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青岛路虎女司机事件的持续发酵,青岛警方发布了长文情况通报,对一些关键环节的细节内容进行了披露。
读完通报,很多网友开始转变了看法,认为被打的小伙也不是那么无辜,而疯狂“暴走”的路虎女司机,似乎也是事出有因,如此看来,10天的行政拘留,外加1000元罚款,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正当事情处于反转的关键性时刻,环球日报驻美国记者戴雨潇,却通过个人社交媒体,对青岛公安通报,进行了犀利点评,认为运用了大量的春秋笔法,并且是明显过于偏袒路虎女司机。
如此的犀利言论,还是引发了不少的关注,到底是其个人的真知灼见,还是恶意抨击,亦或是博取眼球的卑劣操作,可能就是见仁见智了。
记者戴雨潇认为通报在描述两人职业时,有所偏颇,先是在介绍被打小伙时,只提及了个体经营业主,而忽略了大众广为关注和讨论的退伍军人的身份。
而在描述路虎女司机时,却刻意强调了她之前的职业,认为此举是怕大家对女司机无业状态产生不好的联想。
通报在提及开车去做什么事情方面,戴记者认为也并不公平,一方面,只提及了女司机,而对男司机则只字未提,另外一方面,刻意说明了女司机是前往医院预约就诊,但后续的打人骂人情节,却说明了这一需求似乎并不紧迫。
而对于纠纷的起因,认为通报中过多地强调了道理交通堵塞以及男司机的步步紧逼,戴记者认为,这是颠倒是非的结论。
一方面,道路车辆多,不能成为违规逆行加塞的理由,另外一方面,男司机所谓的步步紧逼,也是在自己正常行驶道路上的合规行为,同时,也是坚持了正义,不向违规分子屈服和退让,又何错之有呢?
非常关键的一点,对于是否属于寻衅滋事的认定方面,这位记者认为,通报中解释的“系行车纠纷引发”,这一条并不能否认寻衅滋事的适用性。
同时,在这个案件中,女司机因为对方不让其逆行插队,因而产生了纠纷,并大打出手、进行辱骂,而男司机从头到尾没有还手,矛盾不是被打男子引发的,在矛盾激化过程中,被打男子也没有任何故意刺激方面的过失,所以,认为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最后,还引用了几年前山东的一个案件,也是行车引发的矛盾,经鉴定也是轻微伤,但是,被告人却被认定为寻衅滋事,还判处了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在这样的一篇犀利点评中,环球时报记者戴雨潇,引用了多个细节,认为在通报中存在避重就轻,故意偏袒路虎女司机的情况,但是,这样做的动机又是什么呢?
这个事件,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舆论的高度关注,还有人会在这个时候,去故意偏袒吗?再说了,这次带有大量细节的详实通报,颇有盖棺定论的意味,应该是非常慎重的决定,不太可能还留有这么多的“槽点”。
最为关键的是关于寻衅滋事的认定问题,青岛公安敢于公开发布,相信也是经过了充分的论证,特别是还有那么多的法律专家,还不至于会犯这样的过失吧?
所以,这样的一份犀利点评看着非常有道理,事实上能否经得起推敲,可能还需要一些法律专业人士来论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