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采萱在家中排行第二,此外还有六个兄弟姊妹。2015年4月,她的母亲杜亚春因年过八旬,健康状况恶化,生活基本不能自理,日常起居都需要人照顾,可此时除了田采萱,其他六个儿女要么在外地成家定居,要么已经去世,留在杜亚春身边的仅有田采萱一人。
然而田采萱此时也已经六十多岁了,虽然尚有精力赡养母亲,但这些事对她而言也绝称不上轻松。杜亚春看在眼里,心中也十分疼惜这个孝顺的二女儿。为了补偿田采萱,杜亚春委托当地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代书并见证了一份遗嘱,写明她去世后,一切财产全部由田采萱继承。
到了2021年4月,杜亚春更是不顾病体,与田采萱一起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将她名下一处位于上海市嘉定区的房屋变更登记为她与田采萱按份共有,且由田采萱享有90%产权份额。
2022年8月,杜亚春去世。在处理完母亲的丧事后,田采萱准备按遗嘱继承遗产,并将上述房屋变更登记至她一人名下。但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工作人员要求她提供其他子女放弃继承权的声明、杜亚春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遗嘱代书人及见证人的身份信息等多项材料。
田采萱不知该从何收集,也实在没有精力去逐一办理,于是她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请求律师为她解决继承难题。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李梦洁律师代理此案。
律师了解案情来龙去脉后,从各相关部门收集整理了户籍信息、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代书遗嘱等多项证据,并根据田采萱提供的信息,逐一与她的兄弟姊妹及其子女联系,在说明情况后,说服他们出具了放弃遗产继承权的书面声明。
为了帮助田采萱尽可能免受繁琐程序和奔波之苦,律师代理她向法院提起遗嘱继承权纠纷之诉,准备在取得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后,据其直接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在诉讼过程中,律师提出:被继承人杜亚春所立代书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她死亡后,其遗产应依所立遗嘱予以处理,因此她在案涉房屋中享有的10%产权份额应归田采萱所有。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4月作出判决:案涉房屋中被继承人杜亚春所享有的10%份额归田采萱所有。
律师随后持裁判文书去往房地产管理部门,帮助田采萱顺利办结了继承及房产过户手续,本案至此终于取得了圆满的成果。
本案中,由于田采萱手中的材料不足,以致继承事项陷入僵局,律师通过指导和调查获取到了继承相关资料,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咨询和解决方案,最终帮助她成功取得应继承的遗产,保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