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进入工业社会之后,税收结构主要经历了三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是工业化初期,以企业税为主的税收阶段;第二个阶段是工业化时代,是以个人所得税为主的税收阶段;第三个阶段是后工业时代,是以消费税为主的税收阶段。
在后工业时代,消费税成为一个重要税种。因为进入后工业时代之后,工业在社会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小,服务业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特别是享乐型消费、高端消费、奢侈消费开始变得流行起来,因此在这个阶段,消费税成为一个国家的重要税种。
目前,中国还是以企业税为主,我们应该会进入以所得税为主的第二个阶段,并且已开始进入为第三个阶段的税收做准备时期。在今天,增值税仍然是中国的第一大税种。在未来十年中,所得税或将会超越增值税成为中国的第一大税收,而在未来二十年内,消费税将会成为中国的第一大税种。
应该说,消费税是最公平的税收,应该成为未来第一大税种,财税改革的重点也是消费税,而差异化征收消费税则是重要的突破口。因此,应该在普遍降低增值税和所得税税率的基础上征收“消费税”。消费税全面征收后,可以借鉴现在中国消费税的征收方式,由经销商缴纳,厂家代为征收。在这方面,中国有着非常完整的实践, 可以非常顺利地实行,或是直接向所有商品开征消费税。
消费税不仅是对物质产品的税收,服务业也应该征收消费税,因为随着经济发展,服务业才是消费的主要内容。
那么人类未来的增税空间在哪里?目前,各国面临消费升级、科技升级、贫富差距升级和政府服务升级。这四大升级造成了人类现在所面临的社会问题,同时也为增加税收解决社会问题提供了空间。
先说消费升级,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大特征就是消费升级。我们可以把消费分为“生存型消费”“享乐型消费”和“奢侈型消费”三大类。人类经济进步的核心特征是“生存型消费”所占的比重越来越低,而“享乐型消费”和“奢侈型消费”所占的比重则越来越高,后两者就可以增收消费税。
当一个国家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品牌消费成为大众消费的典型特征,因此完全可以按品牌定位制定不同的税率。例如,在中国,化妆品一直征收比较高的税收,但是很多化妆品是大众消费水平,而非奢侈型消费品,我们向化妆品中的奢侈品牌征税即可。
再说科技升级,科技进步也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科技进步一般会从两个方面导致物价下降:一方面是产品生产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升高,导致产品生产成本的下降;另一方面,科技成熟也可以让很多产品降价,因为科技成熟的产品不再需要大规模的研发投入。例如,我们可以根据产品机械化程度的不同,把产品分为劳动密集型产品和机器密集型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价格会越来越高,机械化大生产的产品会越来越廉价。
我们可以根据产品研发投入的比重分为高科技产品和技术成熟型产品。高科技产品需要大量研发投入,会很贵,而一旦技术成熟,就只需要很低的生产成本,价格就会变得非常便宜。对于那些技术成熟,价格不断变低的产品就可以适度征税,而不会影响人们的生活水平。
然后说贫富差距,社会发展带来的后果是贫富差距的扩大,而不断扩大的贫富差距也可以为政府提供征税空间,因为不同收入水平的人对社会资源的消耗差异也越来越大,富裕人群对社会资源的占有远远超出社会平均水平,对于那些占据社会资源超出平均水平的占有行为可以多征税,也即征收超额资源税。
最后说,政府公共服务升级,经济分工的扩大也会导致政府分工的扩大,政府为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并不应该都是免费的。政府应该只为那些有利于消除社会不平等的、有利于建立社会公平的服务免费,如公共教育、公共医疗等,而那些为不特定群体服务的,或是为商业企业服务的政府行为都可以收费。随着政府服务越来越多,可以收费的空间也在增加。这些政府服务收费,可以很好地弥补公共财政的不足。政府提供的是公共产品,但有些公共产品在使用上是可以分割的,就可以收费。
罗斯福新政是目前人类有效解决大萧条的成功实验,其经验弥足珍贵。对于罗斯福新政的成功,人们往往将其归因于凯恩斯主义,而实际上,应该说,美国走出大萧条,并不完全是因为凯恩斯所主张的赤字投资政策,而是因为罗斯福重构了美国的财税体系,这是凯恩斯主义经济学中所不具备的。
当今世界,各国实行的主要是“罗斯福财税体系”,主要依靠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消费税在美国已经大面积存在,但也不是主要税种。现在维持美国财政收入的第一大税种一个人所得税和第二大税种一一社会保障税都是在罗斯福新政时期建立起来的。在大萧条之前,个财税体系” 罗斯福的财税改革不仅帮助美国走出了经济危机,而且奠定了战后美国长达30年的黄金时代。
新财税思想宏观经济学财税体系未来可以取代罗斯福财税体系,成为支撑未来发展的主要的财税体系。当然,社会资源消耗税的概念,也未必适合各个行业,对于部分服务领域的征税, 可以仍然使用“消费税”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