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回看陈满案:无辜受冤终于平反,杀人凶手到底是谁?

涵涵聊社会 2024-12-31 09:13:09

杀害同乡放火焚尸,凶狠狡诈的“杀人犯”被关押23年,然后一朝沉冤得雪,发现凶手另有其人。无辜受冤者身陷囹圄之时,真凶竟然法外逍遥多年,如此奇事莫不是唱戏?还真不是。这是一个轰动一时的真实案例,也是最高检无罪抗诉第一案——陈满案。30年后回看陈满案,这个案件带给我们什么启示?

陈律师先来介绍一下当年的案件经过。故事发生在1992年,2016年陈满才被改判无罪,中间辛酸也非三言两语可以说清,下面就根据时间先后梳理一下案情。

一、凶案事发,“嫌犯”落网

1992年12月25日晚,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振东分局接到报警电话,晚8时许在海口市振东区上坡下村109号房发生火灾,群众及消防队员在奋力救火时,发现屋内躺着一具尸体。尸体大面积烧伤,这在火灾现场也属正常。但不正常的是尸体颈部被割裂,地上散落着带血的卫生纸和火柴盒,柜子上还有喷溅状血迹。血迹斑斑的现场表明,当晚这里曾发生一场惨烈的打斗,显然这不是简单的火灾失事,而是一场凶杀案!

警方当即展开调查,确定死者身份为钟作宽,被害时46岁,是四川省广元市金华纺织公司职工,被公司派驻海口看护一栋三层小楼。同时在检查尸体时,发现其口袋中有另外一个人的工作证,正是属于这个冤案的主人公——陈满。陈满当时来海口创业,原本租住在109号房,事发前几天刚刚搬走。

由于工作证上信息明确,陈满当即成为本案“重大嫌疑人”,两天后就被警方高效抓获。不过那时的陈满以为,只要把事前说清楚应该就能洗清嫌疑,毕竟自己实在也没有什么作案动机,只是普普通通的租户。但是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

二、刑讯逼供,被判死缓

陈满被抓后,警方连夜展开审讯,六天六夜后审出了结果。即陈满因2000元债务偿还问题与钟作宽发生争执,萌生杀害钟的念头。案发当晚19:20许,陈假意与钟闲聊,然后去厨房拿了把木柄菜刀,趁钟不备,割钟颈部。行凶后,为了掩盖罪行,将自己的工作证放入钟的裤袋内,点燃煤气,毁尸灭迹。

这个结果看似合理,但仔细一想就知漏洞百出。彼时陈满创业已经打开局面,何至于为了2000元杀人灭口?即便陈满心胸狭隘,挟私报复,又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工作证放在死者口袋里再烧尸,岂不是更容易烧不干净留下痕迹?这荒唐的结果正是警方刑讯逼供下的结果!据陈满本人回应:“我的口供是在惨遭毒打、恐吓、残酷的折磨之下强加在我头上的,所以请法律一定要明察秋毫。直到现在,我身上还有当年这个刑讯时留下的伤痕。”

当时,陈满的辩护律师也察觉不对,经过整理后细心地发现多处漏洞。其一,陈满的供述前后多处矛盾,且经历了从不承认犯罪,到作出有罪供述,翻供后再供认,最后全面翻供的过程。其二,关键证据陈满的工作证,以及在案发现场发现的带血衣物、卫生纸一块、海南日报碎片等物品竟然遗失居然均因保管不善,无法附卷移送。其三,警方声称的作案工具是一把生锈菜刀,但现场提取的三把菜刀都没有血迹。

种种证据都表明本案疑点颇多,根本不足以证明陈满就是凶手,其辩护律师也据理力陈,为陈满做无罪辩护。但海口法院最终还是判处陈满故意杀人罪与放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三、抗诉风波,申诉无门

被判死缓后,陈满当然是不服的,家人也不愿意相信他会做这样的事。但由于陈满当时正被羁押,见不到自己的辩护律师,家人也不懂相关知识,硬生生地错过了上诉期。

谁曾想,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反而以原审判决量刑过轻,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为由提出了抗诉,案件还是走到了二审程序。并且在二审中还出现了一份新证据——据说为陈满亲手所绘的杀人现场示意图。也正是这份所谓的新证据让大家更加坚信陈满是被冤枉的。

