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
具体如下:
首先是缴存基数,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2023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照《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规定计算;
2024年1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月工资收入;
2024年1月1日(含)后新调入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的月工资收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缴存基数上限为24966元,下限为1890元;月缴存额上限为5992元,下限为190元。
其次是缴存比例,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取整数值),单位及个人缴存比例应一致。
为方便缴存单位办理相关业务,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了线上和线下两种办理渠道。线上办理可以通过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gjj.guiyang.gov.cn)的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进行,而线下办理则需要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料,前往中心各服务网点或公积金社区服务站。
此外,通知强调各缴存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及时完成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相关工作。对于2024年1月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公积金,单位应在调整后予以补缴。
同时,缴存单位应按时、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对于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