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在建筑工程领域推出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方案明确: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本次发文与以往最重要的不同点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换句话说,就是本次国家对建筑业的安全质量问题的整治是从源头上开始,是从事后追责转化为事前追责。
国家本次的安全治理行动堪称是重拳出击,自2024年3月份以来,建设项目管理日趋严格,这也是建筑业改革开放以来前所未有的。在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严厉高压下,各项目的建设单位也预感到空前绝后的压力。尤其是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质量安全工程师、公司安全技术管理部门,因为屡屡被约谈,屡屡被训诫,他们也一改了往日的工作形态。由原来的与施工单位只共谋进度转化为今天的安全、质量、进度齐抓共管的模式。

作为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认为,这恐怕是我们监理单位崭新的开始,不用再为施工单位的野蛮施工操碎了心,因为有建设单位的强力支持。然而,事物都具有两重性,我们不得不承认,如今施工单位的野蛮施工,的确收敛了许多,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有了显著的提升,但是,要想完全达到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建设单位秉持进度、质量、安全并重的指导思想。进度上不去老板不答应、安全质量有问题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答应,所以,他们的工作每天也是如履薄冰。其实,这对于那些懂专业、会管理、思维清晰的业主不是什么难事,相反他们工作起来会游刃有余。可是,对于那些不懂专业、又胆小怕事、有所谓的负责任的人员着实是一种考验。

比如我们工地6号楼首层梁板底模板已经拆模了,建设单位安全质量部来现场检查,看到底层模板拆模了,立即找到施工单位询问,有没有拆模报告?施工单位说没有就离开了。安全技术部的领导当时就火了,但火还发不出去,因为施工单位说完就走了,这火跟谁发去啊!不过,还是有办法,马上来到监理办公室,质问总监,为什么6号楼底模板没有同条件混凝土报告,你们就同意拆模了呢?
总监答,施工单位昨天已经给了我们拆模报告啊!说着打开手机的电子版同条件混凝土拆模报告。建设单位安技部一看,刚刚我问了施工单位说没有啊?总监说,那我怎么知道,他为什么跟你这么说啊?这时安技部又找出了破绽,你们监理不对啊,电子版是真是假怎么能判断呢?应当申报纸质版并且你们应当审批后才能拆模啊?
总监说,你说的对,但是纸质版报告试验室一般一到二个星期才会给送一次,不会那么及时,这是其一,其二,这个试验室是咱们甲方委托的试验室,造假的可能性应该没有吧!如果我们强行那么要求恐怕施工单位吃不消啊!弄不好就会产生矛盾,为日常的工作带来阻力,况且我们这么做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会带来任何影响,只是形式上的出入而已,我们必须站在保安全保质量兼顾进度的原则啊!

建设单位安技部听完总监的叙述说,你们监理单位没有按规定履行好监理职责,违反了委托监理合同中“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给予你单位罚款10000元。嘿嘿,这弯子你也转得也太快了吧!总监在怎么说,也无济于事,总监随即找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说明了情况,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因为知道这个事情,就和安技部说情,意思是这点事情还至于罚款吗?
再者说了,监理单位的目的完全是站在项目建设的角度出发的,如果就是为了所谓的合规,底模板不能拆模,无形中就会导致延误工期,对人家监理单位图啥呢?就为收你的罚款吗?安技部听后,我按委托监理合同出发监理有错吗?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也是无功而返。又和总监说,行吧!你也不要着急,我想办法在把10000元钱给你补回来吧!
总监理工程师得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答复,刚才所受的委屈瞬间好了许多。但是,总觉得这个事是自己工作上的一个污点,尤其是国企,因为罚款毕竟是要通过公司的,简直是对自己的一个侮辱。想来想去,还觉得不行,必须维护自己的权益,相信越是大的领导,可能他不懂专业,但是大领导的思维肯定是前卫的。

总监理工程师带着罚款单来到建设单位总经理办公室,首先见到了总经理的秘书,说明了来意,大约等了半小时的时间,总经理接待了总监理工程师,首先说明这个事到了咱们建设单位项目部已经解决不了了,所以才不得不占用您的一点宝贵时间。然后,就把监理单位被安技部不合理的罚款的前因后果说了一遍。总经理回复说,我会对你说的话调查核实,如果属实的话,你的10000元罚款会收回。
过了几天时间,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带着愉悦的心情向总监理工程师传达了罚款收回的指令,并向总监理工程师表达了自己的心声。建筑业市场的日趋完善,自从2024年以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也日趋规范化,但有些从业者因为不专业,不会管,不担当,滥用手中的职权,导致项目管理中又产生了新的矛盾。
监理单位因为经济上的弱势,往往又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因此,身为总监理工程师在我们尽职尽责的同时,遇到有些不公正待遇时还应该据理力争,如果选择忍气吞声,只会助长这些人不良的工作风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