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243万元的积蓄被邮政储蓄银行南京江宁支行原行长挪用,后该行长因犯挪用资金罪获刑。储户一家要求银行赔偿,却被银行拒绝。储户一审胜诉后,南京中院在二审时做出了发回重审的裁定。
首先小编从一名十多年贷款从业经验的从业者角度分析一下钱去哪里了。社会上存在一种贷款叫过桥垫资贷款。操作方式是贷款户欠银行的贷款到期,但是贷款户无钱还款。而银行员工会因为贷款到期无法收回,工作受到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过桥资金能用上了,这笔资金帮助贷款户偿还银行后,银行再审批一笔新的贷款,新贷款发放下来后再还给过桥资金出资方。
这样一笔过桥垫资业务结束,贷款户解决了贷款到期的问题,资金方收到了利息。
邮储银行
第二谁敢放这种过桥资金?在银行没关系,也不了解贷款户的人怕是不太敢放。敢放这种资金的要么是银行的人,要么就是在银行有关系的人。返回这个案件,银行行长挪用资金做什么用了?新闻里并没有说。但是敢于动用储户的钱,一定不是拿钱出来花了,一定是短期用一下再还回去。
银行行长在了解客户的情况下是最敢出垫资款的。因为这类业务时间短,帮助贷款户还了贷款,银行新的贷款放下来后立刻就能把挪用资金还回去。
储户存折
第三钱为什么没能还回去。有些贷款支行是没有权限审批的。小编分析这笔钱还进去后,贷款户遇到了抽贷。也正是因为银行抽贷,造成挪用资金无法收回。
前几年抽贷的现象还不少呢。这种金额的其实不算大的。
大金额的过桥垫资业务也是很多的,出资方是最怕遇到抽贷了。这类垫资业务往往没有抵押物,遇到抽贷很大概率钱也就拿不回来了。
原行长判决书
小编从事贷款行业十多年,见过很多过桥垫资遇到抽贷而无法收回的。很多时候银行的员工也并不知道将面临抽贷。
金融行业来钱快,很多人有资质的没资质的都想放点款挣点利息。市场上也是乱象丛生,贷款中介泛滥,利益输送严重。
加强金融监管,让金融有效服务好实体经济,保护好金融消费者权益,这才有利于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
原来有个南京法官,现在又来个南京行长[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你还是没有回答钱是怎么转走的,既然行长判刑了,那说明他肯定是违规操作了,如果是正常的过桥,那不会有人判刑的话顶多是民事纠纷
为什么是“挪用资金罪”?而不是“盗窃金融机构罪”?
这是挪用吗?是盗窃是抢劫劫
真相了
反正银行是不想负责了
我只想问问储户的钱是银行的钱么?
判这么轻?2年多?只坐2年就能有2百多万中国监狱装不下,
邮储,邮政……我记得微博上有一些离职人的评论
王浩……
你也不是好玩意
2年赚200多万,卧槽[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