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刷到一个短视频,说得是一个叫沙白白的上海女子因为得了红斑狼疮,选择赴瑞士安乐死的事情。
可以说,沙白白的选择是极其个人化的,她选择了以自己的方式去生活,去体验,去结束生命。这种选择无疑需要极大的勇气,因为她敢于面对自己的疾病,敢于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也敢于在生命的尽头做出自己的决定。有人认为她潇洒,敢于追求自由和幸福;有人认为她自私,没有考虑到家人和社会的感受。这些观点都有其合理之处,因为每个人对于生命的看法和价值观都是不同的。
笔者不想对其选择安乐死的具体行为做出任何评价,但是沙白白在其视频中关于安乐死和器官买卖的观点却让人如鲠在喉,不吐不快。首先,关于安乐死是否合法的问题。
女子在视频中抱怨中国无法实行安乐死,以至于自己不得不前往瑞士安乐死。实际上,除了五眼联盟为以及德国、瑞士,全球90%的国家都禁止安乐死。因为安乐死一旦合法,就会出现“被安乐死”的伦理风险和犯罪风险。
另外,安乐死的界定标准也很难确定,也就是啥病可以安乐死?痛苦到何种程度可以安乐死?如果生理疾病可以安乐死,那精神疾病呢?心理疾病呢?这几类患者可不可以申请安乐死?
这些问题不解决,就没办法讨论安乐死合法化的问题。沙白白女士选择赴瑞士安乐死,这是她自己的选择,我们这些外人尊重即可。但是她不应该在短视频平台公开甚至提倡安乐死,这难免引发舆论争议和模仿效应。
而她的事迹被报道后,果然引发了反华媒体和润人、大殖子对中国的攻击和抹黑,他们甚至把这种现象上升到了人权和自由的高度。这恐怕是沙白白女士生前没有预料到的吧。
其次,关于器官买卖的问题。在视频中,她表示应该允许穷人自由选择是否用自己的器官换取金钱,中国是一个没有器官自主权的地方,以至于她不得不去瑞士(安乐死)。
如果说前面关于安乐死的话题,人们还可以从“临终关怀”“生命尊严”等正面角度来为沙白白女士辩解,到了器官自主交易权这里,沙白白女士那种“穷人就该为精英贡献器官”傲慢嘴脸便昭然若揭了。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一个美国旧闻。2021年,美国男子胡佛,因服药过量,被送往了肯塔基州的一家医院,医生随即宣布他的脑死亡,并开始进行身体器官移植的评估。当护士把胡佛推进手术室的时候,发现胡佛身体动来动去,不断在挣扎,并且护士清楚的看到他在流泪哭泣。如果不是当班的护士有良心,他就被活生生的切割了。
如果安乐死合法化,如果器官买卖自由化,谁能保证一个普通人的安静死亡申请上不会被填上各类“不治之症”呢?谁能阻止“卖肾买苹果手机”的悲剧再现呢?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
人们都说将死之人,其言也善。笔者在沙白白的视频中看到了沙白白生命的质量和宽度,看到了他对父亲的爱和不舍,看到了她安然赴死的勇气,但是笔者没看到她对普罗大众的“善意”和对天地万物的“爱意”。人终究背叛不了自己所处的阶级,人的一言一行皆代表了自身立场。即便是将死之人,亦是如此。
愿意死那死那去!好走,不送!
我怀疑这是戏子在演戏,谁看到她安乐死了?有照片吗?有视频吗?有证据吗?
器官换钱?你将自己物化,就别怪别人给你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