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看到一些没有基本常识,全靠吃国家财政补贴过日子的人,也口口声声自己是纳税人养活了国家,养活了其他人。究其原因,是因为他们根本分不清楚纳税人和负税人的本质区别。
其中最无知最胡搅蛮缠的是一个网名@深圳鹏程述评,他的理由是工商业企业职工上缴的工商业税是通过消费者承担的,所以全国人民都是纳税人。而农民是最大的消费群体,就是中国最大的纳税人,企业工人上缴国家的工商业税收就变成是农民纳税,而农民是最大的消费群体,通过购买工业产品就成为了养活工人的消费者。
众所周知,国家特殊照顾农民,从2005年以后,已经免除了农业税,农民是国家特殊照顾的不上缴农业税的群体。在深圳鹏程述评的口中,不上缴农业税的农民,反而通过消费成为了向国家上缴工商业税最多的城镇职工,养活工人的最大纳税人,这不是无知的天大笑话吗?
从他的文章中可以看到,他认为农民是全国最大的消费群体,所以农民就是国家最大的纳税人。他的理论确实欺骗了不少对于向国家纳税和负税基本常识不清楚的人。因为很多人搞不清楚纳税人和负税人的区别
实际上纳税人与负税人有本质的不同。纳税人是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而负税人是实际负担税收的单位和个人。
国家税法对于各种税的纳税人都有一个专门的规定,而根本不是什么全国消费者都是纳税人。更不是负税人就是纳税人。
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在2005年以前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对于农业税的纳税人也有专门规定。
而不管是工商业企业上缴的所得税,还是农民上缴的公粮农业税,都是工商业企业产品,公粮和农业税还没有进入销售环节,没有卖给消费者之前就已经上缴给国家税务部门了,而不是销售给消费者以后才上缴。
从上面两个税法中规定的纳税人,已经可以清楚看到,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企业;而农业税纳税人是从事农业生产,取得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没有任何税法规定承担消费了企业产品税收的消费者就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说法;更没有承担消费了农民上缴国家的公粮,农产品农业税的城镇职工,居民就是农业税的纳税人的税法规定。
在消费公粮,工业产品的过程中,作为消费者的城镇职工居民,农民只是承担税收的负税人,而根本不是国家税法规定的纳税人。
这已经清楚证明,一些人胡搅蛮缠的什么农民消费了工业产品就是工业产品纳税人的说法,完全是对于纳税人,负税人基本常识错误的认识。
国家原来征收农业税是比例税率,是征收应纳税农业收入的15.5%,如果农民一亩地产粮食1000斤,则应该征收155斤。这些征收的公粮,农业税国家是不是肯定已经从农民上缴公粮的时候就收到了?卖给城镇职工居民的时候,城镇职工居民就通过出钱购买国家的供应的这155斤粮食的价格,已经承担了这部分公粮农业税,但国家税务局并没有在卖给城镇职工居民粮食的时候,再重复收到155斤粮食。也就是说,国家通过征收农业税,只收到缴纳的155斤农业税。根本不可能即收了农民上缴的农业税,又同时收到了城镇职工居民购买粮食时候承担的上缴国家的155斤粮食的农业税收。向国家财政缴纳农业税的,要么是缴公粮的农民,要么是出钱买粮食的城镇职工居民。国家肯定不会收到两次155斤的公粮钱。
,你认为按照你的说法,通过购买公粮承担了155斤公粮的城镇职工居民是这155斤公粮的纳税人?还是上缴国家农业税的农民是公粮纳税人?当然正确的结论只能是上缴国家公粮农业税的农民才是农业税的纳税人,而绝对不会是一些人无知胡搅蛮缠认为的消费承担了公粮的城镇职工居民是公粮农业税的纳税人。你以农民是消费者作为理由,认为农民养活了工人,那么按照你同样的逻辑,消费公粮,农业税的城镇职工居民,就变成了养活了农民的消费者。你这是不是完全错误的理论?
现在网上要养老金的一些人人口口声声他是消费者养活了公务员,而如果按照你消费者就是纳税人养活了别人的说法,一个公务员人均消费的金额,一定会超过你认为通过消费养活工人的农民,那么公务员就应该是养活其他群体的人,而不是国家财政供养的了。而一个工人的平均消费也一定会超过一个农民。那工人又是养活了谁?
按照你无知的胡言乱语的逻辑,农民通过购买消费品养活了其他人,那么难道工人,公务员通过购买消费品就不能养活农民?公务员,城镇职工人均消费不会超过农民养活农民吗?而如果全国人民都通过消费养活了别人,那还有谁是别人养活的?就是五保户,低保户同样也是消费者,同样也养活了别人,你自己不觉得你这样的逻辑有点太愚昧无知,愚蠢透顶吗?
综上所述,消费公粮,农产品的城镇职工居民,只会是承担公粮农业税的负税人,而绝对不是农业税的纳税人。而城镇工商业税,也绝对不是一些人胡搅蛮缠,明明国家特殊照顾19年免除农业税,没有任何税法规定是工商业税纳税人的人,却自认为因为是消费工业产品的消费者,承担了工业产品的税负,就变成了工商业税收最大的纳税人。按照一些人的说法,中国工业产品出口到世界各国,世界各国购买中国商品的消费者。都变成了对于中国有巨大贡献的中国财政收入的纳税人。就是全靠国家财政补贴过日子的五保户,低保户,同样是消费者,难道他们也是通过购买商品消费,变成了对于国家有“巨大贡献”的纳税人,这是不是完全属于胡搅蛮缠,无知愚蠢透顶的错误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