海口振东公安分局民警于悦实,也就是当年审讯陈满的警察,在旁听席上来作证说,亲眼看见陈满于1993年1月绘制了杀人现场示意图,该图被控方作为重要证据提交法庭。

但据辩护人说,开庭之前,有神秘人告诉他这个所谓重要证据是伪造的,于某8月才入职,也根本不可能亲眼看到陈满绘图。辩护人以此为由在法庭上严词质问于某,控告其作伪证,于和公诉方居然被怼得哑口无言,对此甚至不敢反驳,足见端倪。

就在众人以为这次或可拨云见日时,没想到二审最后结果也只是驳回抗诉,维持原判。陈满可谓是鬼门关上走了一遭,命是保住了,但结果也不尽如人意。其后陈满和家人、朋友一直坚持申诉,却都如石沉海底。陈满就这样在狱中服刑20多年,虽然家人一直未曾放弃,但希望已经被一点点磨灭。

四、峰回路转,律师力辩

转机发生在2014年前后。十八大以后,全国开展针对冤假错案的复查纠正行动,这也让陈满和家人看到了新的希望。于是他们重新委托了律师,新任律师当机立断,避开海南省,直接向最高检递交了申诉书,请求异地重审。这位律师也非常尽职尽责,在申诉书的构思方面也是费了一番功夫。可谓是突出再审重点的同时,也巧妙把握了办案人员的心理。利用原审已经存在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可以说是用魔法打败魔法。

这一次也终于不负所托,最高检接到申诉状后也颇为关注,首次向最高法提出刑事抗诉。2015年最高法决定再审,指定浙江高院管辖。

再审开庭后,辩护律师也是慷慨陈词,将案件疑点一一说明。陈满作最后陈述说:“我没有杀人,我没有放火,我对此一无所知,这是永远不变的事实;我坚信法律是公正的,坚信法律一定会还我清白。”

有意思的是,这一次连公诉方也颇为支持陈满翻案,因此这次再审可谓顺利。2016年,再审法院一举推翻陈满有罪判决,宣告其无罪释放。并且同年5月,海南高院和陈满达成赔偿协议,向陈满支付国家赔偿金2753777.64元,并向他公开致歉。

陈满的冤屈可谓大白于天下,但23年牢狱生活,已经让陈满从壮年熬成了老人。正义虽然迟到,但终于是赶上了,没有让陈满和呼格吉勒图一样含冤而死。最让人痛心的是,受害者家人还在苦苦等待真凶的出现。

五、30年后再回看,有什么启示?

陈满案如今已算是落幕,这个案件带给陈律师很多感慨,也有一些启示。陈律师也一直致力于疑难复杂案件的翻案工作,深知其中艰辛。每一次申诉都要做好长期攻坚的准备。这里也跟大家分享一下陈律师在陈满案以及自身经历中得到的一些体会:

首先,不要放弃。申诉工作一定是艰苦卓绝的,不论是律师还是当事人都要做好长期战斗的准备,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有些当事人可能不太了解,以为过了一定期限就不能申诉了。这里陈律师要纠正一下这个观念,我们国家是坚持错案必究的,法院发现错案随时可以依职权重审,检察院也可以随时抗诉。我们当事人的申诉可能会因为过期无法直接受理,但有很多途径绕过限制,例如向检察长、院长反应情况等等。总而言之就是坚定信念,一定不要放弃!

其次,申诉状一定要突出重点,有理有据。当事人要申诉往往是见不到法官本人的,都是通过材料来传达自己的思想,那么一份有理有据的申诉中状就是必不可少的。一份好的申诉状必然要讲究谋篇布局,重点突出、有理有据都是基本要求。陈律师此前也强调过,好的材料还要切中要点,一击打动办案人员的心理,而非一味发泄情绪,指责法院等等。陈律师在这方面也是有多年经验,早就练就了一根笔杆子。

最后,申诉的主体也很重要。面对这种疑难复杂案件,想要翻案,最好的当然是找位北京律师,直接向最高检、最高法反映。地方上再长的手也很难伸到外地,因此北京律师往往也更加硬气一点。同时,申诉时申请异地审查也很重要。翻案必然会影响原办案单位的利益,因此在原审地法院重审必然会面临重重阻力。最高法和最高检的相关规定也都支持异地重审,这也是获得公正的可行方法之一。

总而言之,陈律师相信,只有坚持、努力,法律一定会还世间一个清白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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