低速电动四轮车

低速电动四轮车在市场始终是一个“特例”,目前还未发布国家标准,社会面在用的大部分车型也都是违规生产的。只不过部分地区放宽了上路要求,允许这类车在过渡期内使用。不过也有地区明确,是禁止违规低速电动四轮车上路的。

像山西隰县就发过通知,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持续至2024年12月31日。严禁未列入工信部目录的低速电动四轮车上道路行驶,对于这类车辆的态度也很明确,“严执法、零容忍”。还在使用这类车辆代步的车主,要重视了。违反规定上路的,面临的处罚不会轻。

第三类: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锂电车

众所周知从今年11月1日起,将实施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新国标”。当中对于电池的标志、过充电、过放电、外部短路、针刺等方面都提出了统一标准。按照要求,该标准实施后,国内在售的所有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都必须符合标准。这也意味着如果到时候消费者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并未按照“新国标”要求生产的话,将无法正常上牌上路。

最后给大家提个醒,关于超标电动车是不是到期后就全部禁行,多地的态度也都不一。有些地区是严格执行,到期后一律不得上路,交警也会在道路严查、严罚;也有些地区到期后并未强制淘汰,具体要以当地政策为准。

以上就是从下半年开始一直到12月底,多地即将淘汰的3类电动车了。不知道你们是否还有在使用呢?打算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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