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5大难度

瀚梓评职场 2024-07-24 02:56:53

1988年以来,工程监理制度经历了试点探索、稳步推进到全面推行的过程。1995年,原建设部和原国家计委发布了《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该规定自1996年1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

紧接着在1997年起,全国正式举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进一步推动了工程监理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因为刚刚推行的初期,很难达到100%的项目全面实施监理,必然有一个适应过程,实际上在全国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正式全面推行应该在世纪之交。

至今,工程监理制度已经走完了24个年头。在这24年中,《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历经了一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也经历了多次修订和补充。我们发现,每次修订补充后基本上都是加强了监理责任,尤其是加强了监理的安全责任,每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修订都会让从业者紧绷一次神经。

在众多工程事故案例的判定中,国家应急厅(局)基本将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定位为同责同罪,因此,监理人阅读完每一次工程事故后都会捏着一把汗。有人可能会质疑,你作为监理人应当认认真真的工作,就能杜绝工程事故了,有什么可担心的呢?其实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了解内情,因为就我国当前的国情来说,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存在五大工作难度:

第一大难度是国家、建设单位给予监理人的期望值过高。国家赋予监理人的权力是:对建设工程有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质量验收的一票否决权;安全生产管理的停工权、报告权;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确认权;工程协作单位组织协调的主持权。这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质量安全的控制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监理人发现安全问题或隐患的应当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停工也拒不整改的,监理人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假如因监理人未按上述要求实施监理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监理人应当承担监理责任。

这里所说的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国家对监理人的期望值是很高的,可实际上监理人是很难做到的,首先是我国目前招投标不规范,串标、围标等行为较为常见,甚至资质挂靠、违法转包等行为时有发生,出现这类行为的根本原因是招投标阶段就很不规范,把这些遗留问题或者说叫前置隐患留给监理人来解决,是不是对监理人的期望值过高了呢?

在建设单位眼里,监理人应该是万能的,可事实上监理人也是普通人,况且在现阶段,监理人的水平本就参差不齐,指望着总监理工程师扭转乾坤简直是难上加难。

第二大难度是现阶段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意识、技术管理水平不高。在现阶段,尤其是小型项目的施工单位绝大多数是小微企业,他们缺乏社会责任,他们把获得经济利润作为承包项目的唯一目标。再加上他们缺乏质量安全的管理意识,技术水平本身就不高,无疑就会给安全质量事故埋下伏笔。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为了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甚至是偷工减料,他们往往和你兜圈子甚至恐吓监理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施工单位的实际施工管理水平与当前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十分不对称的前提下,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就算你有通天的本领也很难有回天之力。

第三大难度是监理企业给予总监理工程师的支持度不够。《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和施工合同的约定,配备相应的监理人员,其能力应当与项目实际需求相对称的项目监理机构。可在实际工作中,监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派驻的监理人员不但数量少,质量也相距甚远,这就导致了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步履维艰。

第四大难度是建设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不信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已经提到了总监理工程师的职权范围,但是,由于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需要建设单位的授权,有些建设单位由于不相信监理人,所以,在日常工作中时刻会受到建设单位的监督,甚至又重新组建项目管理班子。

比如,建设单位在监理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再验收。这样就导致了监理人的权力名存实亡,这样做的后果就是监理人说的话,施工方根本就不听。因为,在施工方眼里认为监理说了不算。久而久之,现场的质量安全运行的情况不但达不到建设单位想要的结果,相反还有可能造成重大隐患甚至发生事故。

出现这种情况也不能全怪建设单位,因为,现阶段不负责任的项目监理机构确实大量存在,造成的市场环境不太好,建设单位有此戒心也在所难免。所以也加大了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难度。

第五大难度是中国的人情社会给监理人的工作雪上加霜。这一条也是最为重要的一条,有些施工单位可能施工技术管理水平不咋的,但是,人情世故做的相当好。他们与建设单位走的相当近乎,还有的施工单位把住建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某些人员拉下水。这种情况下,现场出现安全隐患,指望监理人控制好更是难上加难。

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手里拿到钱可以明目张胆的不通过监理单位。虽然说,监理单位有报告权,但是,很多项目你去报告就是自找无趣,因为,施工单位早已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某些人员拉下水。所以说,中国的人情社会又给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雪上加霜。

工程监理行业的同仁们,无不发出感慨,21世纪的监理人就是时代的牺牲品!有人会问,这些事情难道国家不知道吗?我想应该会知道的,但是,在现阶段尤其是小微企业,你总要让它生存吧!如果完全按招国家的规定走90%的小微企业都不合格,如果严查严管,也就会意味着倒闭,倒闭的后果也意味着大量人员失业。

只能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逐步规范,因此说,现阶段的总监理工程师就是时代牺牲品。但是,既然选择了就要努力前行。就必须认认真真的工作,尽最大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一旦遇到不规范的施工单位就必须运用必要的手段,必须杜绝工程事故的发生。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叙述的问题并非是全部,但是,在全国各地也普遍存在,只是程度不同。当然,比较好的施工单位,比较和谐的项目也是不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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