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财经讯,今年1月20日,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状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泛海控股”)、泛海控股实控人卢志强、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武汉中心公司”)以及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武汉中央公司”)。
这起案件颇受外界关注,因被告方泛海控股是民生银行的第六大股东,而卢志强不仅是泛海控股集团的董事长,同时是民生银行副董事长,也是创立民生银行的参与者之一。
有意思的是,去年12月28日,卢志强还以民生银行副董事长的身份,参加了该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结果刚过了一个月,他的名字便出现在被告名单中,着实令市场感到意外。
如今经过9个月的等待,民生银行于9日晚间发布《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向外界透露了一审判决结果。
状告自家股东和副董事长一审判决获赔超30亿元民生银行公告里称,判决内容主要包括:武汉中央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偿还贷款本金30.46亿元以及相应的利息、逾期罚息、复利。
一审判决结果还指出,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而案件受理费约1874.64万元,由武汉中央公司、泛海控股、卢志强负担约1873.92万元(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由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负担7231.12元(已交纳);保全费5000元,由卢志强等三方负担(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从民生银行在1月份提起的诉讼来看,当时的涉案金额不只是30.46亿元。诉讼请求中涉及到两笔借款:借款本金分别为39.72亿元和30.46亿元。
2018年6月,武汉中心公司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40亿元,尚欠本金39.72亿元。
而另一笔30.46亿元的借款,发生于2020年3月。当时武汉中央公司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30.66亿元,尚欠本金30.46亿元。
诉讼之所以牵涉到泛海控股和卢志强,是因为这两方为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天眼查显示,武汉中央公司是武汉中心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99.5%;泛海控股为武汉中央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89.22%。也就是说,被告的都是“泛海系”的关联方。
民生银行诉讼请求涉及的一笔借款被驳回,主要为“判令被告武汉中心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9.72亿元。”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据ST泛海10月9日晚发布的公告显示,一审判决中涉及30.46亿元欠款的相应利息已超6亿元。
即一审判决中,民生银行将获赔超36亿元。
卢志强:从山东首富到债台高筑在卢志强一手构建的金融帝国里,民生证券、民生信托和亚太财险是“泛海系”金融版图的“铁三角”。
2014年-2016年,卢志强通过收购帮助“泛海系”拿下所有金融牌照,还先后投资了40多家上市公司,从银行、证券、信托渗透到期货、典当等各个领域。仅是2016年,“泛海系”对外投资规模就高达468亿元,彼时媒体称这一年是卢志强收获多多的最忙一年。
地产和金融这两大“王牌”,助推卢志强成为各大富豪榜单上的“常青树”,其资产最高时达830亿,常年占据山东首富之位。只不过在地产业面临严重危机的当口,“泛海系”也不可避免滑入了流动性危机中,时至今日,在各大百富榜中,卢志强已无缘百强名单。
这次民生银行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源头,其实是泛海控股的资金紧张问题。
而且跟卢志强要钱的,也不单单就民生银行一家。在被民生银行起诉约一个月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三份限制消费令,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卢志强被限制高消费,申请人为大连银行北京分行。
近年来,民生银行向“泛海系”提供的大额贷款备受关注。截至今年6月底,泛海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在民生银行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11.94亿元。
此外据民生银行2023年中报披露,泛海集团持有的民生银行大量股份被质押和轮候冻结。在民生银行此前的多次董事会会议中,因泛海集团在民生银行出现授信逾期,根据监管相关规定,民生银行副董事长卢志强在董事会的表决权受到限制。
造成现金流缺口最直接的原因,是泛海控股的经营性现金流大幅下滑。2021年泛海控股还有106.25亿元的净经营性现金流,到了去年只剩下5.75亿元,今年上半年结束,这个数字缩水至亏损3028万元,同期的归母净利润则为-42.02亿元,亏损同比扩大了101.39%。
另一方面,亚太财险“难当大任”,股权结构频繁变更,大部分股权均处于被质押或冻结状态。民生信托更不用说了,业务能力乏善可陈,但踩雷堪称精准。2020年踩雷金凰珠宝80亿元假黄金案,引爆“泛海系”的债务黑洞,导致泛海控股2020年计提减值损失25.2亿元,是当年净利润的一大半。此外新华联债务逾期、中建五局萝卜章、汉能集团暴雷事件,均有民生信托的身影。
为了化解流动性危机,卢志强也不是没想过办法,将京沪地产项目卖给了融创;武汉中央商务区地块卖给了绿城;今年3月,无锡国联以91.05亿元,从泛海控股手中“抢走”了“现金奶牛”民生证券的控制权,泛海控股所持民生证券股份降至不足1%,彻底失去了话语权。
有意思的是,卢志强因为提供担保被民生银行“大义灭亲”,而同为“泰山会”成员,也是民生银行发起人的史玉柱,则因为喜欢到处给自己的“100多个男性朋友”担保,被轮番“背刺”。
前段时间,史玉柱和北海宏泰投资有限公司被强制执行约17.65亿元,“背刺”他的人,就是“摇摇欲坠”的卢志强。
史玉柱再遭“兄弟”背刺“掉血”17.65亿元史玉柱之所以被强制执行,简单来说就是帮朋友作担保,他本以为没有任何风险,结果“翻车”了。
这一切还要从民生信托通道业务方面的纠纷说起。
2017年8月,卢志强控制的民生信托和史玉柱控制的北海宏泰签订了一份可转债投资协议。投资本金不超过25亿元,投资期限为2年,年化收益率为8.5%。也就是说,北海宏泰向民生信托借了25亿元。四个月后,民生信托又跟北海宏泰重新签订投资协议,年化收益率调整到9%。
不缺钱的史玉柱为什么要借这么多钱的“高利贷”?
在这场交易中,史玉柱是民生信托与北海宏泰之间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为了减少风险,当时卢志强安排了自己实控的紫石资本公司接收资金,同时向北海宏泰、史玉柱出具了《担保函》,表明损失由紫石资本承担。这样一来,即便还不上钱也是另一家公司负责。
按照合同规定,北海宏泰原本应该向民生信托支付投资收益约1.1亿元,但仍有0.7亿元未支付。多次催告未果后,民生信托将北海宏泰和史玉柱告上了法院。
但北海宏泰和史玉柱双双“喊冤”。北海宏泰声称自己只是一个“通道”,不是真实的借款人,实际使用资金的是民生信托的实控人卢志强。实际上是卢志强左手倒右手,这钱要还也该卢志强还。
不过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民生信托实质控制紫石资本,更不足以证明紫石资本的行为系民生信托授权或授意。也就是说,并不影响本案金融借款关系的成立和效力。
史玉柱本以为自己只是帮个小忙,最后卢志强还不上钱,反而让自己背了一屁股债务。
要知道巨人网络公司2022年实现总营收20.38亿元,净利润8.51亿元,今年上半年净利润6.64亿元。现在回过头来看,史玉柱这次“掉血袋”,竟然比巨人网络这一年半的净利润还要多,就算再财大气粗,也经不住好朋友卢志强的这番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